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已经记不得那个盛夏的夜晚是谁主动凑上去吻的彼此,但是却清楚地记得那个吻带给她16年从未有过的感觉,此后的好几年那种感觉依旧挥之不去,那个男孩子应该姓陈吧!可是为什么记忆中那么模糊呢?
陈诺站在门外,看到林依走过来,快步迎上去,接过她手中的包。这个动作很自然,像呼吸一样的自然。也难怪从16岁那年,他的肩上就一直有两个书包,手里有两份小吃,兜里有两张电影票。他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已经在一起五年,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习惯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足够不习惯习惯她的离开。
南方的冬季,让北方来的陈诺从狼变成了狗,当他在大一自豪的说自己拥有强悍的少数民族血统时,他一定不知道高中地理摆了他一道。他坚信着秦岭淮河以南,冬季气温高于零度。却不知道湿度每上升一个百分点体感温度下降0.2℃。当他在一个早晨被活生生冻醒以后,他立下“毒誓”,至于是什么就无从得知了。
有人说,青春就是用来荒芜和挥霍的。如果这是对的,那陈诺已经完美的诠释了。他的青春在遇见她之前就是一堆杂草,现在也只是一个破旧的废弃工厂。
林依在邻居们眼里是“模范小孩”,不吵不闹不挑食,在大院里的猴孩子们还在玩泥巴的时候,她已经会背《三字经》、《唐诗宋词三百首》,能把一条白裙子穿的纤尘不染,也只有她。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用在林依身上简直是太不符合了!不过用在陈诺身上,也用不着啊!
是命运还是天意呢?陈诺现在常常问自己,是怎么会和她遇见的。明明是两个星球的人。
地球上的情侣相遇的概率:29200000/6000000000=0.00487
其实说起来也不复杂,陈诺骑车不看道把林依撞了,然后两人就认识了。认识归认识,可是两人都没说过话,见了也只是礼节性的微笑。就这样,一直到临近高考前几个月,两人才有了一次说得过去的“聊天”。
那是一个不大明媚的午后,云压得很低。在到下午自习的时候,突然狂风大作,夹杂着冰雹落下来。短短十几分钟,整个区域停电维修。学校领导不甘心就这么放学了,于是要求全体学生自买蜡烛在教室复习。
而林依因为那天来“姨妈”,忘带了卫生巾,很尴尬的坐在座位上。也真是怪,偏偏就被陈诺看到了她裤子上的血,于是他走过去把校服递给林依,林依虽然很尴尬,但是蜡烛的光没那么亮,也看不出脸红。就这么的,陈诺在放学后跟着林依,直到她回家,把自己的校服扔给陈诺,让他明早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