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思考到,
之前我选这个专业的一最大原因,就是不懂人为什么要善良,诚信,正义……
因为我认为这些东西都出于人的私心,比如我对你好,是想大家都对我好,,我不偷东西,是不想别人偷我东西。
那假设一个人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管他杀人放火,都可以逃避法律,那他就可以不要道德呀。
但似乎,人应该是需要这样一种道德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就算折损自己,也不妥协这样的原则。
否则道德就没有了一种崇高感。
但是如果我可以逃避惩罚,或者猥亵幼童只判六个月这种无比划算的买卖,我为啥不去做?
大家总会有一种莫明的道德感,觉得“这不应该”,为什么会觉得不应该,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仍然觉得不该这么做
这种念头的由来是什么?
我一直认为是被灌输来着。
比如我们一生下来,父母,老师,就告诉我们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
他们的这套说辞又是怎么来的呢?
中华五千年,那些流传至今还适用的道德原则,那些中西不互通的情况下却共同提出的美德,为啥会觉得这些念头就是美德?
所以人的先天的心中,或者说,人类无法撼动的,不以自身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条件(如群居),,有某些因素,造成了我们必然认为XX是美德。
但是任何时期,都有少数人没有公众认同的道德。
我认为这跟童年经历是有关的。
例如,缺乏母亲抚摸的婴儿,哭很久却得不到母亲回应的婴儿,长大后容易冷漠。
因收到父母的贬斥,对自己感到自卑的孩子,会将自己的人生问题无限放大,导致无暇顾及他人,以自我为中心。
人是社会性动物,虽然我们的祖先可能不是,但现在这点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
逃避痛苦,追求快乐,是所有人的本能。那么一切归结于两个问题。
1我要对自己满意。
2我要对我的人际关系满意。
道德不是研究宇宙起源,而是关心人。
所以在我看来,道德就是探讨人如何和在各式各样的关系对象中,同他们都相处愉快。
仍然是出于一颗利己心。
例如朋友之交,我希望我俩的关系很好,带给我一种“好”的感受。但是要“好”的感受,我一味索取,怎么爽怎么来,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会对我生气,而一旦他拿负面情绪对我,我就不会愉快了。
所以我想着最好能让他一直对我展现愉快,目的是为了我愉快。
但是这种情况发展到极致,会不会就成了,我认为我的愉快就是要让他愉快?
我成了为他人的愉快而服务的人,推而广之,我的快乐就是为了全社会愉快,本末倒置了。
从前的手段(让别人愉快),成了目的(我愉快)。
再往下发展,当我认为我的目的是为社会奉献时,愉不愉快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就算损害我的利益,我也仍然这么做,痛并快乐着。
因为感到一种高尚。
这种高尚是后天的,而非先天的。
为啥?
因为我本末倒置了,以为我的目的是让别人快乐,所以目的达到,就感到心灵被奖励。
殊不知一开始我只是为了服务自己,而为了让别人的消极情绪不影响自己,才想办法让别人开心的。
按照我的方式,所谓“先义后利”的道德感就这样建立了。
那么对于少数人际交往无能的人,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能力从友谊中获得快乐,或带给别人快乐,,那他们的道德感岂不岌岌可危了?
甚至对于部分厌恶人类的人,认为人类只会让自己不愉快,,我们又怎么期待他建立起“我的快乐是为了让别人快乐”?
还有一部分没有“本末倒置”的人,仍然认为“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快乐”,基于这点,在义利之争中,他可能不讲道义。
这就是我今天的伦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