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舞
爵士舞即美国现代舞,是一种急促又富动感的节奏型舞蹈,是属于一种外放性的舞蹈,不像古典芭蕾舞或现代舞所表现的一种内敛性的舞蹈。爵士舞蹈最初是非洲舞蹈的延伸,经被贩卖作为奴隶的黑人群体带到美国本土,而在美国逐渐演进形成本土化、大众化的舞蹈。
爵士舞主要是追求愉快、活泼、有生气的一种舞蹈。它的特征是可自由自在的跳,不必像传统式的古典芭蕾必须局限於一种形式与遵守固有的姿态。随着美国流行文化的发展,伴随着芭蕾舞普及和百老汇文化的推广,特别是街舞文化体系的出现,爵士舞已经和以往的马甲、西裤、皮鞋、手杖的表演形式完全不同,在博采众家之长之后慢慢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早已不再是自由即兴的表演格式,在20世纪末期的流行音乐及舞蹈MV的发展大潮中,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为杰出代表。为了适应现代表演的需要,之前那种完全自由化的风格已经慢慢被各种风格的规律和要求所限制,变成一种自由与规律并存的风格。
历史
爵士乐舞蹈是非洲舞蹈的延伸,由黑奴带到美国本土,而在美国逐渐演进形成本土化,大众化的舞蹈。非洲的黑人由于受到长达约三百年的奴隶交易,使得他们被遣散在美国及世界各地。在新环境,新生活中过着暗淡悲惨的奴隶日子,虽在这种痛苦的情况中,仍然未忘记他们的音乐与舞蹈。无论在人生的喜,怒,哀,乐或拜神的集会裏,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唱起故乡的歌曲,大跳其民族舞蹈。又因他们不断的创新,发明新舞步,逐渐地美国人对这些充满韵律节奏感的黑人舞蹈感到兴趣。于是久而久之乃逐渐变成喜气洋洋,都市型的音乐和舞蹈。
最初的产生
爵士舞于二十世纪早期因循爵士乐自然伴随而演进下来,又因爵士乐在演奏上,一向相当热闹,"Jazz" (jazz up) 才会有喧闹,狂躁,活泼之意。最早的爵士舞蹈是由黑人的社交舞配上爵士音乐来表演的,盛行于美国南方的乡下,特别是新奥尔良城的一些业余舞者,他们会在聚会上或俱乐部的场所表演爵士舞蹈。到了一九一七年,当时的流行舞者顺着歌词的意思来表演,有一位叫班顿欧尔斯崔(W。Benton Overstreet)写了一首歌叫 "The Jazz Dance",而这首歌里的 "Jazz Dance" 就变成爵士舞蹈的永久代名词,爵士舞的名称就此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