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也篇第六」27
【原文】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译文】
孔子说:“君子博学知识技能,合义地运用知识技能,就可以不违背仁道了。”
【注释】
“博学”,广泛、深入地学习,以增长学问和才干。博学可以为横向之广,也可为纵向之深。
“文”,典章制度、著作义理等一切可增长学问和才干的知识技能皆属“文”。
“约”,约束。
“之”,指代“文”,意指知识技能的运用。
“礼”,孔子说“礼以行义”。因此,礼是一切合于义的行为规范的概称,包括仁道原则和善法条文等。
“畔”,本义为田界,界限,此处意指触犯仁道原则。也有学者认为此处通“叛”,意为违背、背离。两者实际上都是指对于“仁道”的违背。
“矣夫”,语气词,表示较强烈的感叹。
【评析】
儒家为学,从来都是兼顾德、文两个方面。而在德、文的学习次第中,则又强调要先德后文。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其中“孝、弟、谨、信、爱众、亲仁”都是仁德的养成科目。只有在这些仁德科目打好基础之后,“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然后才能去学习知识技能。
为什么孔子要强调先德后文的学习次第?这是因为“文”是没有方向性的,它既可用来为善,也可用来为恶。而“礼”是有方向性的,孔子说“礼以行义”,义就是儒家主张的仁道,因此要“约之以礼”,“以道驭术”。也就是要以“礼”来约束“文”的运用,使其不违仁道,只能为善,不能为恶。如此便“可以弗畔矣夫”。
“文”在现代社会中,就是各类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文化和科技“野蛮生长”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已经越来越引起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并逐步发展出相应的文化和科技伦理,以图规范相关各类行为,这就属于“约之以礼”的范畴。
以本章的观点来看,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滥用文化和科技能力并严重背离仁道的行为。比如现代计算机技术在为人类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其过度逐利的商业化运作也在给人类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比如,2018年6月18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十一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将“游戏障碍”(Gaming disorder)列入成瘾性疾患章节中。这就相当于宣布电子游戏实际上具有毒品的属性,因此引发了“舆论”的轩然大波。
兴风作浪的“舆论”无非来自两个阵营:一是唯利是图的电子游戏开发商。因为世卫组织的作法显然会影响人们对于电子游戏的态度,并进而影响到它们的利益;二是某些为政不仁的政府。它们要么是将电子游戏当作可以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产业支柱”,要么是将电子游戏当作可以发挥某种政治效用的“疲民之术”。无论反对的声音是何种腔调,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其自身的经济或政治利益,却无视或故意掩盖“电子游戏”对于社会和民众的现实伤害。
2018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防的是沉迷而非网游》的文章。文章说要“让玩家、产业和社会达成共赢”。我很好奇:吸烟者怎么跟烟草公司和社会达成共赢?酗酒者怎么跟酒厂和社会达成共赢?猪怎么跟养猪场和社会达成共赢?难道是无痛屠宰吗?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06月25日刊发的《游戏玩到啥程度才算“病”》一文中所附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电竞用户1.7亿人,其中25岁以下占据六成;2017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超过5亿人;网络游戏产业连续多年以每年约30%的速度增长,2014年收入1069.2亿元,2015年达到1330.8亿元(2016年收入1655.7亿元;2017年收入2036.1亿元,手游收入占一半。笔者注);2016年很多网游月均充值额超过1000万元,最高月充值总额超过8亿元。
在上述这些只关乎“利”的数据中,我确实看到了游戏产业和政府达到了增收和增税的“共赢”,却未见有任何关于玩家和社会的可称之为“共赢”的具体描述或数据。事实上,玩家群体为前两者的“共赢”付出了巨额的金钱和时间,还有宝贵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不知这算不算是“赢”?网游还导致了很多个人、家庭和社会问题,不知这算不算是“赢”?
2018年9月8日,《光明日报》刊发了题为《中国青少年网游用户规模超2亿:“吃鸡”才有朋友》的文章。文章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已经超过2亿,占青少年网民的66.5%。随着手机、电脑设备的普及,中国青少年首次接触网络游戏的年龄日趋低龄化,其中6至14岁,也就是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接触网络游戏的主要时期。”

人生区区百年,青少年时期堪称人生的黄金时代,其对个人的人生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意义是不言而喻和难以估量的,根本就不是用金钱所能计量和交换的。而现在,无数的青少年却被人用网游收割了宝贵的青春和未来。我不知这样的人生和民族未来有何希望?实施和鼓励实施这种行为的作法算不算仁道?
子曰:“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又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如果一个人为了攫取他人的财富,而不惜利用和放大人性的弱点,不惜给他人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我不知其何以为人也?如果一个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只考虑经济和政治利益而罔顾社会效益,我亦不知何以名之也……。
《防的是沉迷而非网游》这篇文章还说:“沉迷游戏的危害不在于‘游戏’,而来自于‘沉迷’。我们要防的是沉迷,而不是网游。对很多人来说,可沉迷的对象并不限于网络游戏。”若照这个逻辑,那毒品的危害是不是也不在于“毒品”,而在于“成瘾”?我们要防的是不是也只是“成瘾”,而非“毒品”?难道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可沉迷的对象并不限于网络游戏”,还有烟、酒、毒品等,因此网游就有了存在的正当性?那何不干脆直说:难道只许毒品谋财害命,就不许网游分一杯羹?
人类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创新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在加剧人类自我毁灭的风险。如果人类对于科技的发展和运用不能“约之以礼”,那么人类的未来将不堪设想。
而在“约之以礼”的过程中,媒体所代表的文化领域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媒体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既可文以载道,传播正见;也可蛊惑人心,助纣为虐。因此,对于媒体所代表的文化领域也必须要“约之以礼”。
“约”是对于权力的限制和制约,而这只有在民主和法治的环境下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