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要写什么?怎么选材更容易写得好?最近在各种随心的阅读沉浸中,再次强烈地感受到一点:
一个人持续、深入的写作,离不开自己的生命轨迹,每个写作者最需要去挖掘的创作素材,就是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本身。
李白被称为“诗仙”,诗中多有大山大水,意境开阔,自有一种“仙气”在行文中云蒸霞蔚,那是因为他真的生性不羁,一生饱览各地名山大川,更喜饮酒听琴,访道求仙。
所谓“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是他自然心性的流露,也是他生命体验的真实映照。
而杜诗被称为“诗史”,是因为杜甫真的心系黎民,或者说,他自己就是黎民本民。一生仕途不得意,以及安史之乱带来的满目疮痍,他都在一一经历,也用笔一一记录。
相对李白的天纵奇才,高岭流云,杜甫更是扎扎实实踩在泥泞里的诗人。
《三吏》《三别》,是他饱经战乱,亲身所历的苍生之痛;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是他历尽颠沛流离,终于在成都浣花溪畔筑草堂安居,一段难得的安静淳朴时光;
而“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是他半生忧患,更感伤年老多病的怆然心怀。
这些诗句,酒池肉林、坐卧高堂的人写不出来,即使勉强遣词造句,也很容易显得矫情和无病呻吟。
而杜甫写来沉郁顿挫,让人感同身受,是因为杜甫确实是这样一个人,这是他对自己真实生命经历的观照和提炼。
同样,现代人无论如何也写不出《红楼梦》,除了缺乏曹雪芹的天赋才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他那样跌宕起伏堪称传奇的经历。
前半生极致荣华,后半生穷困潦倒,在对生命椎心泣血的回望与升华中,《红楼梦》才有了诞生的可能。
类似的还有张爱玲,从《第一炉香》开始,到遗作《小团圆》,她天才式阴郁瑰丽的文字,仿佛一座富丽的宅邸弥漫着腐烂的气息。
这自然与她贵族家世的没落,原生家庭的残缺,以及一生多舛的命运息息相关。
她把这些际遇饮吞下去,咀嚼透了,又以锦心绣口吐出来,变成一页页华丽苍凉的文字——有些故事,就是只有她才能写。
放到今天也是一样。
读余秀华的诗歌,这个身体残缺,走路摇晃,在横店村辛苦劳作的女人,真如从泥地里长出的野蔷薇。
她不写城市里拥挤的地铁,不写酒吧里的灯影摇红,不写办公室政治、职场人心向背,当然是因为这样的生活离她太远,没有切肤之感。
她写家暴,写露水丰盈的早晨,写打谷场的麦子,写田野里怀孕的老鼠,写自己像一棵稗子那样提心吊胆的爱情。
这样泥沙俱下又干干净净的句子,是她日日与苟且生活的缠斗,是野草一样在风中舞动的生命力。
坐在飘着音乐的咖啡馆里的我们,写不出来。
以及最近在读的史铁生,一个身体困在轮椅上,而思想遨游在历史与天地间的人。
他写《我与地坛》,整整十五年的时间,无数个白天和夜晚,他摇着轮椅来到地坛。曾经一心想求死的人,眼里的风景是不一样的。
春天的鸽哨,夏天的蝉歌,秋天古殿檐头的风铃,冬天啄木鸟空旷的啄木声……
他在地坛的四季里拷问生死,地坛对他来说,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风景”或者“名胜”,而是人生的自我救赎。
以上种种。
他们写的都不是人云亦云、不痛不痒的东西,而是自己最熟悉、最痛切、最深入骨髓的生活本身。
不管是超凡脱俗,还是行走人世,亦或是低入尘埃,他们用力拥抱生命,并活出某种纵深和质感——这成为他们汲取灵感的创作密码,也成为作品的独特烙印。
他们的写作不是脱离于生命的另一种存在,而是与生命互为通感,融为一体。
所以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生命体验本身就是最好的写作素材。
觉得没什么可写,可能是体验还不够丰富;写得不够到位,可能是因为感知还不够深刻;写不出来,很可能是因为还没有活出来。
最好的写作并不是写在“纸面”上,而是写在“生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