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政治不正确”的农民作家

迷迷糊糊,眼前仿佛是一片沼泽地,黑里麻漆的死泥上盛开着吞噬蝇蚊的花朵,它们散布着漂亮女人才具有的肉欲的香气;那一片像树一样的草本植物大水荇在沼泽地里杏黄着肥硕的叶子,悬挂着一串串麦穗状的粉红色花序。对岸,高密东北乡的万亩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烈烈张扬。

我一个机灵吓醒了。

汪洋的血海把我逼出了梦乡。惊悚不已。

莫言《食草家族》的文字挤进了我的梦里。

莫言这个坏小子真会写,从连饭都吃不上一直写到金奖杯拿到手软,最后还捧起了这个星球上能拿到的最高奖,厉害。

诺贝尔文学评委会说他“以戏谑和毫无掩饰的快乐手法揭露着人类生存现状中最黑暗丑陋的部分”,另外“他的重口味像胡椒面一样”

重口味的莫言,用肆无忌惮的笔触勾勒出高密东北乡这个独特的文学地理概念,直教俗人瑟瑟发抖、坐立不安,直教知音叹为观止、啧啧称奇!

有人诋毁莫言,“莫言!你还是不是中国人,怎么在你笔下农村就那么丑恶了!你政治不正确!”

莫言这个胆小鬼敢政治不正确?我们来好好说道说道,这次我要替莫言站个台!

文学与政治相关,但不是政治。什么样的时代,就有什么样的文学

谁都知道,笔杆子和枪杆子这一文一武两杆子最好都不可偏废,尤其是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

笔杆子搞好了,出主意这件事就妥了,搞战争可以运筹帷幄,治国则可以呼应时代、充实人心。

枪杆子搞好了,暴力机器开动起来,那阵势则是所向披靡,摧枯拉朽,保准打得那狼虫虎豹到处躲,魑魅魍魉各种魂飞魄散。

说到笔杆子,不由自主地便想到那高大上,貌似跟平民老百姓没多大关系的“文学”。而说到枪杆子,谁都不陌生那句毛爷爷的经典论断“枪杆子里出政权”,这摆明了是要凭枪杆子干革命的火热节奏啊。

话说,作为不可偏废的文武典型代表,文学与革命是个神马关系?

在新文化萌芽阶段,大学者梁启超将文学和革命放到一起相提并论。在1902年发表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他振臂高呼: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

我尼玛。小说竟然可以支配人心?

北宋初年学问大家、朝廷命官钱惟演拍欧阳修马屁,赞扬欧阳前辈手不释卷,他说前辈好刻苦啊,“坐读经史、卧读小说,入厕则阅小词”。

瞧见没,小说这玩意,虽然是文学一个重要组成,但在古人眼里,小说跟《诗经》《易经》《论语》比起来,那是大大不如了。你要说可以支配人心,在下不信,跟小说相比,我倒是更愿意相信孔夫子的话影响了中国人千把来年的人心。

你说可以支配人心,所以要新小说,你说这样就这样了?事实是,是的,你说这样那就这样。你梁启超可是大V啊,风云人物、学术泰斗,说出来的话金科玉律,谁敢不信?

于是乎,在当代哈佛大学有个叫王德威教授在《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说:

“文学与政治结合,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最新成果之一,但这种‘成果’落地之后,却带来苦涩的味道:所谓‘感时忧国’,不脱文以载道之志;而当国家叙述与文学叙述渐行渐近,文学革命变为革命文学,主体创作也成为群体机器的附庸。”

意思就是,什么枪杆子笔杆子,只要能打倒敌人,统统都是好杆子!

文学要革命,没问题,是要革命,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品嘛。不过,当文学革命革着革着突然变成了革命的文学,那就坏了,变成工具了。

莫言在诺贝尔晚宴上脱稿致辞曾说:“文学和科学相比较,的确是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我想文学的最大的用处,也许就是它没有用处。”

或许梁大V真意在于此,然而,当革命不断推进,时代风云变幻,作家也是人啊,他们手中的笔杆子怎么可能会幸免?

是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笔杆子亦是枪杆子。革命现实主义的文学理论希望把各种人类阶层细腻、准确、明白无误地区分开来,从而有的放矢地加以爱戴或者表达鞭挞和憎恨的情感。

这样的逻辑,像极了现在谈恋爱的某些青年男同志。在喜欢和不喜欢只间非得让女同志做一个选择。但据我估计,女同志的逻辑至少应该是八元混合的。哪八元?此时、彼时做一个选择,此地、彼地做一选择,喜欢、不喜欢做一个选择,排列组合之下,2的3次方不就是8嘛。此处为保守估计。

没办法,旧时代如此。而当今新时代,早已今非昔比。

人性的因素再度复归小说,单一化、脸谱化的人物塑造模式已然被打破

经常思考怎么才能算是一个“知识分子”。

现代的知识分子断然是不能仅仅局限在文人身上。

首先知识分子应该是有知识的,职业本领要高超。大学教授、工程师、医生、银行家、设计师、律师......能够承担得起一种职业所蕴含精神的那批人,可以说是已然迈到知识分子的大门里了。

再者,知识分子是要有精神和品格的。独立、自由、不受外在规范制约......这些精神的拥有者,会是行业的翘楚、时代的精英。秉持一颗兼济天下的心,他们还会是一个优秀的中国人。

莫言作为一个文人,一个优秀的作家,他说:“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藤结什么瓜......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起来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不公平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小说。”

文学的路很大程度上是由命运摆布的。

莫言说饥饿和孤独是他最大的财富,小时候他经历的事情日后都成为了他的写作素材,滔滔不绝,宛若神来之笔。

没错啊,经历过饥饿和孤独的人那么多,莫言却只有一个,你敢说,这不是命运使然?

他的文学共和国存在于“高密东北乡”,在那个“无疑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他的笔触奇异而又自然地容纳进圣洁与卑鄙,接受着无数的生命与死亡。美女在饥饿面前会不顾性与贞操任人奸污,英雄与狗熊扭打一顿,片刻后都将同归泥土。

看得出来,能这么放肆而又充沛地书写,一切都不是空穴来风。他说:

“一旦谈到故乡,谈到土地,我这种感情非常复杂,正因为这样,我才能产生文学,如果我对土地没有半点抱怨,这个文学是不真实的,是虚假的,如果我对故乡完全是恨没有爱在里面,也是不真实的,爱得越深,恨得越切,反过来也一样。”

莫言这个家伙写出来的东西因此变得异化。可以说一句,口味确实很重。

其实他也有小清新的时候。他怎么可能没有小清新的时候呢?想重就重,想轻就轻,这不过仅是文学大师的皮毛吧。

在散文《会唱歌的墙》结尾,他写道:

“会唱歌的墙昨天倒了,千万只碎的玻璃瓶子,在雨水中闪烁清冷的光芒继续歌唱,但较之以前的高唱,现在已经是雨中的低吟了。值得庆幸的是,那高唱,那低吟,都渗透到了我们高密东北乡人的灵魂里,并且会时代流传着的。”

好小清新,不禁想起“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河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

莫言的好本事在于深刻,他的故事挖出了人性“不可描述”的可能

在他的故事里,“吃”这个主题就跟狗皮膏药一样紧紧地贴在几乎每个人脸上,极少幸免。

在《铁孩》中,他竟然安排小孩吃铁筋!而且考虑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个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美德,他还安排大家还一起吃!

文中他写道:

“我看到他果真把那铁筋伸到嘴里,咯嘣咯嘣地咬着吃起来。那根铁筋好像又酥又脆。我半信半疑地将铁筋伸到嘴里,先试着用舌头舔了一下,品了品滋味。咸咸的,酸酸的,腥腥的,有点像咸鱼的味道。他说你咬嘛!我试探着咬了一口,想不到不费劲就咬下一截,咀嚼,越嚼越香。越吃就越感到好吃,越吃越想吃,一会儿功夫我就把那半截铁筋吃完了。”

不过一想到据莫言说小时候大家咯嘣咯嘣地一起吃过煤块......好吧,原谅你。煤块都能吃,真有种。

翻到《酒国》的时候,我又被吓了一跳,这次被吓得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竟然安排吃人!这笔触够狠!

“两位红色小姐抬来一只镀金的大圆盘,盘里端坐着一个金黄色的遍体流油、异香扑鼻的男孩。那男孩盘腿坐在镀金的大圆盘里、周身金黄,流着香喷喷的油,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容,憨态可掬。他的身体周围装饰着碧绿的菜叶和鲜红的萝卜花。”

好吧,发表都发表了,写什么是你的权力,不追究你吓人的罪过,不过我还是纳闷,为什么要写“吃人”这么暗黑的事呢?难道是小孩们不但吃了自己的铁筋,还吃了别人的铁筋,让他们无铁可吃?

我继续往下看,好像,我找到答案了。

“让他们吃出名堂吃出乐趣吃出瘾。让他们喝出名堂喝出乐趣喝出瘾。让他们明白吃喝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命,而是要通过吃喝运动体验人生真味,感悟生命哲学。让他们知道吃和喝不仅是生理活动过程,还是精神陶冶过程、美的欣赏过程。”

哎哟我去。原来吃人可以上升到“人生真味”“生命哲学”这么高的层次!

看了看右手的红宝书,突然想到昨天答应老韩帮他打瓶酱油还没打,算了算了,太高的层次我接受不了,我毅然决然放下了左手的《酒国》奔出门去。

临出门,我大吼一声“仰天大笑出门去,牺牲奉献才是真!”然后向地上啐了一口唾沫,吃什么鸟玩意的人!

生而平等的观念在渲染与戏谑中逐步升华,哪里有不平等,哪里就凝聚了莫言的希望

生而平等。没错的。这种人道主义精神是文明的标志之一。

在《丰乳肥臀》里,上官鲁氏的博爱遍及每一个女儿、遍及每一个分别代表不同势力、甚至是不共戴天、彼此算计的女婿、遍及这些身份复杂得无以分辨的女儿女婿们的后代外孙子外孙女们。

在大饥荒时代,她甚至发展出了低级牲畜才拥有的“反刍”能力,在生产队里吞食豌豆之后,回家吐出来洗干净煮熟了哺育那些快要饿死的外孙们。

观念在,很好。可惜,执行这种伟大观念的人注定只是少数人。因为不被现实掣肘,很难很难。无论在什么年代,拥有的资源、生长的环境必然会造就不同的社会分工。

而文明的努力方向,就是将上升通道保持顺畅,在保证托好底、扶好贫的基础上实现优胜劣汰、社会发展。

在旧的年代,毋庸置疑,“阶级划分”对人性戕害过重。

莫言写过这样一个读起来忍俊不禁又回味深长的故事,在《吃相凶恶》里,他写道:

“‘莫言’总是不得其法:他抢着付钱后,觉得剩下东西浪费了可惜多吃几口。人家就会说:看看莫言。非把他那点钱吃回来不可!他回家受了母亲指点,赴宴前先‘吃上四个馒头,喝上两大海碗稀粥’,然后再上宴席,‘果然不猴急了,吃得温良恭俭让,像英国王室里的厨子一样’,‘莫言’这下终于感觉很满意了,正等着大家表扬时,只听见一个人说:‘瞧瞧莫言那个假模假式的样儿,好像只用两只门牙吃饭就能吃出个贾宝玉似的!’”

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

因为平日里吃糠咽菜,过的是穷人的日子,站的是穷人的阶级。所以在“宴席”这样的场所,任你怎么表现,始终摆脱不了被歧视的命运。

本人表示强烈谴责。明确声明歧视行为有辱人类智商,若彼方坚持不改,本人将自动认为彼方不属于人类范畴,另当畜生论。

莫言除了用吃来影射阶级的戕害,他还把目光投向了地主,他用故事来说明,其实有些大地主不仅亲自参加劳动,干起农活来也相当一把手。

他写道:

“到了麦收的季节,地主的田地麦香飘荡,金黄饱满的麦子需要赶紧抢收。地主们把它们割下来,脱粒,晒干,细心地收藏在麦仓里。”

而地主们忙不过来时,他们会请人帮忙,对于莫言爷爷这样的割麦高手,雇主们心甘情愿好吃好喝伺候着,不敢随便得罪。

割麦高手怎么个高法?莫言写道:

“莫言爷爷他们去劳动不叫劳动,叫去找乐子。他们割完自己的麦子,去给大地主打短工,身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褂子,好像当今高级商务楼里的高级白领。农活干完,身上纤尘不染。”

而大地主的劳动本领,那也不是盖的,你以为随随便便就能当上地主,并且凡是地主都好吃懒做、坐吃山空、强取豪夺?他写道:

“大地主从小就参加劳动,练就了一身高超的劳动技艺。他们在劳动时,手里提着鸟笼,跟班打着扇子,镰刀柄上镶着象牙,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干起活来,自由自在,如入无人之境。”

这般精彩的描述直追庖丁解牛。

勿以相貌论人心,勿以贫富论高低。

莫言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因为讲故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浓眉小眼,手粗脚壮。这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最开始为了一天吃三顿肥肉馅的饺子而下定决心当作家。这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农村待了二十年,农民当了一辈子。他一路走来,浮浮沉沉,终是凭积年累月的孜孜笔耕树得声名,创出天地。这样的人生,难道不就跟他笔下出现过“野蛮疯长”的路边野草般,本是不入流之物,却异军突起,靠着顽强的生命力活出了自己的辉煌?

莫言。受我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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