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老师在讲台上喋喋不休地讲述着数学知识,不时地在黑板上列出公式和过程。沈飞正襟危坐,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黑板,认真听老师讲课,但不知不觉中却想起了几天前冬冬打他的事,冬冬借了他一块钱,他去讨钱,不料却被冬冬打翻在地,还用脚使劲踩他的头。“多屈辱啊!”沈飞恍惚想着。忽然,他听见老师叫同桌晓芸回答问题,晓芸站起身很利落地回答完问题,然后坐下。沈飞却是一阵懊恼,“又走神了。集中注意力。”沈飞又开始认真听课,努力思索老师的话,慢慢地小圆的辱骂声却钻进了他的脑海里,小圆不停地骂他,“狗崽子,狗娘养的。”他想去揍小圆一顿,小圆比他小3岁,打不过他的。但很快他想起小圆的哥哥和他同班,长的虎背熊腰,他要打了小圆,小园的哥哥能放过他?小圆也是瞅准了这一点才敢破口大骂他的。一个小屁孩也敢欺负他,就连小圆家的狗都冲着他狂吠不止。忽然一声响亮的鸟鸣把沈飞拉回了课堂。“又走神了,这样期末考试怎么能考出好成绩?考不出好成绩同学们又怎么会不欺负我。”沈飞痛苦又无奈,“认真听讲!认真听见!”沈飞强迫自己认真听讲,但不一会儿又走神了。
在学校里要受男生的尊敬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力气大能打架会受到男生的拥护,比如虎子;另一个是学习成绩好会得到男生的敬佩,比如小军。但这两样沈飞一项也不具备,相反他长得瘦瘦弱弱,成绩也不好。男生们经常欺负他,打他、骂他,甚至一些女生也看不起他。沈飞自然不想受欺负,他努力学习想通过学习成绩提高而摆脱自已的命运。然而命运能由他说了算?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下滑,沈飞甚至觉得老师都在纵容同学欺负他,不着痕迹地践踏他的尊严。
时间一长,沈飞也就麻木了,他变得忧郁,喜欢发呆,对于生活,他已失去了信心。
这天,沈飞盯着作业本阴晴不定,因为几道题不会做,导致完成不了作业,怎么办呢?他张望了一下左右,最后把目光落在了同桌晓芸身上,晓芸可是班里的学霸,从没考过第二名的。沈飞咽了咽口水,说,“晓芸,能不能让我抄抄你的作业?”晓芸一怔,“抄作业可是不好的行为的!自己努力最好!”“可是有的人天生不管怎么努力都没用的。"沈飞无可奈何地说。“喏,给你。”晓芸把自己的作业本推了过去。沈飞喜出望外,拿过作业本就刷刷地抄起了。托晓芸的福,作业终于按时交了。沈飞在暗自庆幸的同时,也感激晓芸的帮助。
沈飞喜欢看书,特别是武侠小说,但可惜的是家里只有一部《射雕英雄传》,他把这本书翻来覆去地看了6、7遍,只是遗憾为什么只有这一本。晓芸发现他喜欢看武侠小说后,很快就给他带了《天龙八部》、《侠客行》、《碧血剑》等,沈飞看得如痴如醉,乐了好长一段时间。
那时,校外的小卖铺经常有同学光顾,麻花、爪籽、酸枣粉…,都是同学们的最爱,沈飞也不例外,但他很少买,一是家穷,二是舍不得,只是在每天放学时在小卖铺转悠一番。这个现象被晓芸发现了,后来晓芸就把自已买的小吃分他一半,只要晓芸有,他就有,亳不吝啬。
沈飞当然明白晓芸对他好,但是晓芸为什么对他这么好?他却百思不得其解!要知道别的同学都在欺负他呀!沈飞虽然不明白原因,但却
对晓芸产生了好感,班里这么多同学,沈飞有好感的也就她一个。
晓芸长得很普通,但眼睛很大,脸上总挂着笑意。她并不符合沈飞女朋友的标准要求。沈飞理想中的女朋友是: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嘴唇似樱桃,笑起来很好看的那种。而晓芸的颜值完全达不到标准,但沈飞和她相处总感觉心里暖暖的,尤其是她微笑的时候,目光总是那么柔和温暖。
总之,沈飞对晓芸很有好感,但好感是喜欢吗?稚嫩的他还分辨不清这种区别,本能的他觉得应该是有些喜欢晓芸吧,但又朦朦胧胧不太确定,至于喜欢她该怎么做?做什么?他更是不明白。
时光荏茌,转眼就到了毕业时刻,在这几年里,沈飞对晓芸的感觉一直原地踏步,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晓芸考上了重点中学,而沈飞则上了一所普通中学,两人的分别很平淡,只是在本子上写了送别语和互签姓名,和其他同学一样,平静的没有荡起多少涟漪。
上初中以后,由于学校招得大部分是差生,甚至于零分学生。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都低,而且大部分学生都互不认识,刚来也不存在谁欺负谁的事情。所以沈飞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一一没人欺负他。新的学校也给了他新的希望,他勤奋学习,成绩居然名列前茅,还领了不少奖状。
此时前排的小芳引起了他的注意,小芳长的还算漂亮,尤其是皮肤特别白。小芳还是班长,有很大的权力,那时晚自习,同学们都喜欢海聊。而小芳有记名的权力一一谁说话记谁的名。下课后交给老师,哪个倒霉鬼被记上就得挨打,所以同学们都很怕她。
小芳为什么引起沈飞的注意,他也说不清,也许是因为小芳是离他座位最近的漂亮女孩;也许是有一次小芳借给他橡皮擦让他想起了晓芸,总之,他经常偷偷观察小芳,并且常常拿小芳和晓芸相比较。但不管怎样,小芳和晓芸都不符合他心目中完美女孩的形象。可是论漂亮,还是小芳更胜一筹。
上初中后,学校渐渐开始流行搞对象。年轻的少男少女都希望自己有一段唯美的爱情,沈飞自然也不例外。他也想恋爱,找谁呢?晓芸见不到,自然不可能。小芳虽然不太符合条件,但他自己也不是什么白马王子,不能要求太高,于是他就瞅准小芳了。
他倒是有意,可人家小芳能看得上他吗?要知道小芳的追求者可是排了整一条街,他不高、不帅、没钱,有什么资本让小芳和他好?
沈飞绞尽脑汁想办法,其实办法也就那么几种。一、给她买东西。二、约她吃饭。三、给她写情书。沈飞思索良久,排除了前两种方法,原因是费钱,而是直接给她写情书一一纸张是最经济的。
说干就干,沈飞思索片刻便拿起纸笔写了起来,十五分钟就写完了。
内容如下:
小芳班长你好,请允许我冒昧给你写信,你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让我喜欢你,让我无时无刻不想念着你,有时,我想你的时候会唱一首歌: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我想,这首歌送给你是最好的礼物,你就是这首歌里的小芳,就是我心目中的小芳,希望在我的人生中有你相伴。
睌上十点在操场东边相会。
一个爱你的人。
下课后,同学们一哄而散,沈飞趁机把纸条塞进小芳抽屉里,然后爬在桌子上密切监视她。上课后,小芳果然发现了那张纸条,小芳收到纸条后,并不大惊讶。毕竟,情书她收的多了,她展开纸条一看内容,顿时笑得花枝乱颤。她从没收过这样的情书,也从没收过把和她名字一样的歌送给她的人。而且沈飞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没写真名,署名是:一个爱你的人。给小芳写情书的人这么多,爱她的人这么多,她已经很烦了,光说爱你你是谁啊?而且这封信除了逗乐外没啥特色,写信的人应该脑子有问题,小芳心里这么想。
而密切监视小芳的沈飞见小芳收到纸条后喜笑言开,不由心中大喜。觉得自己的情书写的别具一格,独具特色。小芳肯定是动心了,不由满脑子乱想自己和小芳在操场约会的情景。可不可以拉拉手?最好接接吻。可以说,一整天沈飞都在胡思乱想这些东西。
晚上9:30,沈飞就来到了操场东边,此时寒风呼啸,但沈飞却激动的血液上涌,左转转,右转转,亳不觉冷。
10:00,沈飞抬手看了看表,见是整点,不由的心怦怦直跳,他觉得巨大的幸福感笼罩着他,他又是紧张,又是喜悦。
10:30,怎么还不来?该来了呀?从宿舍到操场只需5分钟的时间呀?难道被什么事耽误了吗?沈飞有些不安了,他开始着急,开始焦躁,他翘首以盼,但始终不见小芳的身影。
11:30,沈飞站在操场东边的一棵杨树下,寒风呼啸,冻得沈飞直缩脖子。此时小芳还不现身,证明这事黄了,沈飞心里满是沮丧,前几刻他还是满满的期待幸福,后几刻却深深的跌落深渊,巨大的落差打击得他蔫头蔫脑,内心无比痛苦的回宿舍去了。
经此一事后,沈飞着实深思熟虑了一番,又翻了不少恋爱手册研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想知道一个女孩是不是喜欢这个男孩,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如果女孩喜欢这个男孩,那么看见这个男孩或和这个男孩说话时,会莫名其妙的脸红低头。
二、如果女孩喜欢这个男孩,那么主动和男孩聊天,例如“我觉得你特别像我认识的一个人”,或者“你很像金城武”,等等。
三、如果女孩喜欢这个男孩,那么一定要注意她看你的眼神,如果她看你的眼神温柔妩媚,那么恭喜你,她对你芳心暗许了。
于是,沈飞暗自跟踪小芳一段时间后,掌握了她的生活规律,比如下午4:00她会去图书馆看书;隔一天下午4:00她会去澡堂洗澡;再比如晚自习后9:00她会去街上溜达。
于是,沈飞算好时间,提前在小芳途中等待,并仔细观察她的反应,有没有脸红害羞?有没有对他暗送秋波?或者跟他说一些有暗示意味的话?
但令他失望的是,小芳有时会对他说句你去哪啊的废话,有时甚至无视他的存在,小芳的眼神都懒得瞥他一眼,往往一边跟他说话,一边眼睛瞅前方,至于低头脸红,压根就是没影的事。
沈飞不死心,继续试探。但很快就出了事。那天晚上他又一次跟踪小芳时,因距离太近,被小芳发觉,小芳发现有人跟踪她,又是大声惊叫,又是用背包捶他,幸好当时天太黑,小芳没看清他,否则她一定会认为沈飞是个跟踪狂。就算这样,小芳看他的眼神也充满了怀疑。因为她感觉最近她与沈飞相遇的频率明显升高,再加上跟踪狂事件,小芳越来越怀疑沈飞是那个跟踪狂。
沈飞算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想和小芳好,没想到招来了小芳的敌意。他的恋爱还有什么希望?于是,沈飞在连喝几瓶酒,痛苦的大醉一场后放弃了他对小芳的爱情。
中学毕业后,沈飞辍学。经过几年打工,攒了一些钱。沈飞和好友小军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没想到公司生意越来越好,后来竟滚雪球似地发展成了大公司。沈飞也成了公司的副总,拥有几百万资产,并且个子也猛蹿到了1.78米,而且面容也变得极其俊秀,成了典型的“高富帅”。其实“高帅”是沈飞努力的结果,至于“富”完全是沾了小军经商天赋的光,他只是投了点钱,坐享其成罢了。
更幸运的是他遇上了他心目中的完美女孩,一个叫小静的女孩一一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嘴唇似樱桃,笑起来很好看。
小静是孙经理的秘书,有一天,沈飞去孙经理的办公室时,无意中发现了小静,毫无疑问小静完全符合沈飞心目中女神的形象,尤其是她的笑,风情万种,真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沈飞当时就傻了,他真没想到会遇到自已心目中的理想女孩,而且是在他人生得意,意气风发的时候遇见了她,此刻,“高富帅”的他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小静也是女人,无疑难逃此劫。
沈飞自信满满,一纸书信约小静去咖啡厅喝咖啡,看上去似乎没有经过大脑思考,实际上里面大有文章。
一、咖啡厅安静,方便两人谈情说爱,没有电灯泡。
二、咖啡厅消费不菲,在这里约会更显身价,让女人直接拜倒在金钱下。
三、咖啡厅颇有雅韵,选择这里显得他优雅有风度,与众不同,让小静看到他的优雅举止时,眼里满是倾慕的小星星。
为此沈飞查阅了大量有关咖啡的资料,记牢了各种名贵的高档咖啡名字,又专门去礼仪中心培训了几天。终于万事俱备,只等东风。
到了约定的那一天,沈飞早早地到了咖啡厅,坐在椅子上悠闲地等着。今天,他特意打扮了一番,上身是一件淡黄色休闲衫,下身是深青色牛仔裤,脚蹬黑的发亮的皮鞋,理了一个平头,引的路人侧目不己,就是在咖啡厅,也有不少纯情少女偷偷瞅他,那表情仿佛在说,“哇,帅,太帅了。”
沈飞看了看表,还有半个小时,就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咖啡边喝边等,在服务员送咖啡的时候,沈飞感觉服务员似乎在仔细瞅他,但对于女性的注目,沈飞早已习以为常,也就没有理会。
沈飞又看了看表,已过了约定时间15分钟,小静没来。但沈飞并不着急,自从他成为“高富帅”之后,没有哪个女人能对他视若无睹的,沈飞相信,只要他愿意,分分钟就能搞定一个女人。
沈飞再看看表,约定时间过了1个小时,小静依然没有来。沈飞心里嘀咕,是有事还是不愿意来呢?经过反复思索,沈飞排除了第二种情况,至于原因,那是因为自己太帅了。
1个小时后,小静仍然没有来,沈飞有些急了,想打电话问问小静,突然想起他没有小静的电话号码。于是,他直接给公司人事部主任打了个电话,要了小静的电话号码,然后打给小静,小静接了电话后,沈飞询问小静为什么没来,小静是一问三不知,沈飞再问,小静则说没有收到沈飞的信。
沈飞信以为真,便约小静三天后在这家咖啡厅约会,小静满口答应,随后沈飞离开了咖啡厅。
三天后,睌上8点,咖啡厅,沈飞身着上次的衣着,斜靠在椅子上等着小静。他不时地看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8:15小静没来,8:30小静没来,9:00小静依然没来,沈飞有些焦急,给小静打了个电话。小静说,由于公司突然加班,来不了了,随后就挂断了电话。沈飞呆呆拿着手机,这才反应过来小静是在敷衍他,什么没收到信,什么加班,都是借口。
沈飞没有很悲伤,他只是有些不可置信,居然真的有女人对他视若无睹,这口气怎么咽的下去,况且小静又是他从小到大遇到的心目中的完美女孩,他又怎么可能会放弃,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把小静追到手。
沈飞叫来服务员准备付账,服务员却再仔细看了看他,迟疑道,“你是沈飞吗?”沈飞一愣,瞅了瞅服务员,眉目间似乎颇为熟悉,再看看服务员,相貌普通,只是脸上淡淡的柔和温暖的笑容,让他感觉很亲切,似曾相似。
“啊,是你,晓芸。”沈飞猛拍头,惊叫道。
“真的是你呀!沈飞。”晓芸惊喜地叫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沈飞有些诧异。
“我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只好在这里当服务员。”晓芸说,“你跟以前大变样呀,不但容貌变了,身份也变了。这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来的。”
“我运气好,赚了点钱。”沈飞笑笑。
接着两人又聊了一会,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以便将来再联系后,沈飞就告辞了。
回家的路上,沈飞显得十分高兴,还不时地吹口哨,与晓芸的重逢使他兴奋,他准备和晓芸好好地聚一聚,好好聊聊,同时安排晓芸进他的公司。
沈飞越想越高兴,至于小静失约的事,早被他忘了,丢到九霄云外的爪哇国去了。
回到家,吃过晚饭睡下后,沈飞这才又想起小静的事来,他琢磨了半天,最于想出一个主意,调小静到他的身边,当秘书,这样近距离的亲密接触可以更大程度的接近她,追求他。正好他的秘书位置空缺,真是天助我也!沈飞暗想。
接下来的几天,沈飞和晓芸聚会了一次,两人相谈甚欢,沈飞邀晓芸去他的公司上班,晓芸兴奋的答应了。
随后,沈飞把晓芸的事告诉了小军,小军和晓芸、沈飞是同班同学,小军知道了以后十分高兴,表示晓芸的工作由他安排。对于调小静当沈飞秘书的事,小军没有在意,随沈飞自己去折腾。
先是遇见了故友晓芸,接着自己喜欢的小静将成为他的秘书,沈飞别提多兴奋了,一连几天他整个人神清气爽,精神焕发。
旱上8点,沈飞坐在办公桌后面,闭目养神,用手指敲着桌子,假装淡定。昨天人事部已经通知他,新来的秘书将在今天报到,此刻的沈飞正满心希望,翘首以盼地等着他心目中的完美女孩一一小静,前来报到。
“笃笃笃”敲门声响声,沈飞迫不及待地说:“进来。”房门推开,一个身穿洁白衣裳的女孩走了进来,沈飞顿时瞪大了眼睛,那不是惊喜和惊艳,而是极度吃惊导致的愣神,因为进来的女孩不是小静,而是晓芸!
“这是怎么回事?!”沈飞目瞪口呆。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秘书了。”晓芸说。
“你不高兴吗?”晓芸见沈飞表情异样,不由红了脸,低头看着自己的凉鞋。
“没有!没有!只是有些意外!”沈飞脸上马上挂上了笑意,“欢迎!欢迎!坐,坐,坐。”沈飞忙不迭地表示欢迎,心里却是叫苦不迭,“怎么会是晓芸?要是其他人我就一脚踢开换成小静了,可对晓芸我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一上午的时间,沈飞都心不在焉,他本想问问人事部是怎么回事,但再想想木已成舟已无法挽回,况且要是这件事传到晓芸耳朵里,她该有多伤心。
晓芸却显得特别高兴,她忙着处理文件、接听电话、撰写文件,却一点也不觉得累。
在经历了半个月的失落和沮丧,沈飞终于接受了现实,恢复了正常状态。他又开始盘算怎么追求小静了。
鉴于前几次的失败,沈飞终于放下了“高富帅”的架子,决定从最基础开始追求小静。
这天,晓芸拿来一份文件让沈飞签字后正准备离开,沈飞却叫住了她,“晓芸,帮我去花店订一束花,送到孙经理的秘书小静那里,每天都要送。”
晓芸停住了脚步,转头看他,惊讶地问,“你喜欢她?”“唔…不…这样…”沈飞含糊不清地回答着,不知怎的,在晓芸面前谈这个问题竟然让他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晓芸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知道了便转身离去。
过了几天,沈飞在晓芸递过来一杯水的时候问,“送小静花的事情怎么样了?”晓芸说,“你都没说送什么花?还没送呢!”“随便什么花吧。好看就行。”沈飞说。“那不行,送花很讲究的!如果你喜欢她,送一束玫瑰花比较好。”晓芸说。“那好,就送玫瑰花吧!快点办了这件事情。”沈飞催促。
两天以后,沈飞问晓芸花送的怎么样了?晓芸说,“忘了问你送什么颜色的玫瑰了?本想问你因为忙忘了?”“玫瑰花不都一样吗?有什么区别?”沈飞诧异问。“玫瑰有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而且花语也各不相同。如果你真的特别喜欢她的话,送红玫瑰比较合适。”晓芸说。“那就红玫瑰吧!”沈飞说。他抬起头看晓芸,却发现晓芸别过了脸,一语未发。
沈飞当即心一跳,他长的很帅,对于那些喜欢他的女孩面对他时的表情眼神非常熟悉,也很敏锐。而且现在晓芸的这番动作本能地让他意识到一个可能一一晓芸喜欢他。但沈飞很快摇摇头,竭力把这个想法赶出脑外。“也许是我想多了,也可能是我太自恋产生的幻觉,晓芸怎么会喜欢我?不可能!再说小静可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呀!怎么可能放弃!”沈飞努力说服自己,但不知怎的却觉得很烦躁!
这一次,晓芸很快地为沈飞办妥了送花这件事。然而,在沈飞又一次衣冠楚楚邀请小静赴约时,又遭遇了滑铁卢。
郁闷的沈飞在办公室里一杯一杯地大口喝茶,没错!是茶不是酒,他不喜欢酒,他喜欢茶。晓芸在一边注视着他默然不语。沈飞异常苦闷,小静三番五次地拒绝他,使得骄傲的他颇受打击。试问身为“高富帅”的他一向自认是女性杀手,骄傲又自信,然而在小静这里,他却接连吃了败仗,甚至是无计可施了。
沈飞越喝越沮丧,他突然把茶杯一推,对着晓芸喊,“给我拿瓶酒来,今天我要放纵!我要喝醉。”“酒是解不了愁的,醒了会更难受!”晓芸说。“我知道,可我难受,小静一而再一而再的拒绝我,我已经没招了,不喝酒还能怎么办?”沈飞说。“你为什么要执著于小静呢?以你的条件,比小静更漂亮的女孩都是随便挑,为什么非要去碰这个钉子?”晓芸说。“你不知道,小静是我见过的最接近我心目中理想女孩的女孩。”沈飞呆呆地说。“你究竟喜欢小静什么?”晓芸问。“我喜欢她的眉,她的眼睛…,最重要的是她的笑,你不知道她笑起来有多好看。”沈飞喃喃道。
然后,两人都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沈飞神思恍惚,手托着腮沉思。晓芸也不说话。良久,晓芸抬起头说,“如果你想和小静约会,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你有办法?”沈飞精神一振,期待地看着晓芸。“对,我有办法。你再等几天,小静一定会答应你的约会的。”晓芸说。沈飞听了立刻眉开眼笑,要是别的女孩这样说,沈飞铁定会怀疑。但对于晓芸,他却是无比的相信,至于这种相信从何而来,他自己也不明白。
三天后,咖啡馆里沈飞和小静相对而坐,桌子上摆着两杯星巴克咖啡,热气腾腾。沈飞和小静闲聊着,小静面容平静,古井不波,而沈飞却感觉脸颊发红,有些拘束,两人聊的都是一些闲碎琐事。沈飞似乎不经意地打听了一下小静的详细信息,比如年龄、出生地、爱好等。小静是一个南方姑娘,今年24岁,毕业于财经大学,爱好是音乐。另外,沈飞还打听了一个敏感信息一一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但小静却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回答。
约会结束后,沈飞极为兴奋,但兴奋的同时他也有些好奇,小静为什么突然同意赴约?这当然和晓芸脱不了关系!但他询问晓芸这个问题时,晓芸却并不回答,只是说,“你高兴就好。”
日子缓慢地流淌,沈飞一边在晓芸的协助下工作,一边和小静交往。工作顺利,生活舒心,沈飞的日子过的悠然自得,简直像掉进了蜜罐
里。只是晓芸似乎不开心,工作之余总是望着天空发呆,沈飞问她怎么了?她却总是爱搭不理的。
爱情初步进展顺利,兴奋的沈飞迫不及待地开始了下一步,按他想搞好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从对方的兴趣入手,小静喜欢音乐一一这就是她的软肋,在这一方面投其所好肯定能事半功倍。
于是,对音乐压根不感冒的沈飞开始翻阅音乐书籍,查看音乐大师的生平轶事,记牢一些举世闻名的音乐作者。并在小静面前装出一副音乐爱好者的面孔,大谈特谈音乐大作和音乐大师的生平,但令人尴尬的是他经常出糗,比如他把《命运交响曲》的作者说成是肖邦,《小星星变奏曲》是大师贝多芬的杰作等等低级错误。每当这个时侯,小静总是捂着嘴笑,而不知所以然的沈飞却是精神一振,以为是自己的谈吐风趣幽默,把小静逗乐了。
沈飞与小静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感情似乎也越来越深,沈飞甚至准备向小静求婚。就在这当口,小静向沈飞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让她到沈飞的身边当秘书。沈飞听了当然是欣喜若狂,他巴不得天天和小静在一起,但同时却也无比为难。要知道他现在的秘书可是晓芸,晓芸对他可是好的没话说,从小时候对他的好和现在他和小静关系密切的功劳那不都是晓芸吗?他要是把晓芸踢了那不是忘恩负义,禽兽不如了吗?
经过一番艰难思索后,沈飞还是下不了决心,于是他嚅嚅嗫嗫向小静解释了一番,表示晓芸是他的挚友,晓芸对他有多好,他实在不能这样做等等。但小静却当场翻脸,说他并不爱她,还说他根本没把她放在心里,要是做不到就分手云云等等。
这可把沈飞愁坏了,一连几天睌上他都没睡好,眼圈黑的像熊猫眼。早上到了公司,坐在椅子上端着茶杯瞅着窗外直发呆,晓芸看出他心里有事,就问他,“怎么了,不舒服吗?”“没有,只是昨晚没睡好。”沈飞说,“对了,晓芸你想不想更上一层楼,比如当个副经理什么的?”“不了,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能在……”晓芸顿觉失言,忙闭口不说。但在这一方面极其敏感的沈飞却听出了其中之意,但他本能的不愿相信,甚至于不愿意承认。
这一段时间沈飞过得很艰难,他几次想向晓芸开口要调她离开,但看着她那柔和温暖的笑容却怎么也开不了囗,另一方面,小静又频频催促他,甚至下了最后通牒一一三天之内必须把她调过去,不然就分手。
无疑小静的威胁很正确,也很有效,对于沈飞来说,他最害怕的是和小静分手一一这是他的七寸,在小静的最后通牒下,沈飞经过几番痛苦思索后,终于决定调离晓芸。
沈飞安排晓芸升任销售部副经理,虽然他心虚,但又觉得升职对晓芸也是一件好事,晓芸应该也能接受。这天他早早来到了办公室,忐忑不安地坐在椅子上,他知道晓芸收到了调离通知,他将如愿以偿和小静在一起,但不知怎的他心里慌,慌的很厉害。
门外传来敲门声,“是小静吧?小静来报到了吗?”沈飞暗想,“进来”。门“吱呀”一声开了,沈飞抬眼望去却是一愣,进来的是晓芸而不是小静。晓芸长发微乱,眼睛红肿,似乎是刚刚哭过。
“晓芸,恭喜你升任副经理。”沈飞很不自然的挤出一个笑容。“我不想当什么经理,也没有什么奢望,我只想留在你身边,默默地看着你就够了。”晓芸说。这句话已经相当露骨了,沈飞再也无法避开这个问题,无法自欺欺人了一一晓芸喜欢他。
沈飞顿觉心跳加速,他期期艾艾地说,“晓芸,你看我有什么好的?我只不过是长的好看一点,要气魄没气魄,要能力没能力,要文化没文化,你喜欢我一定是弄错了,你在我身边肯定会耽误了你,像小军那样的男人才是你应该喜欢的对象。
晓芸脸色惨白,“这都是借口,我知道我长的不漂亮比不上小静,我不奢求你喜欢我,我只希望能留在你身边,这一点希望都不给我吗?”沈飞无言以对,只是吞吞吐吐地说,“我想把小静调过来。”晓芸没有再说话,沈飞只觉无颜面对晓芸,两人陷入了沉默。片刻,晓芸抬起头,抹了抹眼泪,转身离开了。
随后的几天,小静并没有来报到上班,但沈飞已经顾不得了,因为他得知晓芸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不知所踪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沈飞大吃一惊,他明白晓芸之所以会离开是因为自己伤害她太深,沈飞悔恨交加,痛苦中他想起儿时和晓芸的经历,那时同学们都看不起他,欺负他。只有晓芸例外,晓芸把作业本推给他让他抄,晓芸借给他武侠小说让他大饱眼福,晓芸把好吃的分给他一半,晓芸对他的笑总是那么柔和温暖。在他儿时痛苦寒冷的时光里,晓芸就是他世界里柔和温暖的暖阳,那时他经常问自己是不是喜欢晓芸,却总是没有答案,想想自己为什么把笑的很好看作为自己理想的女孩子的重要标准,也许就是因为晓芸那柔和温暖的微笑在自己心里刻下的深痕。想到此处,沈飞终于明白,自己喜欢的其实是晓芸,小静只不过他心目中晓芸的一个模糊影子。
在以后的几天里,小静找沈飞聊了一会。她告诉沈飞,其实她和晓芸是大学时的闺蜜,她其实并不喜欢沈飞,只是晓芸一再恳求她和沈飞交往一段时间考虑考虑再说,她才勉为其难和沈飞交往,只是在交往中,她灵机一动想看看沈飞对晓芸有没有感情而成全他们,才提出非要当沈飞的秘书,只是没想到晓芸会伤心离去。
知道真相的沈飞先是感动,接着又是深深的懊悔。他放下了工作,四处奔波寻找晓芸,上至宾馆、咖啡厅,下至饭店、酒吧,沈飞统统扫荡而过,只是始终寻找不到,一晃两年过去了,没有结果的沈飞仍然契而不舍地寻找着。
一日,正在马路上勿勿而行的沈飞觉得口渴,左右望望见路边有一咖啡厅,便进去坐下叫服务员要一杯咖啡解喝,一阵轻轻巧巧的脚步声响起,服务员端来了咖啡,沈飞本能地感觉到服务员身子轻轻一颤,似乎在瞅他,作为一个帅气的男人来说,这样的情况实在太多了,他压根不会理。但这次他却鬼使神差地抬起了头,两目对视,迎着他目光的是一个柔和温暖的微笑一一是晓芸!
作者有话说:这是我第一部破万字的小说,具有纪念意义,这篇小说算不上很好,但却是难度最大,耗时最长的小说。在创作这篇小说之前,已经写废了几篇小说,感觉想象力越来越枯竭,甚至写不下去,于是转向散文、诗歌,却也没什么收获,拖来拖去耗了很长时间,万般无奈下,横心决定每天必写一行字。没想到坚持一两天,灵感渐来,三四天完成了本小说,不由感慨,“贵在坚持。”只要坚持下去,很可能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