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读到这句话时,心里微微有冬日薄冰破碎的声响传来。幻想在秋日的午后,自在孤独的旅人随着影子一起摇晃,可以看见他的毛发在午后的阳光下跃动着温柔的光芒,感受到他行走时秋意微寒的露水惹在身上潮湿的味道。他带着美酒上路,前方是深不可测的浓雾,手边是绮丽美景。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艾。姑且叫他艾吧,他说这是他的第二个名字,是我们之间的代号。
艾原本是我的邻居,那时候住的是大院子,不像现在的住户这样齐整的密不透风。艾比我高两个年级,我们经常一起走路去上学,父母拜托他上学放学都带着我这个小不点。从一年级一直带到了三年级,我俨然成了他的小跟班。他却从来没有欺负过我,有什么都让着我。他异常的早慧,那睫毛低垂时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的爱好也是那样的符合他,他偏爱手工制作和画画。少年时代总是崇拜强者,而艾一直是我仰仗的灯塔所在。
他画画时我在旁边认真的看着,他问我要什么,我说想要一座花园,他就微笑着说,好,那就给阿南画一座花园吧!许久之后一座美丽的花园就完成了,里面有奔跑的小鹿和溪水,比我想的简陋花园要高级许多。他说他以后要画画为生,笔名就叫艾好了。我看见他的表情那么庄重,我也受到了感染,就说以后一定要成为作家,你画画我就写字。说完自己就哈哈哈的笑了。艾扯了扯我的头发一本正经的说到,那我们就一起努力吧!
然而还没有等到一起长大,他就提前离开了我的生活了。他的早慧和全身散发出的淡泊的味道全是出自于他那破碎的家庭,他的妈妈江慧然,早些时候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听妈妈说年这个地方的男人都多多少少暗恋过她,只不过后来的结局就令人唏嘘了。人人都说红颜薄命,那红颜也不是一般人能当的,那些女人美而慧,往往轻易坠入爱情的河流,早早的萎谢了,结局比平凡女人更加惨烈。所以我对红颜这个词是敬而远之。艾并不是他爸爸的亲生骨肉,他母亲的初恋也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两人坠入爱河后,男人却不愿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执意出去闯荡。最后留在了那个城市与富家女孩结婚了。那时候他母亲已经有身孕了,未出阁而怀孕的女孩是很难嫁出去的。到了最后才嫁给了一直追求她的父亲。她从此便抑郁起来,任凭他父亲是怎样对她体贴入微她都没有感觉。女人在抑郁时家里的东西几乎全都要遭殃,艾一方面为这样的母亲难堪一方面又心疼那没有血缘关系的慈父。他仿佛是早熟的果子草草落地,色泽还是青色的,可已然和灰败的生活打了照面。
艾要跟随父亲去往阳光充沛的城市生活,父亲希望这能让他母亲的病快点好起来,重新生活。五月的时节刚好是梧桐开花的时候。梧桐是小城最多的树木,开起花来十分壮观热烈,可却是那样冷淡的花朵,它和雨天实在是很配的。烟雾缭绕,淅淅沥沥的雨和淡紫色花朵缠绵,那是我们童年一起走过的道路。他在下着雨的清晨来向我告别,那是抑郁的氛围,我坐在门前的矮凳子上用粉笔画着梧桐,他也蹲了下来,用粉笔画了起来,白色包裹被他放在面前,他把他舍不得买的漫画册送给了我,还有一条白色小飞龙是他手工做的,下面的木头只轻轻拉动小白龙就真的可以挥动翅膀。梧桐已画了一大片,良久,艾站起来扯了扯我的头发说他要走了。我还沉浸在那一大片花海里。恍惚多年以后回想起艾走进雨中的样子,少年的身形已经挺拔起来,都说走路背脊挺拔专注不回头的人都是有梦想的人。艾必定也会成为很出色的人吧!我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之后知道他不改初心一直以那样决绝的姿势行走着。他进了国内最好的美术学校学习,得意时他会把画作寄给我看,也会买书送给我,他真的没有忘记那时候的诺言,而我快要被自己的梦想榨尽意气。像在深海被隔绝掉声音的一尾鱼,看见远方的亮光前行,有时候也会被暗流卷入海底,但那灯光不再是艾。因为一直循着他的亮光行走,我常常质疑自己的努力,我练飞扬的字,我偶尔也画天马行空的漫画,我会在五月时候看看梧桐却不是因为无迹可寻的爱恋。我不留长发因为我喜欢短发干净精灵的样子。艾不再是我的灯塔,因为我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光源,也让人热切的感受到了我的存在。
艾在昨天给我发了他的漫画,一个短发女孩安静的持手而立,远道而来的男子穿着酒红色毛衣骑马赶来,金色阳光摇曳在女孩的碎发上,初秋的美景让一切迟钝了半拍,时光无声多年酿造了这迫不及待的相遇。画的上方写的正是:我有美景和酒,你要不要跟我走?我仿佛看到了少年鲜衣怒马,初秋的傍晚霞光四溢,让人沉醉在风里。而我,等这一刻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