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永浩在网上发表5000字长文回应五宗罪。
我对老罗的回应,是不是像他说的有理有据有节,一点也不关心。
我只是好奇,为什么这次老罗不用他最擅长的演讲,而是选择了码字的方式?
下面是我的分析:
1. 在回应之前,老罗就直接说对方没有事实,自己要写一篇长文澄清。这是一种“先发影响力”手段,让瓜众的注意力提前就绪;
2.用文字回应,给人感觉更理性,更能表现出有说服力的样子,瓜众就更愿意被你说服,这是“吸引力”法则;
3.你在读老罗的文字时,一定会自动脑补出老罗演讲的样子,这就相当于他通过文字和图像,对你进行了两次说服,这是“催眠”的技巧。
只吃瓜,不站队。我只是很单纯滴认为,老罗的长文是有价值的,对我们是有启发的——
他告诉我们,在这个对瓜众来说,事实根本不重要的世界里,如何使用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