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毛姆写作生活回忆录 》文段摘录(转载)

文化的价值在于其对性格的影响。如果它不能使人的品性高贵并且增强其力量,则一无用处。其所用在于人生,其目的不在美而在善。如我们所知,文化常常引人自我满足。有谁没见过学者纠正一处引文错误时的抿嘴微笑,或是鉴赏家在有人夸奖他并不喜欢的画作时的痛苦表情?读一千本书并不比犁过一千片地更有价值。能够正确描述一幅画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车毛病出在哪里更有功用。每个行业都有专门的知识。股票经纪人也有他的知识,技工也是如此。知识分子愚蠢的偏见在于认为只有他们的知识才是起作用的。真、善、美并非那些上费用昂贵的学校、泡在图书馆或经常出入博物馆的人的特权。艺术家没有借口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艺术家如果以为自己的知识比别人的知识更重要,那他就是傻瓜;如果他不能以平等的立场愉快地面对别人,那他就是个笨蛋。

我把书籍放到一边,只是因为意识到时光流逝,而生活才是我的正事。我进入这个世界,因为若要获取写作不可或缺的经验,这是必需的;但我进入这个世界也是因为想获取经验本身。对我来说,仅仅成为一名作家似乎还不够。我为自己设计的模式坚持认为:我应该在做人这件奇妙的事情上最大限度地投入。我渴望体会普通的痛苦,享受普通的快乐,这些都是普通人命运的一部分。我认为没有什么理由应使感官的吁求附属于精神欲望的诱惑,我决心从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中,从饮食、私通、奢侈、运动、艺术、旅行,以及——如亨利·詹姆斯所说的——不管什么当中实现我能实现的任何一切。但这只是种努力,最终我总是回归到书本当中,与自己为伴,如释重负。

在忠告年轻人读莎士比亚和斯威夫特时——这是应他们的要求我才说的,我并不会不耐烦,他们告诉我说他们在托儿所时就读过《格列佛游记》,在学校时就读过《亨利四世》;如果他们发现《名利场》难以忍受,《安娜·卡列宁娜》毫无价值,那是他们自己的事。除非你从中得到享受,否则没有什么阅读是值得的。对他们而言,至少可以这么说:他们并未因对知识的自负而受到折磨。

我认为这都很高贵。艺术,为了艺术的艺术,是这世界上唯一重要的事情;艺术家凭一己之力赋予这荒谬的世界以意义。政治、商业、博学的职业——从绝对的立场来看,它们又代表什么呢?我的这些朋友(绝对、绝对的每一个)或许会对一首十四行诗的价值或是一块希腊浅浮雕的优美(希腊,我的眼睛啊!我可以告诉你那是罗马的复制品,如果我告诉你一件事,那件事就确实如此)意见不一,但他们都会同意这一点:他们都燃烧着宝石般摇曳的火焰。

现在我有资格了。我已经出版了一本小说,并且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我想自己前途已定,于是为了成为作家,我放弃了医学去了西班牙。那时我二十三岁。在我看来,我那时要比现在和我同龄的年轻人无知得多。我在塞维利亚(Seville)安顿下来。我蓄起了胡子,抽着菲律宾雪茄,学起了吉他;我还买了一顶平顶的宽檐帽,戴着它沿着蛇街(Sierpes)一路大摇大摆地走去;我还渴望得到一件飘逸的披风,绿色和红色的天鹅绒做衬里。但因为价钱昂贵,我没有买。我骑着朋友借给我的马在乡间闲逛。生活太愉快了,我都无法专一地只关注文学。我的计划是在那儿待上一年,直到学会西班牙语;然后去我对那里的了解只限于旅行者程度的罗马,完善我对意大利语肤浅的知识;接下来是去希腊,在那儿我准备学习当地的方言,作为探究古希腊语的手段;最后去开罗学习阿拉伯语。这是个雄心勃勃的计划,不过我现在很高兴没有将其实施。我按时去了罗马(在那儿我写了自己的第一出戏剧),不过之后我就回到西班牙,因为我未曾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爱上了塞维利亚,爱上了那里的生活,还偶然地爱上了一位有着碧色双眸、怡人微笑的小东西(不过我还是从中走了出来),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我一年又一年地回到这里。我沿着洁白、安静的街道闲逛,沿着瓜达尔基维尔河(Guadalquivir)漫步,在大教堂[1]附近打发时间。我去看斗牛,和可爱的小东西们调情,这些人对我的要求并不超过我微薄的财产能够满足的程度。在年轻的花季,生活在塞维利亚有如天堂一般。我把自己的教育推迟到一个更合适的时候。结果是我除了英文就没读过其他语种的《奥德赛》,也没完成阅读阿拉伯语的《一千零一夜》的雄心壮志。

因为对艺术家而言,他喜欢的环绕在自己周围的奢华当然只是种消遣。他的房子、他的土地、他的汽车,还有他的图画,都是其自娱自乐的玩物;它们都是其能力的可视表征;它们不会透视出他本质的超然。就我自己而言,我可以说,我拥有了金钱能够买到的所有好东西(这经验和其他经验一样),我可以没有痛苦地放弃自己拥有的每一样财产。我们生活在不确定的时代,我们的一切都有可能被拿走。有足够的粗茶淡饭满足我小小的胃口,有一间自己的房间,有从公共图书馆借来的书,还有笔和纸,我就没什么遗憾了。我很高兴作为戏剧家赚了很多钱,它给了我自由。我小心地对待这些钱,因为我不再想重回因为缺钱而无法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的状态了。

我是个作家,就如同我本可能是个医生或者律师一样。这个职业那么令人愉快,以至于如果大量不具备资质的人也从事这一行当,那并不让人惊讶。它令人兴奋,富于变化。作家可以自由地在自己选择的随便什么地方、随便什么时间工作;如果他觉得不舒服或者兴致不高,大可以去闲逛。不过这一职业也有缺点。其一就是,尽管整个世界、其中的每个人、每处风景和每个事件都是你的素材,你自己也只能处理与自己天性中的秘密泉涌相呼应的部分。矿藏丰富得不可胜数,而我们每个人只能从中获取一定数量的矿石。在如此丰富的资源之中,作家还是可能会饿死。他找不到合适的素材,我们说,他已经写到头脑枯竭了。我想,很少有作家脑海里没有萦绕着对这种情形的恐惧。作家这个职业的另一个缺点就是职业作家必须会取悦读者。除非找到足够数量的人来读他的作品,否则他就会挨饿。有时环境给他太大的压力,他只得带着内心的愤怒,向公众的需求屈服。一个人一定不要从人性那里指望太多,他偶尔的糊口之作可能也会被宽厚地接受。处在独立环境中的作家应该同情,而不是嘲笑那些有时迫于极端的贫困而去做雇佣文人的同行。

在这个恒久变化着的世界里,人们怀疑新奇之事,他们要花上一些时间才能让自己适应。具有某种特质的作家不得不一点一点地去寻找喜欢其特质的人。他不仅要花时间成为他自己——因为年轻人只有羞怯的时候才是他们自己——还要花时间让那群人(他最终会相当傲慢地称他们为自己的公众)相信,他有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可以给他们。他越是个人化,就会发现达到这一点越难,谋得生计所花的时间也越长。他也不能确定结果会持久,因为可能由于他的个性,他能给的只有一两样东西,这之后他很快就会沉回到自己曾艰难出头的默默无名中去了。作家应该另有种职业,好供给他面包和黄油,让他在这职业提供的闲暇时间写作,这样说说很容易。事实上,作者尽管知名而且受欢迎,还是不能通过写作赚到足够的钱来勉强维持生计,这一现象在过去很普遍地发生在作者身上。在阅读者很少的国家,这一现象仍然发生在作者身上;他必须通过在某间办公室工作来补贴生计,最好是在政府辖下,或是做个记者。英语国家的作者拥有庞大的潜在公众,写作就被很合理地当作一种职业。要不是过去在英语国家艺术教育有点被人看不起,那么作家人数就会更多了。人们有一种貌似合理的感觉,认为写作和画画不能成为种职业,这种观点的社会压力阻止了很多人进入这些行当。而要进入一种至少让你背负小小程度上的道德耻辱的行当,你得有种非常坚定的愿望。在法国和德国,写作是种高尚的职业,因此即使经济回报不让人满意,父母也还是会赞成选择这一职业。你经常可以碰到这样的德国母亲,当你问她她那年轻的儿子要做什么的时候,她会骄傲地回答——诗人;而在法国,有大笔嫁妆的女孩,她的家人会把她与一位天才的年轻小说家的婚姻看作是适宜的结合。但作家不只在书桌旁写作;他整天都在写,思考的时候在写,阅读的时候在写,体验的时候在写;他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对他的目的都有意义,并且总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储备和改造自己对世界的印象。对其他任何职业,他都不能给予如此专一的注意力。他不会为了自己或雇主的满意而选择职业。

写作是个全天候的工作。写作必须成为作者生活的主要目标;这也就是说,他必须做一名职业作家。如果他有充足的钱财使他不依赖于自己的收入,那么他很幸运,不过另有工作也并不妨碍他做一名职业作家。斯威夫特做主任牧师,华兹华斯谋有闲差,他们都是和巴尔扎克、狄更斯完全一样的职业作家。

从读者的立场来看,作家在整个生命历程创作的作品当中,重要的很少。(我说“重要”,只针对他表现其个性的小部分,并没有加给这个词绝对价值的意思。)但我想他只能给出这个,在他当了很久的学徒之后,在经历了很多次失败之后。要做到这点,他必须把文学作为毕生的事业。他必须做一个职业作家。

很不幸,困扰职业作家最大的危险只有少数人才需要防备——成功。这是作家要应付的最困难的事。经过长期艰苦的奋斗他最终获得了成功,这时他却发现成功布下了一个陷阱,要将他卷入其中并毁灭他。我们当中很少有人有回避这种危险的决心。它必须被小心地加以处理。人们通常认为成功毁灭人是通过使他虚荣、自我中心和自我满足,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相反,成功多半使人谦卑、宽容、友好。失败使人尖刻而残忍。成功改善人的性格,但它不总改善作者的性格。它很可能使作者丧失为他带来成功的力量。他的个性已经通过其经历、奋斗、遭到挫败的希望以及适应一个敌对世界的努力形成了;如果它没被成功的软化影响力所修正,那它一定是太顽固了。

作家只有在自己的作品中寻求满足才是保险的。如果他能从其作品带给他灵魂的解放中,从塑造灵魂的愉悦中,一定程度上至少满足自己的审美感,他就为自己的劳动获得了足够的回报,他就可以对结果漠不关心了。

因为作家这一职业的不利和危险之处都由一个有利之处大大抵消了,这就使得作家所有的困难、失望,可能还有艰苦,都不重要了。它给了他精神上的自由。对他而言,生活是一出悲剧,他通过创造的天赋享受净化作用——消除缺憾和恐惧,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这就是艺术的目的。因为他的罪恶和荒唐、临到他身上的愁苦、他那未得响应的恋爱、他身体上的缺陷、病痛、贫困、他放弃了的希望、他的悲伤、耻辱,这一切经由他的力量都转化为他的素材,并且通过写出来,他也就克服了这一切。所有的事他都能加以利用,从对路人颜面的一瞥到震惊文明世界的战争,从一朵玫瑰的香味到一位朋友的离世。临到他身上的,他无不能变为一个诗节,一首歌曲,或者一段故事,并且当他写下来之后,这些事于他也无干了。艺术家是唯一的自由之人。

自从离开圣托马斯医院,我一直和认可文化之价值的人生活。我渐渐认为世上没什么比艺术更重要的了。我在宇宙间寻求一种意义,而我能发现的唯一意义是人类于各处创造的美。

人们很难不去自问:写作戏剧、故事和小说是否了无益处?我能想到的唯一答案就是,我们中的某些人生来就不会做别的事情。我们不因想去写作而写作,我们写作是因为我们必须写作。在这个世界上,可能会有其他更为紧迫的事情等着人去做:我们必须从创造的负担中解放自己的灵魂。尽管罗马火光冲天,我们仍需前行。别人可能会蔑视我们,因为我们没有帮忙拎一桶水;这个忙我们帮不上;我们不知道怎么对付一只水桶。熊熊烈火使我们战栗,并在我们脑海中灌输了万语千言。

如果没有了可以将我置于永恒之火的上帝,灵魂也将无处安放,如果我是机械力的玩物而求生的争斗才是驱动力,那我不明白人家教我的善良还有什么意义。我开始读伦理学。我认真地苦读了卷帙浩繁的学术大作,并得出结论:人的目标只是自我的快乐,如果他为他人牺牲自我,那让他相信自己追求的并非个人满足的不过是种幻象。而且既然未来并不确定,那么抓住当下的每一分快乐就不过是个常识。我断定,是非只是个字眼,行为准则也不过是人们为服务于本身自私的目的而设定的。除非可以满足个人的便利,否则自由之人没理由去遵守它们。我当时有种好用警句的倾向,而且警句正当风尚,我就把自己的信念用短语表达出来,对自己说:遵从自己的意愿,适当地留心街角的警察。到我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建构了一套体系完整的哲学。它基于两条原则:事物的相对性和人类的圆周性。那时我已经发现第一个原则并非原创的见解。可能另一个很深奥,但即使我绞尽脑汁这辈子也没记起它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我读得越多,这主题对我就显得越复杂,我也越发意识到自己的无知。

生命并无理由,生命亦无意义。我们在这里,作为一个小小行星上短暂的居客,围绕着一个小恒星旋转,而那恒星反过来亦是无数星系里一个星系中的一员。可能只有这行星能维系生命,又或者在宇宙的其他部分,其他行星也有可能形成适宜于某种物质的环境,而我们今天的人类就是这种物质沿着时间漫长的轨迹逐渐创造而来的。生命无法再在它上面存在,终于宇宙到了最后的平衡阶段,再没什么可以发生了。而在这之前的无数世代,人类就已经消失了。那时去想人类到底是否存在过还有什么意义呢?他会成为宇宙历史中无意义的一章,就和历史上讲述居住于远古时期地球上怪物的生活故事那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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