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要点:
8月8号某律师事务所举报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罗列四大指控:
- 拒绝交易:无正当理由下架 App,不恢复上架甚至封禁开发者账户
- 差别待遇:对来自美国权利人的投诉和来自中国权利人的投诉采取不同的待遇
- 搭售/附条件交易:不允许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来完成应用程序的付费下载,或应用内购买
- 定价过高:应用内购买收取交易金额的30%作为提成。30%的定价没有提供合理依据,没有提供磋商程序
今天(8月10号)苹果公司发了声明,做出了如下回应:
- 拒绝交易:若是违反了App Store的相关规定而被移除的,开发者可以使用申诉流程
- 差别对待:大部分App都在48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得到审核和通过
- 搭售/附条件交易:没有正面回复
- 定价过高:苹果公司为开发者投入了大量的资源(言下之意应该是收费正常)
不吐不快:
如果苹果公司败诉了,那真的是比窦娥还要冤上一百倍。
8号那天看到这个新闻时,实话说有点看蒙了,这都哪跟哪啊,这都要告!真是吃饱了撑着了!针对投诉的那几条内容,吐槽的地方可就多了去了。
1)拒绝交易
如果是正常的上架流程被拒了,那再正常不过了,毕竟人家就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不符合规定,被拒就数正常,只要按照被拒理由修改就可以重新上架审核。而对于前段时间某些 App「被下架」,貌似也给出了一个「合理」的理由: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做出的配合处理。这个锅人家肯定不背。
2)搭售/附条件交易
「不允许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来完成应用程序的付费下载」---- 噗呲一声笑了。凭良心说,人家自己做的应用平台,为啥一定要支持第三方支付系统?再说了,App Store 在全球几百个国家被使用,难不成每个国家都要接入当地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再不济,如果真不想(或不能)线上支付,还可以购买线下的礼品卡充值啊。
话说,App Store 现在也支持使用支付宝呢。
话说,淘宝上买东西也只能使用支付宝,不能使用微信支付,怎么不告淘宝涉嫌垄断呢。
3)定价过高
30% 的抽佣比例算不算高暂且不讨论,但人家确确实实是搭了一个平台,并让创业者赚到了钱。这本就是个君子协议,如果双方都愿意那就上船,不愿意的话就各走各的,又没有谁逼谁,都是自愿的嘛。
话说,淘宝首页上的广告位报价吓死人,怎么不告淘宝涉嫌垄断呢。
话说,移动的资费和流量辣么贵,怎么不告移动涉嫌垄断呢。
话说,现在的房子卖成 XXX 价,怎么不告房地产涉嫌垄断呢。
呵呵。
PS. 观点不一定正确,但三观力保正常,虽知多说无用,但实在不吐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