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愿所有的真诚和善良,不被辜负。愿所有的勇敢和探索,自在自如;——《出走的喜鹊》


小说上架数天,已有朋友收到书,并开始阅读起来。有些朋友评价说:“情节安排得太巧妙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关于情节,它只是小说里其中一个元素。小说可以说涵盖很多很多,最基本的是情节,没有它,故事推动不起来。除了情节,它还有很多读者无法体会到的东西。也可以说,它关乎作者的一切。作者作为“人”这样一个载体,诠释着这种造物的特性,这里是用多少语言也描述不出来的。

在我自己没开始写小说之前,看着别人写的小说,也会好奇:作者这是怎么写出来的呀?冥思苦想情节?设计对话?还是东凑凑、西凑凑,凑出来的?

直到自己也出版了一部小说,才知道那是怎样一种体验。

而我说的这些体验,未必是所有写小说人的体验。关于创作,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而我现在说的这些体验未必10年、20年之后还会一样,今天的分享可能会被日后看作是“班门弄斧”,毕竟我现在只写了两部。

我回答某位朋友关于情节编排的疑问,我说:“《出走的喜鹊》里面的情节没有经过设计,它是自然形成的。基本是写了一句,下一句就出现了。”


于我而言,写小说就像鬼上身,还是多只鬼轮流上身。

大家应该都看过香港的僵尸片吧?

僵尸片里面肯定会有一两只女鬼,这些女鬼时不时就会附在正常人的躯体上,控制这个人的意识,利用这个人的躯体和意识做一些她们想做的事。而事后,这个正常人都不知道自己做了那些事情。因为到头来,不是这个正常人在做,是那些鬼在做。

其实写小说最高的境界应该是这样的。我说的这些“鬼”,其实就是小说里的“人物”。只有当作者是一个没有自主意识的躯体,任由小说里的人物自行发展,才能写出一部好小说来。

我们都知道,小说是由人物产生一系列的行动而组成的。很多人以为小说里的人物是写小说的人设计成那样的。我不能否认,有一部分是,可有一部分不是。越多的不是,代表写小说的人境界越高。

在写小说之前,我经常会听到专业人士说这样一句话:让你的人物有自主意识。

他们说,写着写着人物会自己行动起来,不需要写作者来安排和设计。刚开始我完全不理解,人物不是写作者自己编造出来的吧?怎么自己会动呢?

实践过方知那是怎么一回事。

无可否认地,在写小说的初期,是由写作者编造出一些人物和一些人物得以行动的场景。

“遇见人物”是一个美妙的过程,往往也是“从天而降”。“遇见人物”也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那和我们遇见“真爱”一样。

随着人物越来越饱满,场景越来越清晰,故事就会展开,人物在这些场景和事件当中就会自己活起来。这个时候,作者需站在一旁,去观察、去感受,这些人物他们想做什么?他们内心的渴望是什么?一旦作者怀有很强的控制人物的意识,就会出现“不那么原始、不那么自然”的情况。好的作者应该把自己给忘了,充当一个工具,让这些鬼(人物)轮流上身,动用自己的双手敲打出人物想要说的话。

当作者这么做了,他不是在写自己,而是在写人类的一个缩影。从这些人物和故事当中,他找到了自己,别人读起来也找到了他们的自己。我觉得,这才是写小说的实质。

当然,往更深入的层面探讨,作者不会无缘无故就起那么一个开头,不会无缘无故就会有这些“可遇不可求”的人物出现。归根结底,那些都是埋藏于作者深深的意识底下。那些都是我们的意识、阅历以及对这个世界认知的总和。而这些总和会以碎片式的形式时不时闪现于作者的表意识中。有些碎片,因为埋藏得很深,有很多时候,那些人物、情节、理念都出来了,连写作者自己都会觉得惊讶。“啊!就这么连起来了!”

我觉得心理学家荣格在《心理学与文学》里的一段话可以很好地描述出作者这种潜在的倾向:

心理的模式加工的素材来自人的意识领域,例如人生的教训、情感的震惊、激情的体验,以及人类普遍命运的危机,这一切便构成了人的意识生活,尤其是他的情感生活。

作者把读者通常回避忽略的东西,用迟钝、不舒服的方式来迫使读者更清晰、更深刻地洞察人的内心。

这两段话很好地描述了写小说的人创作的潜藏动因,这些动因决定着一部小说的主题、情节和艺术格调。

在每次专注创作之后,我都需要找一些著名作家的写作回忆录来看。

为什么呢?

因为我体会到一种“人类的普遍命运”,可是当下的我无法去获得共情,因为写完不代表出版,读者马上能看到,马上能和我取得连接和反馈。我需要借助别的作家的故事来让自己平静下来,只有是做过同样的事,有过类似经历的人才能说出同样的话。我阅读后才能释放出内心那些需要释放的情感和能量。我非常需要这个,于我是一种放松和疗愈。写一部长篇小说,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和心力。

在看到出生于海地,加拿大籍作家达尼.拉费里埃的《穿睡衣的作家》时,我得到深深的共鸣。我在写小说的时候确实是穿着睡衣,因为天不亮就起床,懒得换衣服。披头散发,一幅邋遢的样子。他把写小说做了一个比喻,我非常认同。他说:

“我总是想象书是面包。出版社是面包房,人们在那里彻夜工作,为了早晨陈列刚烤出的美味面包,给每个顾客送上食物。作家需要提供面粉。为了这件事,他们时刻准备着接收空气中弥漫的各种讯息。故事弥漫在各处,依附在生活中最普通的行为上。需要找到一个角度把四散的它们串联起来。”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当作者越放松,越无我,弥漫于空气中的各种讯息就会自动跑出来,然后自动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无中生有又能震撼人的故事。

当我把作品放一段时间再回头看的时候,会惊叹:这是我写的吗?我怎么会写出这样的东西来?

仿佛那个写的人真的不是我,真的是什么东西借了我的躯体和神智,把某些东西显现了出来。所以,我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平静。也可以说,我存在于两个世界。一个世界里,我做着表面的行为。比如:有一次,有一帮朋友在我家吃饭,他们需要喝蜂蜜,我们随即聊起了蜜蜂的种种。那时候的我,在另一个世界里已经在拿蜜蜂编造出一个故事了。我时不时能发现弥漫在空气中的有效讯息,然后带着它们抽离现实的世界,跳入那个虚幻的世界里,让它们的出现派上用场。

那么,在这之后我又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

我感到敬畏。对人的敬畏。

人是多么深不可测、不可思议的存在。如果我能这样,代表每个人都能这样,只是有些人的表达形式不一样。例如,有些人会通过画画、跳舞、唱歌来表达。人对世界、对人类的感受往往从自己开始。我们无需跑到深山野林里研究那些原始人类,先好好研究一下自己就会得到很多的惊讶。

对人的敬畏会让我上升到对神的敬畏。不同的人,给予祂不同的名字:上帝、存在、佛、真主等等。不管祂是什么,那些名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感觉到什么?

有那么一种存在,祂高于一切,祂和每个人类都有连接。

之后呢?我写了小说,有了读者,我还有什么?

我体会到生而为人的奇妙。我热爱我的生命,我热爱这位祂,祂让我存在于此,并做着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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