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甲金文字的三代礼乐美考索
探讨古代书画美学的起源,我们以为从文字考释出发是比较妥当的。因为文字可以看作是人文思想的固化,并借由文字普及到整个族群、团体,经过不断地演化和沉淀,最终成为社会的共识。这些信息保留在文字形体之中,又能与先秦古籍相互印证。当代人对美的理解暂且不论,古代先民对美的认识和理解,由“皇”“美”等文字中透露出来的信息表明:当时人理解的美可以概括为“皇皇之美”,多用于庄严的场合,如专用于祭祀的皇舞装束等,强调正大、庄严的美感,成为儒学观念的基础组成部分,是礼乐精神的一部分。简言之,在三代秦汉时期,没有后世那样基于个性私人化的情感之美,只有涵泳礼乐表现集体意志和群体共识的皇皇大美。当时还无所谓书法绘画等纯艺术门类,不过后来的书画艺术借助于儒学传承,一方面成为发强刚毅的内在文脉,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书画小道的观念,书画艺术也极少使用“美”作为批评术语。
一、“美”与“皇”的文字学解释
东汉建光元年辛酉(121),许慎撰成的《说文解字》表进于朝廷。许书是为了基于文字本义以探求经传大义,更多的是出于对他那时今文经学家的不满意,说他们过于穿凿附会,曲解圣人教诲。许慎本人试图通过对古老字义的解释,探寻圣贤的本意。“美”“皇”二字,据中华书局影印清同治十二年陈昌治刻本:
卷一王部:皇,大也。从自。自,始也。始皇者,三皇大君也。自,读若鼻,今俗以始生子为鼻子。胡光切。(第10页)
卷四羊部: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臣铉等曰:羊大则美。故从大。无鄙切。(第78页)
许书说解文字的依据是小篆字形。限于客观条件,许慎只能大致依据李斯统一整理过的小篆字形为基础进行阐解。然而,作为依据的小篆字形,经历了漫长的演变,有相当一部分在流传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字造型已经不足以体现造字之初的本义。现代学者有幸见到了许慎无缘目睹的甲骨文和钟鼎金文,由此形成了与许慎不同的解释。美皇二字也是如此。
美,甲金字形与许慎依据的小篆字形有较大差异。“羊大为美”的理解,被普遍认为不相信。王献唐的解释很有代表性:
以毛羽饰加于女首为“每”,加于男首则为“美”。卜辞美作(前7.28.2)、作(前1.29.2)、作(后下14.9),金文美爵作,下从为大为人,上亦毛羽饰也。女饰为单,故诸形只象一首偃仰。男饰为双,故诸形象两首分披,判然有别。卜辞字亦省作(甲2.13. 9),或加笄作(前2. 18. 2),与每字省加者正同条共贯,其毛羽多少偃仰,亦都相合。《说文》:“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小篆作,上从羊,乃由体讹变。晚周鉨文作已然,契金固不尔也。所云大义,段王皆谓“羊大则肥美”,其实羔羊尤美。《周礼》膳夫“膳用六牲”,亦无羊为主膳之说,盖据讹体解说,致生窒碍。商锡永谓美字象羊角㪁敧之形(《殷虚书契文字类编》),㪁攲诚有之,但未见羊生四角上下排列如此状也。
也就是说,“羊大为美”的“羊”与“大”这两者,都因为甲骨文的发现被否定了。所谓“羊”,其实是毛羽的象形,这是王献唐突破许樊篱的束缚,完全摆脱羊的暗示,堪称慧眼独具。所谓“大”,其实是正面站立的人,象形。正面人形作“大”,侧面人形作“人”,两者不同,据许书义例推求,正面人形多为君长之象。据此,我们推测,所谓“美”,就是头饰毛羽正面站立的君长形象。然而,是不是一定是君长之形,那也未必,因而古代图像流露出的信息表明:君长可以饰羽,而其他人也可以饰羽。皇,甲骨文未见,仅见于金文,大体上可以推断“皇”的出现年代要晚于“美”。皇的写法有多种,皇字的上半,大体上由圈状和竖向排线构成。圆圈是冠冕的粗略表现,竖向排线表示栽插在冠冕上的羽饰。这是强调冠冕,强调羽饰加之于冠冕,而美字则没有这样强调冠冕的迹象。皇字为冠冕之象,我们征引郭沫若的看法:
《周礼·春官》乐师有“皇舞”,郑司农云:“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翡翠之羽。”郑玄云:“皇,杂五采羽,如凤皇色,持以舞。”即此处皇字义。……又《礼记·王制》“有虞氏皇而祭”,〔郑玄〕注云:“皇,冕属也,画羽饰焉。”我意画羽饰之冕亦是后起之事,古人当即插羽于头上而谓之皇。原始民族之酋长头饰亦多如此。故于此可得皇字之初义,即是有羽饰的王冠。我现在略案时代先后,且举几个金文皇字的例子在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