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幕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一)

阴天带走了阳光的明媚,楼下狭窄的街道沉默而孤独,稀稀落落的车辆来了又去去了又来——这一切映在朱华微微发神的眼眸里,越发黯淡。

耳边传来哗哗的水声,朱华收回目光,走到厨房靠在门沿上,盯着眼前这个正在乒乒乓乓洗着冰箱的男子,面含笑意。

“奉先,我最近想写一篇文章。”朱华顿了顿,笑道,“写你好不好?”

男子手中动作一滞:“我有什么好写的!”

“知道什么是悲惨吗?”朱华眼里闪着光,“借你的名字,有多悲惨就写多悲惨好不好!”

男子无奈的笑了笑:“你这么恨我?”

“是的!”

男子姓陈名奉,朱华喜欢叫他奉先,只因三国有个吕奉先,虽然名声不好,但却是个痴情男儿,朱华就爱捣鼓这些情情爱爱。

于是这奉先也给朱华起了个名字,叫曼沙,说是朱华曼沙合起来就是曼珠沙华,彼岸花,多么动人心魄的名字。

朱华把自己的爱与美好都给了奉先,可奉先对于朱华却只能到爱为止了。短短一月,还在如潮水般漫涨的爱,被迫着一点点变成泪水,不受控制的往外溢。

朱华恨他,恨他嘴里说着最爱心里的天平却从一开始就偏向了别人,恨他做了选择却从来没有过哪怕一丝的后悔……没有后悔就是没有留恋,没有留恋就是没有期许,朱华恨着他嘴里的那句不真切的“最爱”!

可朱华又爱他,即使化作眼泪也流不完的爱,让朱华与他纠缠至今,哪怕两人多待一刻都好。

“奉先,你有梦想吗?”朱华问。

“没有……”

“最想做的事、最喜欢的东西?”

“没有……”

朱华有些无语:“你别管能不能实现,只说梦想,真的没有?”

“想当明星,不过这是小时候的了。”

“……”

朱华突然眼睛一亮,问道:“你说会不会某一天你很爱很爱一个人,你会为她的高兴而高兴,为她的快乐而快乐,这样她的梦想也就成了你的梦想?”

奉先顿了顿,答道:“这个有可能哦!”

“那她就是你的希望了?”

“是的!”

朱华呵呵笑了起来,见奉先一脸不解,她说道:“那我就这么写好了!”

“给你一个最爱的她,你和她结婚生子,你爱她如命,看着她开心你就开心,看着她幸福你就幸福,她的梦想就是你的梦想,她是你的希望,你的光。”朱华故意停顿了一下,“然后她死了!”

奉先愣了愣,笑着叹道:“你太坏了!”

“她死了,你的希望破灭了,你的世界黑暗了。可是她给你留了一个孩子,你想死,可孩子怎么办!于是你活了下去……”

“太坏了!”

“祸不单行,你的事业这时候突然倒塌,累累负载压在了你身上……穷困潦倒的你带着一个孩子艰难的生活着,当你好不容易将孩子拉扯到六七岁,脸上依稀可以看到他母亲的模样的时候,孩子也死了!”

“你真是太坏了!”

“你想死,可你还有父母,你死了父母该怎么承受……你在这种本能的驱使下活了下去,生活再没有动力,你回到父母身边,依靠着父母浑噩度日,你的自我意识与现实发生冲突,你痛苦而又颓丧……”朱华故意又顿了顿:“不到两年,终于你的父母也死了!”

奉先无奈的笑道:“那我可真是一个灾星!”

“然后五十岁的时候你死了!”

“不是应该立马就活不下去了吗?”

“就要让你可怜兮兮的活到五十才死!”

朱华支着下巴,呆呆的看着奉先,问道:“你觉得惨不惨?”

“还好吧!”

朱华白了他一眼:“那你的人生真的这样,你怕不怕?”

奉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勉强:“其实还是怕的。”

“哈哈……”朱华笑了起来。

朱华盯着窗外的天空,沉默了良久,嘴里喃喃道:“也不知道将来你最爱的她会是谁……”

奉先埋头擦着手里的冰箱盒子,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最爱的是你,我的曼沙。”

朱华的眼睛眯了起来,脸上绽起了笑容。

“你说最后要是死的是我那就好玩了!”朱华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突然说道,言语中带着一丝欣喜。

“那可就好玩了!”奉先附和着她。

朱华开着玩笑:“这可别成了诅咒。”她看着他的脸,语气变得缓慢,“最后故事一一应验,从我死的那一刻开始,所有事情将会依次发生……”

奉先突然停下手中的活计,回视着朱华:“曼沙,你可别吓我!而且……”他停了一会儿,“我不想你死!”

两人对视了很久,朱华突然笑了,她指着奉先说:“傻狗,放心吧,不会应验的,分开了我就不会回头了!”

朱华在脑子里想过很多次她与奉先的真正分别。

当这一天来临,不出所料的悲伤。

“曼沙!”奉先的声音有些低,“她买了票……明天的……”

朱华的心突然沉进了海里,嗓子变的干涩,她缓了很久才开口:“好的……她来了,我们也是该结束了。”

奉先一把将她搂进了怀里,双手抱的很紧。朱华环着他的腰,一点点往上移,紧紧圈着他的背部。下午的阳光温柔和顺,给他们镀上了一层暖暖的金光,画面美好的仿佛要定格到永远。

“今晚别走!”

“明天是周一,要上班。”

“我送你,好不好?”

“好。”

第二天朱华请了假,红肿的厉害的眼睛让她实在无法见人。

奉先送朱华回家,临走的时候,朱华指着他家的那几盆花,说:“夏天到了,记得每天都要浇水。”

“好。”

“天气冷了就可以三四天浇一次了。”

“嗯。”

当两条线开始分道而驰的时候:

“曼沙,你别哭,我走了你的好运就要来了,我爱你,好好照顾自己!”这是奉先留给朱华的最后一段文字。

“奉先,以后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我恨你,但我祝你幸福!”这是朱华留给奉先的最后一段文字。

(二)

“曼沙,我回来了!”

“我是不会回头的。”

“曼沙,这一次我是一颗心,一个意,干干净净的一个人了!”

“我是不会回头的……”

“曼沙,我爱你,我再也爱不上别人了!”

“我是不会回头的!”

……

“曼沙,你不要我了,看来我只有为结婚而结婚了……”

“我说过我不回头的!”朱华看着眼前这个纠缠了自己两个多月的人,眼泪再也忍不住。

他抱着她,轻轻抚着她的头发:“对不起……曼沙,你曾说,我对你一见钟情,定然是上辈子欠了你……”他突然流下了泪,“这一次,让我把上辈子、这辈子,欠你的都补偿给你好不好?”

朱华回抱着他,问:“上次一个月,这次是一年吗?”

“不,是一世,是永远!”

同样的房间,奉先提着水壶给刚发了新芽的几盆盆栽浇着水:“天还有点冷,三四天浇一次,你看我把它们养的多好!”

朱华端着杯子喝着热水,腾腾白雾后的一张脸笑的像花,两行眼泪却滴答的落了下来。

奉先捧着她的脸,目光关切而自责:“怎么又哭了,说好再也不让你哭的。”

“这不一样,以前哭是伤心,这一次哭是开心。”

“那就好!”奉先也笑了,“你开心我就开心。”

朱华喜欢自由,不喜欢上班的条条框框,于是奉先开始努力工作。

没有上班的朱华,有了大把的时间,开始追逐自己作家的梦想。

当朱华的文字终于可以养活自己,甚至还犹有剩余的时候,两人共同开创起了事业。

生活富足,感情深厚。

这一天,奉先拿着戒指,铺满了一屋子的玫瑰,向曼沙求婚。

鲜艳的红色,清甜的花香中,戒指闪耀着美丽的光,朱华流下了幸福的泪。

奉先吻去她眼角的泪水,幸福顺着他的舌尖流进了他的心里。

婚礼是朱华和奉先曾经讨论与设想过无数次的模样。在黄昏的时候,两人穿着大红的汉制礼服,拜父母拜天地。朱华袖口的合欢花衣摆的朝天凤在傍晚浓厚的阳光下闪着金光,这一切落在奉先的眼里,美艳的不可方物。到了夜晚,朱华换了一身白色的西式晚礼服,奉先正了正自己的西装,伸手揽着她的腰,白色身影映在他深黑的眼眸里,仿若一束光。

奉先嘴角的笑直延伸到了心里,深觉人生美好便该是如此了吧!

婚后一年,朱华生下了一个女儿,两人皆是五官端正女儿集了二人优点,长得越发玲珑可爱。

奉先戳着女儿的小鼻子,支着下巴,对朱华说:“你叫我奉先,我叫你曼沙,女儿干脆叫奉沙好了!”

他原本是说着玩的,没想到一向挑剔的朱华欣然拍手。于是女儿的名字,便在这一番玩笑中定了下来。

女儿一天天长大,在沙沙两岁两人准备再添一子的时候,朱华病了。

朱华的病来的很汹涌,频繁的腹痛让她在短短的时间内变得疲惫而憔悴。

朱华开始不安,当腹痛变得越来越剧烈的时候,她回忆着她与奉先的过往种种,然后不安开始变为恐惧。

朱华躺在病床上抚着奉先的脸勾勒着他棱角分明的轮廓,焦灼的眼神开始变得清明。

隔了几天,奉先捧着一堆被撕的稀烂的离婚协议书扔到朱华的床前。悲伤的眼神里噙着愠怒,他声音低哑:“不论生死,你永远都是我老婆,离婚这辈子不可能下辈子也不可能!”

朱华抓着他的手,枯瘦的指节泛着白:“我不怎么吸烟也不怎么喝酒我是女性我才30,本不该我有的病我偏偏有了,这仿佛是命……我要死了……”

“我说了不论生死!”

“我不是怕我死,我是在怕你!”朱华看着奉先,“你爱我吗?”

“爱!”

“有多爱?”

“你开心我就开心,你幸福我就幸福,你就是我的所有!”

朱华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眼里尽是哀伤。她说:“奉先你还记得吗?我们分开的那一年,我恨你,我说我要借你的名字,写一篇文章,给你最悲惨的人生。”她的手落在他的唇上,“你现在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在应验……我好怕!”

“傻瓜!”奉先伸手刮了一下朱华的鼻子,“那就别死!”

朱华喜欢下雨,特别是落在漫山新叶中的春雨,仿佛是为了感激她的赞赏,朱华在漫天的春雨中,离开了人世。

(三)

他的世界暗了,那一天的雨落进了他的心里,从此心脏便泡在了水里,像死了一样。

黑夜里,看不见方向的他跌跌撞撞摸到厨房,拿着把小刀往浴室走去。浴缸里的水在黑暗中透着微弱的光,他想,若是变成了红色会不会更亮……

“爸爸”稚嫩的声音仿若一声惊雷,把他从天上打到了地下。刀从手中滑落,他愣愣的盯着声音的来处看了很久,干裂的嘴唇才挤出句话来:“沙沙,快去睡觉……爸爸等会儿来陪你。”

伴随着哒哒哒的脚步声,他啪的一声打开了浴室的灯,手腕的鲜血已经开始凝结,他翻箱倒柜的找了根布条胡乱包扎了一下。抬头看到镜中的自己,头发凌乱胡须满腮,然后扯了扯嘴角,啪的一声又关掉灯。在女儿的房间抱着她小小的身体,闭着眼睛睡去。

隔日,阳光明媚,他起床收拾了一下自己,和女儿吃了早餐,去了一趟医院,又托人找了个保姆。他已经很久没去公司了,等处理完这些已经又过了好几天。

公司成立了四年,正是快速发展的阶段,他不在的这段日子,公司乱了套,问题层出不穷。

日出,他赶到公司忙到焦头烂额;日落,他赶回家中陪着女儿不肯移开目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躲在房间里在弥漫的烟味与酒气中睡去……

公司仿佛也患了病,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最后抽了一年丝的公司终于还是倒塌了。

他卖了房,卖了车,借了钱,所幸也算偿清了负债,剩下的便是边赚边还了。

他、儿子、母亲,三人挤在小小的出租屋里,白天他出门上班,母亲便在家带孩子。看着母亲越来越斑白的双鬓,他的心里就越愧疚,越是愧疚他的烟瘾就越大。

母亲看着这样的他,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满是嗟叹的心疼。

他工作很努力,甚至称得上卖命,所以不过两年三年他便还清了朋友亲戚的钱,日子也总算渐渐开始好起来,沙沙也早已被他转到了稍微好点的幼儿园。

这一年沙沙快要七岁了,渐渐长开的脸眉眼之间开始透露着她母亲的模样。他时常盯着女儿看,看的越久眼神越温柔,他想,等沙沙长大了一定和她妈妈一样好看!

他四处奔波,终于如愿以偿的在公司附近的小学给沙沙报上了名。

白天他在公司忙碌,想着女儿就在不远处的某个书桌前写字上课,心里就多了一分安定。他时常出神,朱华喜欢看书,沙沙埋头看书的样子,一定和她母亲像极了,想着他的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微笑。

已经过去五年了,这五年想起来很慢,可过着过着竟也这般过去了,不痛不痒。

在他突然觉得人生就这么走下去,仿佛也没什么不好的时候——沙沙死了……

那天刚处理完客户的他正准备收拾收拾就去接女儿,这是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刻,想着自己打开双臂,小沙沙一溜烟的冲进自己的怀里的感觉,仿佛浑身都沐浴在了阳光下。他整理好最后一堆资料,突然电话响了,然后公司的同事就见着他疯了一样往外跑,平时十多分钟的路程,他只用了五分钟。

宽阔的马路边上,那片红刺的他有些睁不开眼,沙沙穿着白色的校服躺在红色之中闭着眼睛的样子,像朵恬静的花。

世界仿佛没了声音,连自己走路的姿势都变的机械。他抱着她,小小的身体很温暖,可他听不到她的心跳,甚至连自己张着嘴撕裂的哭吼都听不到,脑中只有轰鸣……

(四)

他回家了,父母叫他回家,他便回了。

他将朱华的墓移到了老家,女儿就葬在她的身边。这片地就在后山,很开阔,再葬一个人也绰绰有余。

来回不过十分钟,可他自从安葬过后就再也没去过。房间空荡荡,只有一张床,一张桌,一个衣柜,他每日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沉默孤寂,偶尔传来的他吧嗒吧嗒的抽烟声和碰撞的酒瓶声都仿佛有了回音。

父母在房外忙碌,他在房里盯着天空发呆。

日复一日,一天的时间像是在按年过。他老的很快,白发开始爬上他的双鬓,他的父母老的更快,仿佛不过一转眼头发就全白了,又仿佛不过一转眼纵横交错的脸就全耷拉了。

他再也看不下去了,提着酒,像是逃难一样逃出了家门,跌跌撞撞,来到了朱华的坟前。墓碑上照片里的朱华,抿着唇笑的很甜,嘴边是淡淡的酒窝,身上穿的还是自己给她买的裙子,他仿佛看到了她曾经在自己面前转圈圈的样子,青春靓丽。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没来由的一阵窘迫,举起袖子他擦了擦自己有些涨红的脸,力气大的像是要把脸上的那些皱纹都抹去。

远处的半山上红压压的开着一片映山红,他走过去折了一大把,用野草捆成两束,一束送给妻子,一束送给女儿。

朱华很喜欢花,以前房间里总是被她的鲜花占满,卧室、客厅、厨房……不论什么花在她手里都能鲜艳很久,她很用心,仿佛就算是颗石缝里的野草也能被她照顾的叶子肥硕……他靠在她的坟头沉沉睡去,脸上挂着笑容。等他醒来时,看到脚边的酒瓶,突然很无地自容。他拧起酒瓶,使劲的往草丛扔去,整个人都快要飞起来了。

他的曼沙,是那么倔强的一个人啊!

接下来是母亲还是父亲呢?自己是不是该躲他们远点?随即他便对自己可笑的念头予以了否定——这有什么大不了,生老病死本就是常态吧!

回到家,母亲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他看了很久,他有些不自在的朝母亲笑了笑。

他到县城去找了份工作,工资不高,他却很满足。上班的时候好好上班,休息的时候他帮着父亲挖挖地种种菜,时常陪母亲聊聊天……

转眼两年过去了,年迈的母亲终于抵不过时间的摧残,在夏日一个炎热的午后去世了,躺在床上的她面容安详,没有痛苦。

他托村里人联系了几个先生,简简单单的办了一场葬礼。守夜那天他看到父亲在母亲的身旁坐着,看了她一夜。

父亲年纪大了,目光开始浑浊,他辞掉了县城的工作,回到家一边照看父亲一边下田种地。

又过了两年,父亲也去了,这一年他四十岁。他将他葬在了母亲的身旁,远远望去,并肩而立的两座坟,仿佛挨在了一起,就像当初他们在世的时候一样,亲密无间。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若看破红尘的老僧,没有太大的悲也没有太大的乐,他的生活过得井然有序。

山中的景色很美,特别是在早晨,雾气弥漫轻轻吸一口气便是满心的舒畅,林中的鸟儿叫声很清脆,有一种听在耳里落在心里的动听。他从来不是一个吟诗颂赋的人,可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想起那句诗:“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他并不刻意改变自己的生活,该抽烟还是抽烟,该喝酒还是喝酒,他觉得这就是生活。就像他五十岁的时候,奄奄一息的躺在病床上,临终嘴角含笑念叨着曼沙我来找你了一样,都是生活……而且他觉得生活这出戏,他演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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