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北说,我俩的关系就像馒头和腐乳,谁少了谁都能过,可就是没味儿了。】
牧北和我说分手的那天,我正在准备和一一去买上个月就看好的大衣。不是给我,是给牧北的。
为了这件大衣,攒了一年买新手机的钱不仅要搭进去,上个月一整个月都没正经吃饭,整天馒头腐乳的凑合。牧北以为我要减肥,二话没说陪我吃了一个月的馒头和豆腐乳。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一天中午他纠结地咬着馒头对我说:“秦南,我觉得咱俩的关系就像这大馒头和豆腐乳,谁少了谁都能过,可就是没味儿了。”我用筷子戳了他肋骨一下,戳得他龇牙咧嘴。“你说谁是大馒头呢!”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心里更是坚定了要给他买那件大衣的信念。
可就在我准备出门的前一刻,他打来电话说:“秦南,我觉得我们还是分手比较合适。”
我不知道小说里的女主应该怎样回答他才算是狗血剧情的正确发展,总之大脑短路的我在一瞬间脱口而出的是:“你该不是为了给我省买大衣的钱吧?”
还是分手了,在我穷追猛打了九十九天,换来三百零一天的短暂爱情之后,牧北和秦南分手了。
不过我还是决定去买那件大衣,因为就算是馒头失去了腐乳,也还是得一样没味儿地活。所以挂了电话,我通知了一下姐妹们重归单身的消息以后丢下目瞪口呆的她们独自出了门。
9998的好数字,我买下了一件穿在牧北身上可能会引起女孩子尖叫和偷拍欲望的男士大衣,然后身无分文地走在十一月三十日的城市大街。明天下个月的生活费就到账了,我想吃肉。
记得当初追牧北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胖子,于是下定决心要减肥,就99天没吃肉。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会让一个人失去除了喜欢以外其他所有感觉,总之最后奇迹般地就熬了过去。那个时候我很嚣张地挡住学生会主席牧北回寝室的路,对他说:“听着,如果我一百天之内没有追到你。那就算秦南是个笨蛋好了!”
牧北微微皱眉,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秦南是谁。”
不过这也就算是认识了吧。于是乎我九十九天不间断地死皮赖脸攻势,终于在最后一天攻垮了牧北的心理防线,我们的第九百九十一个电话中他对我说:“要不秦南,我们就在一起吧。”
恋爱后我埋怨牧北:“倒霉牧北,你居然真的要我追了你一百天才答应我啊。”牧北把头靠在我的颈窝里,慵懒的好像一只猫:“秦南啊,你就知足吧。多少追了我十个一百天的女生都失败了。”我嘟着嘴没有再理他,因为我心里真的是有些知足的。
然而三百零一天的爱情,如今我再也把握不住。
那个时候我以为喜欢不仅会失去所有知觉,还会让人放弃尊严。我也曾想象过或许有一天会和牧北分手,然后我可能会哭着哀求他,能不能不要离开我。但是我没想到最后的分开会这么平静,平静到我还没来得及意识到,曾经我最喜欢的那个人,以后不再属于我。
牧北曾经是丑小鸭一样的我,最引以为傲的礼物。我会一直搂着他的胳膊走在校园里的每一个角落去宣誓我的主权,告诉那些垂涎三尺的姑娘们,这个优秀的男人是秦南的。可能他的审美是有一些畸形,但是对不起,瞎了也轮不到你们。
想着想着就难过起来,原来我并不是能看开一切,毫不在意地开始馒头自己的生活,而是反射弧太长。
这一反应过来,难过就再也抑制不住。
坐在返校的末班车上,我抱着大大的购物袋子,毫无形象的放声大哭。旁边下了晚班刚刚靠着窗户打瞌睡的小伙子陡然被我嘹亮的哭声惊醒,起身坐到了后排。司机吓得刹车一抖一抖的,像有前列腺炎的老爷们儿撒尿。
就在这班车上,我第一次遇见楚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