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常识啊。16年前不知道的话,16年后至少听过大统领说 “fake news” 吧。没听过大统领,至少见过马爸爸吧?马老师说了,“我们缺的是实话,真话”。那总有人没说真话吧。
当然“谎言”这个词可能不合适。这是用于日常人际关系的概念。现代社会组织隐含的常规,就是不尊崇传统人际伦理的。所以,当然有更符合实用语境的说法,比如“选择性的事实”,或者“导向性的信息”。
单个个人 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相对于 有组织的团体 来说非常有限,所以肯定需要依赖他人。
问题是人家为什么要把信息给你。或者说,什么情况下,他人更有动机将信息提供出来,什么时候更有有动机提供特别处理过的信息。
传统的信息分发伦理是建立在共同的生活场景下的。小村庄里,明明没狼来,你说狼来了,那不就是个智障孩子么。
然而这个模型显然太简单了。至少不适用于所有场景。
商业场景下,信息通常是用来促进其他货品的贸易的。所以淘宝上的图片可以免费看。不过大量图片是电脑制图,照片和收到的实物也可能有区别。而评论区的图片可能更可信。(参考“买家秀VS卖家秀”这个梗)
商品质量较优的商家需要充分传播自身产品的质量,更有理由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商品质量较劣的商家则更受诱惑从隐瞒信息当中获得超额收益。
大规模组织治理过程当中,行为引导的优先级非常高;意味着组织治理中的传播是明确的目的导向的。而一旦目的导向,信息加工的思路就很丰富了。
也就是说,传播者越是有明确的组织运作框架和运作目标,其传播的内容越有可能经过特殊的处理。
当然,有媒体人是认为自身的天职就是要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常见的是关于“第四权利”的一种理想。
但是传播广不广火不火,有多大流量,还是要看大家是不是喜欢啊。有大量用户乐于接受的内容才传得广,和是不是什么“选择性的事实”没什么关系。
互联网时代的传媒当然比广播电台时代要开放许多了,但依旧是高度管置的领域。数据库技术;索引技术都可以用于传播的管理。技术可能都广泛运用了,传播领域的管理水平还是欧美更先进一些。
当然有些地方进步也很明显。
毕竟真相从来不是理所当然的。连这篇文章都有些文不对题的标题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