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独喜欢玫瑰花,尤其是红玫瑰,喜欢她的娇艳,领悟她的内涵。君不听“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君不见我的英文名字叫Rose,我的笔名玫瑰平。
我是一名英语家教老师,我带的女生,都是我眼里的红玫瑰,给她们培土、浇水、修枝,让她们阳光充足,看着她们茁壮成长,欣赏她们竞相开放。
忘不了有个女生,同学们都喊她带刺的红玫瑰。浓密的马尾辫,娃娃脸,皮肤白嫩,朱红嘴唇,眼神柔冷,婷婷玉立,玲珑剔透,气质非凡。她还会弹古筝。
艺术节上,她穿着粉红色的旗袍,长长的黑发挽成圆圆的发髻,白白的脸,红红的唇,冷艳高雅。
宛宛落座,轻抬右手,指尖轻轻拨动纤细的琴弦,乐曲从指尖幽幽流出:高山流水,溪水潺潺,鸟语花香。
台下观众即刻安静下来。她随着旋律轻拂身姿,柔美委婉,婀娜多姿。我心疼不巳:她分明就是一个古典的大家闺秀,窗外花开满枝,小桥流水,她独坐窗前,凝望窗外,玉指轻扬,古雅唯美。
可爱的美少女,我娇艳的红玫瑰,含苞欲放,独吐芬芳……可还成长在青春期的她,唯我独尊,孤芳自赏,对抗父母,疏远同学,是一棵带刺的红玫瑰。
父母拿她没辙,同学们也不带她一起玩,孤独寂寞。
她对我情有独钟,在我面前,像一个小羊羔,温顺、可爱:眼神柔柔的,神情静静的,语气慢慢的,窈窕淑女。
我从来没有看过她的敖气,也没见过她的脾气,单纯、清高,像极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饱含深情,又孤敖自怜,只是耍耍小性子,实则真诚聪明。
她没事会来我家,哪怕不说话;喜欢在我面前做作业;哪怕不吃饭;安静地听我教英语,哪怕听不懂……我们会一起去逛街,一起去书店看书,一起去吃小吃。
或许是我们之间的深厚情谊吧,她对英语很狂热。很喜欢看她上课的样子,睁圆双眼,目光专注,视线不曾离开我,积极举手,抢着发言。
她,已经是1.65的个头,白皙的脸,明亮的眼睛,认真的眼神,浑身荡漾着翻译官的气质。
上课时,我尽力照顾到她的情绪,多喊她说,并且让她第一个说,创造一切机会给她说,她很开心,发自内心和我互动,从骨子里爱说英语,英语说得很流利。
我经常鼓励她:将来去做名翻译官。她很高兴,一直把翻译官作为她的理想,并为之而在努力中。
春秋天的双休日,我们会一起去城中心环碧公园。
艳阳下的公园,分外美丽:绿树浓荫,百花盛开,公园里有个大湖,湖面平静,湖面上游人划着小舟,笑声在湖面荡漾。
湖岸碧绿垂柳,伸长柳枝轻拂湖面。一座别致的小桥横跨湖中央,湖活泼了好多。
我们沿着湖岸漫步,谁也不说话。
身旁的她已高我半头,眼神柔柔的,身上肉肉的,犹如早晨那含着露珠的玫瑰花,甜美,可爱,温和。
对我别样的依恋,我将她尽收眼底,耐心体味,享受她似乎成熟却还幼稚的别样的青春。
冬夏的双休日,我们就去逛书店,去新华书店的阅览室看书。
阅览室里很安静,书名很多,她喜欢看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作品多是描写青春少女,最惹她的眼。
她静静地坐在我对面,一手托着头,一手翻阅着,似阅读,似欣赏,我们一坐就是一下午。
逛街回来的路上,我们会去吃小吃,她从来不主动点什么,也没有主动要求去哪家小吃店,我去哪家她就跟到哪里,我买什么她就吃什么,我做什么都顺她的眼。
她,真诚,孤傲;沉静,冷僻。她喜欢的人就是她的偶像,她忠贞不二,她用冷傲拒绝她看不顺眼的人,沉浸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
高中时,她去省城的封闭学校,从此,再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
忘不了你啊,darling,我可爱的红玫瑰,你现在在哪里?读哪所大学?生活得快乐吗?
想念你啊,我曾经的小粉丝,你永远是我心中的那颗红玫瑰。
无戒老师21天训练营 第二天,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