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主要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赞美”。赞美是肯定当事人本身及其为建立有效解决方法所做的努力。赞美能支持与证实当事人的成功,并巩固这些成功。赞美不仅能创造希望,也暗示当事人:他们对目标的答案,是借由他们自己成功例外和力量来执行与发现的。
反馈的第二部分——“桥梁”,乃用以连结先前的赞美以及之后要提出的建议。在赞美他们已经做到的行动之后,桥梁的说明即是让当事人:他们现在正是可以做些不一样事情的时候了。
反馈的第三部分,是给当事人一个重要简单且容易可行的“建议”。建议最好是一种实验性的行动,而不要变成是非做不可、非如此做不可的作业或任务。状况好的给予行为性建议,状况不不够好的给观察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