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每局棋结果,胜者1分,负者0分,和棋各记0.5分。14.2 团体赛记分,分别记“场分”(团体分)和“局分”(个人分)。每场棋结果,局分多者为胜。场院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院分记0分;局分相等者为平,各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