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提起“师生恋”就会习惯性地打上“不道德”的标签,如今社会上那么多的老夫少妻、甚至是老妻少夫,都能被社会舆论所接受,为什么“师生恋”就不可以呢?
凡事总有形成的原因,那么倒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人们纷纷谴责“师生恋”的关系呢?让我们向前追溯一下学生和老师之前的关系,就可以得出真正正确的答案了。
长期以来,老师都是“传道授业”者,自身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自古以来,在知识的普及效率低下的情况下,一个人要学习到更多的知识、领悟到社会经验,就需要经过时间的沉淀。在学有所成达到能够“为人师”的境界,不说年到花甲,也得而立之年了。
我们也看到,随着近代知识普及效率越来越高,人们获得知识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是等知识储备能达到当老师尤其是大学老师的要求,至少也得在四十岁以上。
相信四十多岁还没结婚的老师少之又少吧,这或许就是人们反对“师生恋”的重要原因:已婚者进行师生恋,有违伦理道德。
在这一习惯性的思维支配下,“师生恋”一直不为社会主流会舆论所认可。
但是,人们忽略了现在的一些变化:如今,随着科技技术的空前发展,知识的普及效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效。如今,人们可以在更短的时间里学到更多的知识,在本专业达到可以教书育人的水平。年轻的学者、教授比比皆是,二十多岁就教书育人的未婚年轻人更加不在少数。
青年才俊对学生的吸引力是致命的,由此产生出一对对“师生恋”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可以预计,以后这样的师生恋情还会越来越多。一直会多到社会对“师生恋”的观念转变为“正常的事”为止。就像人们逐步接受大学生恋爱、大学生结婚一样的道理。
更何况,法律规定了结婚的法定年龄,却没限制谈恋爱的年龄。在青春期自然会有青春期的憧憬。另外,老师和学生间只是知识传授的关系,你未婚我未嫁,只要符合伦理道德,相互爱恋又有何不可?
我们曾将文学巨匠思想家鲁迅和许广平之间相差18岁的师生恋的爱情描绘成以沫相濡,难道就不能讲正常的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爱情宽容些吗?其实,这只是年轻人之间的一场恋爱罢了,与“师生”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