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又在一天快末尾的时候接着说。我很喜欢阿悄,也是因为我很想成为那样的人。可又深知,那样的性格与气质,是在多么特殊曲折甚至诡异的家庭环境成长轨迹中逐渐形成的,他甚至没有朋友不需要朋友,根本不在乎有不有,就是这个了:不在乎(don't care),这种特质,我多想拥有,即使我依然敏感又懦弱,可那又怎样,众人沉沦,我不随众,别人的行为言语关乎或不关乎我,我都不怕,因为根本无所谓,好多事入眼不入心,真真是省事多了。这样也许……我会更快活。我会有变化,更确切点儿称之为成长,不会再有莫名其妙的多疑,不会再生不合时宜的同情,不会再害羞过度,以恶示人。有人以肉眼看得见的进步,同阿玺一般。这么想,似乎对未来又产生一点点期待。
second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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