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沸沸扬扬地传着,河南省驻马店泌阳县高店镇,一名智力残疾的年轻女孩,嫁给了55岁的男子一事引发了网友热议,视频里面显示一名年轻女子和一名男子,胸前佩戴喜花,女子坐在椅子上时不时大哭,男子不断的为她擦拭眼泪。
3月1号的下午,当事男子张某回应称,他今年55岁,女孩22岁,已满结婚年龄,这门亲事双方家庭都已经同意。双方也简单办过酒席。暂时还没有办理结婚证。打算3月2号去镇上办理。
针对网传女孩父母收了男方一万元钱彩礼的信息,张某称他本来是想给女孩父母一两万元钱的彩礼钱,但是女孩的父母不要,说只要男方对女孩好就行了。
至于网传祝频当中女孩为何哭泣,张某称女孩第一次来到他家,还不熟悉,有点认生。
张某还告诉记者,女孩残疾较为严重,不会说话也不能走路。
新郎张某几年前曾出门打过工,但因为年过八旬的老父亲,近年来身体状况不佳,常年卧床不起,只能回家靠种地为生。
现在又要照顾女孩,张某更没有办法出门打工了,生活压力也比较大。
针对这件事,3月1号泌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如果女方因智力障碍,无法表达个人意愿,或有严重智力障碍和精神疾病的,将无法办理结婚证。
我国倡导婚姻自由。谁的婚姻谁做主。智力有缺陷的姑娘也一样。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说,智力缺陷的人不能结婚,但是能不能结婚要看实际情况。要根据智力残疾的程度来加以区分。
如果一个有智力障碍的成年姑娘,可以清楚的表达自己愿意结婚,愿意和谁结婚的话,那她的婚姻本质上就是自己做主的,完全有效的;
如果这个姑娘根本说不清楚自己愿不愿意结婚,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跟谁结婚,那么这个婚姻就是包办的,就是被迫的,就是无效的!即便她的父母真心愿意,民政部门,妇联也不能答应,有权力撤销这段婚姻。
每一个残疾人都值得被尊重,不能沦为生育工具,更不能成为个别父母试图甩掉的包袱!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可怜了,我们不应该再去伤害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