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果然是个艳遇多发的城市,我遇到了一个姑娘。
她的名字土里土气,春燕。我叫她春燕的时候,她果然人如其名,傻气地笑得哈哈。她给我带了豆腐干,牛肉,还有她最喜欢吃的圆形饼干——罗马骑士。她硬塞给我的时候,满心欢喜,她自认为天底下所有人都爱吃这个。
偏偏我不怎么喜欢。我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在她看不见之后任它发霉,变得黏腻,最后遗忘在满布灰尘的桌上。
我这女人是坏,但一来二去还是认可了她。她光荣地稳坐在我的好友名单,高高在上。
她的爱情也崎岖无比。因为一场酒,爱上一个人,这种事,就可能发生在她傻不拉几的个性上。那晚我约了朋友一起吃酒,有男有女,一共四个人。我,春燕,雷声和小花。
这三儿名字都不像真名,但我真没杜撰,他们就是这名儿。小花确实是乖巧的那种,可惜不是个姑娘,是我前对象,可能是学霸,可能有颜值,但也可能啥都没有。
小花是个没有开发出来的男生。羞涩,老实,不敢高声语,他一直活在别人的评价里,他一直怕,怕什么,我也不造,我相信他也不造。
再说男一号雷声。雷声大雨点儿小,于是他得了个名儿:小雷声。他这人就比较坏了,他喝醉那会儿,脆弱得要死,口齿不清地叫着那个他暗恋了三年的姑娘的名儿---我估计春燕就是这点儿善良,同情心一下就泛滥了出来,不小心就看上了他。在此之前,他像个傻叉似的作为什么狗屁蓝颜守候在那姑娘身边,随时准备着赴汤蹈火。要不是我家春燕救赎了他...
是的,她救赎了他。像个言情小说一样,她用她的力量,把他从暗无天日的昏暗中拉了出来,她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笑,于是他的心狠狠地抽离了那场见不得光的喜欢,终于转过身来,见着了逆着光的她。
要真说起来,那场酒倒是好酒,浇醒了三个人。除了我。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醒了,我一个人没醒,也没关系,反正这故事的女主角不是我,是她。
那天晚上,说是四人喝酒,其实也就俩。两男的喝,两女的看着喝。两男的酒杯一撞,噼噼啪啪,酒柔软地漾出来一丝冲浪的弧度,一饮而尽,仿佛在彰显其豪情万丈。也的确豪情万丈,是豪情万丈地傻,四个傻子凑到了一起,把啤酒白酒葡萄酒混着喝,还真别说,那酒红红绿绿的煞是好看,像五光十色的鸡尾酒。
鸡尾酒可不带这么烈的。混喝酒,最易醉。就来了那么两瓶,小花的脸就跟抹了胭脂似的,眼睛萌萌的,带点水雾。我看着他,看着他觉得可爱,又叹了口气,唉,人无完人,可惜不勇敢,没色胆,他要做君子,可我是个小人,嘻,是个小女人。
雷声酒量好像好些,喝了许久也不见上脸,和我们扯着丽江古城那点儿屁话,扯着扯着,咚!突然倒下!
我愣了半响。还可以,这么醉的啊。
他就直直地倒在地上,像个木头桩。木头桩醉的时候,有种碎裂的绝望,绝望的根源来源于他爱了三年的女人,那个美丽的女人已经去了外地,交了对象,还逢年过节地问候他把他当作蓝颜知己。他旺盛的火焰热烈地在那女人身上燃烧以致殆尽,剩下一团烟灰般的炭黑。
所以春燕是个好姑娘。好姑娘不计前嫌,要死不活地把他拖回了旅馆,拖在了床上;所以春燕是个好姑娘,她任由他那整个男人的重量靠在她身上,一身酒臭味,并黏着她;所以春燕的确是个好姑娘,她没有因为他喊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而抛弃他,反而看着这样的男子觉得长情,且无比心疼他;所以她真是个好姑娘,好姑娘在雷声偷偷靠近她的脸,俯下身,借着酒劲儿吻上她的唇的时候,她没有推开他。
错乱的一晚,都说酒后最易乱性,然而这个酒醉后的晚上,温情,迷乱,痛苦与悲伤,繁华沦落,皆非的少年,温暖的少女,只有感情,没有欲望。
他流着泪自愿地删了那个暗恋了三年的女人,他沉默了三天,三天内,一言不发。
女人后悔地发现,她错过了一个多么喜欢他的男人,开始尝试挽回他。
“诶,对不起,我不知道,我要是知道你....”女人在电话的一端恸哭,女人声音真挚,细腻,微微的痛苦。
“诶,所以...我们算是彻底错过了吗?”女人伤心得问。
没有回答。雷声在电话的另一端流泪,只是流泪,是男人的眼泪。挂了电话,从此各自天涯。
雷声挂掉电话,这时眼泪已经干了,他转过身,看见女孩子傻傻地看着他,他的眼中渐渐开始闪烁着亮光,像萤火虫和星星交织的光芒。他冲着她傻笑,两个人一起傻傻地笑了起来。他的笑意从眼中流了出来,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太阳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