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一刻钟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出现在微型望远镜的视野范围中。
“四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五,发际线稍微后移,下颌蓄小胡须,右手食指断掉两节趾骨……”
不错,各个特征都和密令里的信息高度契合,猎物就这样不带一点伪装地暴露在我眼前了。我的嘴角露出一丝轻松的笑意。
我不断调节微型望远镜,保证这个男人一直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他步履如飞,从楼道口到小区门口,一共用了不到五分钟。其间他一直在通电话,半截手指十分突兀显眼。
男人匆匆走向一辆停靠在门口的黑色奔驰车,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倚靠在车旁,远远看到他走来,立刻点头哈腰地为他打开车门。
车就这样开走了,隐隐约约看到车后座上的他仍然举着手机在打电话,似乎没有任何防备。丝毫没有察觉,他已经是我的囊中之物了。
但是在明确的命令下达之前,我还不能出手。
直到他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我才放下望远镜,深吸一口气,开始做第一天的监视日记,并查阅邮件。
两周前,一道未经解码的密令安安稳稳地躺在我的信箱里,我的雇主要求我无条件监督这样一个男人。于是,我在他所居住的高档小区的对面,租了一间空房,方便监督他的一举一动。
如上所述,起初几天,我的直觉是,猎物根本没有防备心,更谈不上什么伪装,应该很容易得手。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这个男人不是不会伪装,是太会伪装了。
他每天七点一刻准时上班,下午六点半准时到家,司机车接车送,风雨无阻。进出小区门口还有上下车,无时无刻不在通电话,是个典型的workaholic(工作狂)。总是面无表情,看不出丝毫喜怒哀乐,隐藏之深,绝非常人可以想象。
我大惑不解,最初轻松愉悦的心情也逐渐消失殆尽。他果然是一个不好对付的强劲对手。棋逢敌手,我的雇主恐怕也很头疼吧!
接连几天,仍然一无所获,我的心底徒然升起一丝惶恐。
终于,最后关头到了,“密令已收到,今日出手。”我在第十五天的监视日记中写道。
不管会发生什么,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身着黑色连帽衫,在他楼道口前,装作散步的样子。不出所料,七点一刻,我和他擦肩而过。我紧紧握住胸前口袋里冰凉的金属物体,手心微微发汗。
“大哥,我注意你很久了,你天天打电话,那翻盖手机都掉漆了,换个魅族PRO6吧,新上市的!”我不失时机地说道,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拿给他看。
他那锐利的目光地瞥了我一眼,冷静地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小张啊,昨天让你给我买的魅族PRO6……哦,已经放到公司了啊,嗯,好,再见。”
文\樱花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