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3.诉诸无知 谬误(Appeal to Ignorance, argumentum ad ignoranctiam)
当无知(不知道)被用作支持论证的前提,就是诉诸无知谬误。我们每个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无知的,但在辩论过程中,把人类的这种不幸状态用做武器,就使辩论变得廉价,当辩论者存心误导听众时,也会使用这种谬误。
诉诸无知,除了证明一个人不知道之外,并不能证明任何事情。
有趣的是,这种谬误经常被用来支持多个相互矛盾的结论。比如:“没人能明确证明外星人存在,所以外星人不可能是真的”,和“没人能明确证明外星人不存在,所以外星人肯定是真的”。相同的论证策略可以同时支持相互排斥的主张,这个策略就是个糟糕策略。
诉诸无知,除了证明一个人不知道之外,并不能证明任何事情。没人能证明鬼魂或飞碟不存在,那就不能证明这些东西存在或不存在。 如果我们不知道它们是否存在,那么我们就不知道它们确实存在或者它们不存在。 无知并不能证明对知识的任何要求。
轮到你了:
考虑以下例子,你能否发现对无知的诉求?
例1: “没有证据表明光明会曾经存在过。他们太聪明了,知道摧毁所有证据。”
例2: “我不了解坦克约翰逊,我只知道他犯罪记录很多,但我敢打赌他真的只是被误解了。”
油管视频:Appeal to Ignorance (Logical Fallacy)
谬误结构
- 某事尚无证据能证明存在,因此可以确定不存在。
- 某事尚无证据证明不存在,因此可以确定存在。
为何是一种谬误?
正确的逻辑是,缺乏证据,不能做确定性结论。
例子
- 尚无证据证明鬼魂不存在,因此结论鬼魂存在。
- 尚无证据证明上帝存在,因此结论上帝不存在。
- 尚无证据证明上帝不存在,因此结论上帝存在。
多解释几句。这里讲的是逻辑谬误,即推理过程是否存在错误。逻辑要求一个论断需要有证据支持。证据(evidence)是一组事实或者信息,用来证明某个想法或者假说是否正确,是科学和法律上常用的词。事实(fact)是指可以通过客观观察被认为对或者存在的事情。无法观察或者验证的事情并不是事实——原本以为这些不需要多解释,但分不清楚的人真的是很多。
但是逻辑上无法证明是否存在的事情,跟这件事情是否存在,还不是一回事。逻辑不能保证我们全知全能,只能让我们少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