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间歇性地看完了两个小时十五分钟的电影《芳华》,本来是个文艺片,我间歇性看的,就算在和室友洗了个澡,疯疯闹闹一段时间后,再接着看这部电影,我还是能在打开电影的一分钟内被压抑的心情侵蚀。电影给我留下的最深的印象,就是,战争,时代,爱情和青春。电影讲述的是革命时期,一群文工团的人员的生活和曲折变化的故事。以其中一个人的视角来叙述故事,让我觉得更贴近那个时代。那段长镜头下的战争场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感觉是有些血腥,觉得很残忍,感慨生命在那个时代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第二感觉就是内心的吐槽了,主角身边的人一个个的中枪中弹陷入泥沼,只有主角顶着主角光环英勇地跑,不容易受伤,虽然最后还是失去了一个胳膊。我想,也许这是因为作为“活雷锋”的他好事做多了,有好报吧。哈哈。第三个感觉就是紧张,压抑,心疼,愤恨…我在屏幕前心脏跟着左晃右晃帮他躲避枪弹,死了那么多人我觉得很压抑,对那些战士很心疼,对所有战争里的战士很心疼,又愤恨敌人的残忍,想像我有超能力进去把敌人全部干掉!!!
再说说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的爱情,大革命时期,充满战争的时期,要学雷锋做好事,当英雄的时期。那个时代那样的思想不知道毁了多少人,包括主角刘峰和何小萍。刘峰就是一个活雷锋,一个大大大好人,踏实肯干,乐于助人,优秀善良。我承认他足够善良,也相信他不像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都去追一个“活雷锋”的名号,而去做好事,他是一个骨子里善良的人,也是一个骨子里就懦弱的善良的人。他那么善良,曾经受那么多人的吹捧,最后的生活却也糟粕。我觉得他不是败给了时代,而是败给了他心里的自我伟大。他那么一个善良的人,不需要别人吹捧他,给他活雷锋,英雄的称号,他需要自己心里的对自己的肯定,这让他有安全感,这样的善良,成了他,也败了他。电影中有一句话,也是我看这部电影的原因,旁白说,“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何小萍对刘峰就是如此。善良的人总容易被忽视,因为人们把你做好事当成了理所当然。总听说,要做一个经常做好事的坏人,也不要做一个不能做坏事的好人,这句话希望给年轻时候的刘峰,也给自己。
那个时代人们的爱情也很曲折,看来自古以来没有多少爱情是完美的。爱而不得,深深喜欢的人和朋友在一起了,抱自己喜欢的人被落井下石,你很喜欢我你很好,但我就是不喜欢你。时代不同,爱情中的幺蛾子还是差不多的。当然结局我还是很欣慰的,很喜欢刘峰和何小萍的生活状态,“他们从未结婚,却待人温和,彼此相偎一生”……
电影名字叫《芳华》,有人说是“理想的代名词”,我就简单地理解为是那个时代的每个人的青春。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青春,不管我们生在何时,正经历着什么,我们都有一个贴着时代标签的青春,人生中最重要最美好的时光。
2018.03.16
我21岁,正经历我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