组织部门践行党的全面领导的“三重维度”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原则,为基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需以系统性思维、创新性举措将这一原则转化为实践动能,从政治引领、组织体系、队伍建设三重维度协同发力,筑牢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一是铸牢“政治引领”压舱石,把准方向之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要任务是强化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组织部门必须把政治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建立“第一议题”专题学、重要精神跟进学、红色基地实践学的“三学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严把政治关口,在干部选任中突出政治标准,建立“日常察德能、关键看担当、多方听口碑”的政治素质考察闭环,对政治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健全落实机制,推行重大决策部署“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工作法,确保执行不偏向、不走样,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实效。
二是织密“组织体系”覆盖网,夯实执政之基。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县级组织部门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跃升。要优化组织设置,在产业链、网格单元、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建立功能型党组织,推动党的组织嵌入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经络。要提升组织效能,深化“党建+基层治理”模式,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推行“红色物业”“院落党小组”等微治理载体,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神经末梢。要建强骨干队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培育”工程,建立村级后备力量人才库,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确保每个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锻造“骨干队伍”生力军,激活担当之源。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关键力量。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构建“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建设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骨干队伍。要突出政治标准选人,健全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开展“蹲点调研”“家访式考察”,全面掌握干部的政治表现和日常表现。要注重实践锻炼育人,实施“双向挂职”“一线淬炼”计划,把干部放到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锤炼实战能力。要强化严管厚爱激励,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体系,畅通“能上能下”渠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