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挑刺(十四)

四十二,作者到底是哪一边的?

宋江领军攻大名府,梁中书派人向东京蔡京求救,蔡京启用大刀关胜。关胜采用围魏救赵之计,率军攻梁山泊。宋江获悉,只能撤军。

撤军之时,吴用建议预做埋伏,以备不测。果然,大名府听宋江撤军,大将闻达、李成出城追击。刚到飞虎峪,书中说:“左手边花荣,右手下撞出豹子头林冲,各引五百军马,两边杀来。措手不及,知道中了奸计。”

这个“奸计”的“奸”字,用得妥当么?除此之外,书中还多次以作者名义直接称梁山泊军为“贼寇”。真不知作者是哪一头的!

四十三,试看第六十四回中的一段:“宋江军马四散奔波而走,却教水军头领李俊、张顺身披软战,勒马横枪,前来迎敌。却才与索超交马,弃枪便走,特引索超奔陷坑边来。这里一边是路,一边是涧。李俊弃马跳入涧中去了,向着前面,口里叫道:‘宋公明哥哥快走!’”

李俊、张顺一起与索超对战诱敌,李俊跳涧了,张顺到哪去了呢?没有交代了啊!难道和索超一起,都掉在陷阱里了吗?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四十四,进城怎么带火炮?

凌振,绰号“轰天雷”,善于制造火炮,能打十四五里远。攻打大名府,吴用安排“公孙胜先生扮做云游道士,却教凌振扮做道童跟着,将带风火轰天等炮数百个,直去北京城内净处守待,只看号火起时施放。”

风火轰天炮是什么炮?难道是烟花爆竹,可以随身携带?即便如此,这类违禁物品,能够轻易入城吗?还几百个呢?这段情节,确实难以让人信服!

四十五,腿伤的李逵,怎么还上得阵?

宋江攻曾头市,赢了几阵,曾头市主曾弄和教师史文恭害怕了,派人向宋江讲和,宋江不同意,吴用却主张讲和。

曾弄再派人送信,如果真讲和,要两边各派人质,吴用于是派了时迁、李逵、樊瑞、项充、李衮去曾头市为人质。

李逵小腿此前刚中了曾升的箭,没有残疾已是万幸,怎么可能派为人质,作为卧底再上战场?李逵再上战场,多少得让他修养一段时间才对吧?显然,作者将李逵受伤这茬忘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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