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耗时三天,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全文共二十九章,讲述的是许三观在新中国建立后,为解决生活的困境和坎坷的人生,依赖卖血度过难关,结果终于稳定下来后,突然想吃猪肝和黄酒决定最后一次卖血时,却被说成是猪血,坏血比活血多,不愿意收他的血,精神崩溃的故事。真是充满了讽刺意味。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我想是出于好奇,在阿龙和阿方的怂恿下,卖掉了四百毫升血,他也通过用换来的三十五元钱,娶到了老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大儿子许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别人来要医药费,家具都被拉走了,只能卖血换回。文中一直说许一乐是何大勇的孩子,也就长得像点,那时也不会去做DNA,所以我看到最后都在怀疑他可能是许三观的亲儿子。话说回来,他因为还方铁匠的钱背上了绿乌龟的名头。第三次卖血,是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腿,给她买了许多的肉和绿豆吃,在那个年代,这些都是很贵的,当然这是建立在他得到了初恋之后。第四次卖血,是大跃进,大炼钢后,全民饥荒,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卖了血,带着老婆和二乐、三乐去胜利饭店吃了一块二一碗的面条,而耿耿于怀一乐的身世,只给了他五角,让他去买红薯吃。第五次卖血,是为了给上山下乡的一乐和二乐改善生活,卖了三十元都给了他们。第六次卖血,是一个月后,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到他家,他为了招待队长,希望二乐可以早日回城里,卖了三十元。第七、八、九、十次卖血,是一乐得了肝炎,只能去上海治病,无奈之下,他只能沿途卖血,三天一次,这时他的身体已经不行了,他想起了带他卖血的阿方,身体卖坏了,阿龙因为卖血死掉了,害怕自己也死掉,这时在路上碰见了来喜和来顺,他带着这两个年轻人区卖血。我想这里应该是个伏笔,在那个饥荒年代,可能很多人都为了生活卖血,毕竟来的快。第十一次卖血,他失败了。再路过胜利饭店的时候,他想起来了阿龙和阿方,他们坐在那里吃猪肝喝黄酒,他特别想吃,于是说我这一辈子终于可以为自己卖一次血了,结果新来的血头不收他的血,因为他六十多岁,头发花白,而且血也都是死血,只能用来当做刷家具的油漆。他哭了,走在大街上,精神彻底崩溃了。

这篇文章看的时候,对许三观又气又恨,又可伶他,甚至觉得他窝囊至极,性格极其怪癖,如果在现代社会,肯定是一个阴冷的变态,单从他的报复心看,以及对初恋做的事情,我就觉得很不齿,更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不管一乐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一乐都是爱他的,并且从来没想过背叛,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把他推走,好在后来对一乐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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