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于你我的心中,其中的差别应该是多少不同罢了。为什么说,现在的我不再心存侥幸呢?我想应该是经历改变了我。
这件事估计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2007年春节前那次期末考试,那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一次考试,凭借我的努力和勤奋,所有的科目我都能够顺利的完成,唯独一门课,我心里没有丝毫的底气。计算机编程,对于一个第一次接触电脑是在查询高考分数时的农村孩子而言,这门课程有太多东西实在难以理解。当然,这也不应该成为我心存侥幸的一个理由。
当时我和班级里的大多数人一样,提前准备了一份电子版的答案,这样可以通过快速的复制粘贴完成考试。那时候的我还没有优盘,只有一个廉价的读卡器,我把手机里的内存卡装进去,拷贝了一份答案。如果说考试前的心情是稳定的,那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因为久经考场的我从来没有抄过别人的,或者自己携带答案,这绝对是大姑娘上花轿——第一次。何况,考试前学校三令五申的说,不允许作弊,否则后果很严重。这更加让我不安!
可能是过度紧张,可能是手段落后,当老师出现在我的身后时,我竟然没有察觉,而这个时候,其他同学早已经麻利的把优盘从电脑上拔下来藏在了口袋里。我最终被抓到了!
这件事情的后果像水中的波纹一样是逐渐产生,并且扩大的。我最先受到的惩罚是取消了当年参与评优评先的资格。其实,这个我并不在乎,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成绩算不上优秀,评优评先和我的关系不大。真正让我觉得惩罚严厉的是,第二年上大二的时候家里没钱交学费,父亲说让我办助学贷款。那个时候我才给家里吐露了实情,说我没有资格去办理助学贷款。记得当时父亲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长叹了一口气。后来,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的我的学费。学费的事情,着实让我愧疚了很长时间!当时我简单的认为,如果我给自己一百个耳光,学校就同意我办理助学贷款,那我也是愿意的。
当时受到处分的时候,还听说会取消学位证的颁发。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除了毕业证之外,我还应该有一个学位证,也不知道学位证的价值在哪里。所以,也没有特别在意。引起我特别关注的是,受处分后还有没有机会参与评优评先。后来,我又得了一次助学金,通过这我才知道,原来学校只是取消了我当年的评先资格。可是,谁能够想到命运竟然会给我开一个天大的玩笑!
上大三的时候,我在学习上特别用心,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我的努力证明,我并不比其他同学差。结果大三一学年,我的总成绩是全班117人中的第二名,加上我是班长,在平均分上又加了两分,所以我成为了第一。按照常理,我可以申请八千元的国家奖学金,并且根据我平时当班长的表现,我完全可以获得这个荣誉。当时的我别提多兴奋了,因为当时父亲病重,正需要钱,如果我能够拿到这八千块钱,就可以解决家里的燃眉之急!但是,在最后的公示阶段,我被人告了!院系最后通知我的是,我没有资格参选。为什么呢?因为学校当时出台了关于作弊的新规定,把取消当年的评优,改为取消今后所有的评优评先资格!
据说是我们班的一个熟悉最新版学生手册的同学在学校贴吧上揭发了此事,质问院系领导凭什么把这么重要的荣誉给一个曾经犯过错的人!那时的我真的是欲哭无泪。新的学生手册理应是针对新生的,而当时的新生并没有参加过期末考试,更不会有作弊现象,追溯到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学生,自然是不合适的。就这好比三年前偷东西的罪行法律规定是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年后法律修订了,把偷东西的罪行改成了死刑。这个时候难道要把这个在监狱中表现良好,即将出狱的人杀了?但我又能去找谁说理?于是,就稀里糊涂的被取消了资格。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我在毕业的时候没有学位证。没有学位证,想找到正式的工作是不可能的,因为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要么会在报名时要求具备学位证,要么是要求在政审环节提供学位证。而我却没有!
没有想到的是,最后在即将毕业的时候,学校出台了关于补授学位证的规定,毕竟上学不易,学校还是想给曾经犯错的同学一次机会。这让我又看到了希望,但是,看到规定的时候,我差点晕倒。因为学校明文规定,说学生犯错后,如果没有再犯类似的错误,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就可以补授学位!我的天呐,当时学校就是因为我曾经犯过错误而剥夺了我参选奖学金的资格,现在又反过来说,如果得过奖学金就可以给学位证。这不是明显的前后矛盾吗?这不是明摆着捉弄人吗?但我能找谁说理去?评选奖学金的时候早就成为了历史,咱又不会时光倒流术。
最后,我还是参加了省里组织的一次招聘考试,在我们市考了个第一名,这事也算是为我们学校争取了荣誉。后来,在院系领导们的一致努力下,我才终于获得了学位证,放在我档案袋里的那张处分也被抽了出来,最后也没有对我产生不利的影响。
十年过去了,教训是如此的惨痛,惨痛到我现在想起来,事情的经过还清晰的犹如昨日。通过这件事情,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侥幸心理害死人!这个教训在我后来的人生道路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我在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心存侥幸。所以,有时候,人生的很多事,到底是福,还是祸,又有谁能够说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