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确认、计量与列报

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

(间接法计算下,计算会计利润后调整税会差异)

递延所得税:企业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金额,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为正)+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减为正)

企业对于所得税的核算结果,除利润表列式所得税费用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式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非流动负债),同时在附注中批注有关信息(反映税会差异调节的过程)。

※个表可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抵消后的净额列示,合表除了企业有净额计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否则合表应分开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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