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双十一”过后大家应该关心的那些事。
1.双十一过后,包裹超期不到,咋办?
王法法: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要求,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
2.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快递公司要求你强行签收,咋办?
王法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拆封不给退,咋办?
王法法:新消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除规定有不宜无理由退货的4大类商品外,即使包装拆掉了,但是只要商品完好并且不影响二次消费,“无理由退货”商家依然需要遵守。
4.无理由退货的7天期限遇到节假日和长假怎么办?
王法法: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指出,7天的判断依据应以消费者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而不是以发票日期为准,7天也并非是7个工作日,而是7个自然日。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从下一天计算为“七日”的第一天,计算到第七天时若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则向后延长一天,也就是节假日和双休日结束的第一天可为第七日。
5.若卖家不按照规定执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应如何维权?
王法法:首先可利用交易平台,按照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