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和同事聊天,无意中说起个什么事,同事感慨到“你真是孝顺啊”。那时我一愣:不过是一件再平常不过、平常到两天后就被我抛在脑后的事儿,怎么就被称作孝顺呢?我便反问道:“这不是很平常的事儿么?”
可为什么很平常的事情会被定义为“孝顺”,而很多人为父母长辈并做不到其他人认为是“平常”的事情呢?孝顺是怎样定义?又是怎样的一种努力呢?我从未想过要如何孝顺父母,我的所作仅仅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因为我爱他们。
因为爱,人们会去付出和牺牲,会因对方的快乐而幸福、因对方的幸福而满足。而当你用力去爱父母,出于这份爱的行动往往就被认定为“孝顺”。这也许就印证了长辈对婚姻与家庭的一个态度:寻找的另一半一定要是个孝顺父母的人。
发自内心孝顺父母的人,是用力爱着父母的人,而反过来不孝顺的人通常或是不懂得什么事爱、或时不懂得如何去爱。连父母不能爱的人,如何去爱伴侣、爱生活、爱这个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