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候舅舅在广州工作,给我和哥哥买了自行车还有录音机。本意是男孩子跳脱用自行车,女孩子用录音机。又是兄妹所以可以互相换着用。
收到东西后,哥哥就在家门口的空地上学自行车,我一边目不转睛看他骑车,一边让他学会给我学。好说歹说哥哥恋恋不舍地放下了车子。然后爸爸在后面扶着车子,妈妈在前面扶着龙头,不知道是腿短还是平衡能力差,试了几次都蹬不起来,车子不是往左边歪,就是向右边倒,于是爸爸累了,妈妈也累了。你等我们休息一下再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自此自行车就成了哥哥到处浪的交通工具,录音机他也霸占着,吃着饭听着歌,成人巴掌大的录音机就放在他的牛仔裤口袋里。美其名曰他要学英语正用得上。再然后因为太浪要把自行车骑去上学,被老母亲用暴力手段无情镇压。后来自行车坏了。反而录音机质量还不错,存零花钱买了很多磁带,那个时候盗版磁带风靡,学生间流行抄歌词,好多同学的抽屉里都有一本歌词本。一手破字不妨碍同学间互相抄歌词,至今还记得有个同学把封面印着周杰伦的签名认成周左偷。岂有此理!!录音机最后怎么坏了也不记清了。
快30岁时同事介绍一个条件还不错的男士,就是房车俱全,工作也挺不错那种。聊天时话题说到开车,然后听到我不会骑自行车,也不会开电动车很惊讶。那种惊讶里有一种你是从哪个原始部落出来的冒犯感。结局可想而知。毕竟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哪里有资格评价我呢。不会的东西就学呗,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想学又有什么是学不会的呢。我在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有了这样一些认知呢,大概是学英语学到能退费,画的画有人说你可以开个班。因为这两件事让我认识到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学不会只是时间花的不够多,一遍不行十遍,十遍不行百遍。
今年休假回家看到侄子停在库房的自行车,我搬了出来,妈妈上去踩了两圈,第一天我只能溜车,就是脚放在地上滑着,第二天能一个脚踩上去,一个脚溜,完全把不稳,就叫了侄子出来教我,侄子10岁自行车踩的很溜,我观察他怎么踩,又让他看我怎么踩自行车,然后指出我的问题。第三天可以两个脚放上去,但是骑不了多久又开始晃,第四天就能蹬一段了,只是不太会转弯。利用每天晚饭后这一个钟,一共加起来就四个小时就学了踩自行车,虽然不够熟练。学自行车是因为不会开电动车,住的地方远了,上班通勤的时间变长,天天打车成本又高,所以电动车才是最优解。不会骑自行车,去骑电动车真的很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