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川大毕业生,不能证明道德高尚

又到了一年毕业季,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双进入找工作和找人才的忙碌期。不过由于四川大学一名新闻专业学生前两天的事件,竟然有一家律所发布公告,称不再招聘川大毕业生。可能这家律所希望通过此举彰显自己具有较高道德要求,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但不能证明自己道德高尚,却凸显了自己的无知和愚蠢。

平等就业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川大毕业生与其他学校毕业生一样,有参加应聘和被录用的权利。仅仅因为毕业院校是四川大学就丧失了竞争的机会,属于典型的就业歧视。就业歧视,属于违法行为。一家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公然违法,要么说明律所的业务能力存在短板,要么说明律所的风控水平还有待提高。此为其一。

其二,一名学生犯错,不代表整个新闻系的学生都有错;整个新闻系的学生有错,不代表法律系的学生不好;法律系的学生不好,不代表四川大学一无是处。把一名学生和一个学校划等号,是为了吸引眼球故意混淆概念。法律服务是需要逻辑的,一名优秀的律师一定有着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如果律师没有逻辑,又怎么能帮助客户把案件分析透彻。

第三,如果对川大处理学生的结果不满,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律师的工作,就是要发现证据和寻找法律依据。川大的处理,有没有违反程序之处,有没有事实认定不当之处,有没有依据错误之处。找出来并一一说明,这才是律师独立思考和严谨工作的表现。人云亦云,只发泄情绪不理性分析,这种行为和那名不讲事实只相信主观的学生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律所和律师存在的价值,是引导公众用理性去思考问题,不能为了蹭流量而哗众取宠,甚至以违法的方式去迎合公众的非理性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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