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随胞妹妹夫巡游闽中四城过年

五律·随胞妹妹夫巡游闽中四城过年

@剑安(笑独行)[诗]


相约接春行,

更怜烟火城。

鲤榕温象味,

潭荔拜亲朋。

妹口馋风物,

我心愁故情。

物情终合德,

九日共曾经。


注释:

1.更,再也,复也。

2.烟火城,指烟火气浓厚之中小城市。

3.象味,合象与味而言之。

4.鲤榕、潭荔,分别为泉州、福州、建阳、莆田四城简称。

5.合德,同德也,合流也。

6.九日共曾经,谓自戊戌年腊月廿九至己亥年正月初八与胞妹共同回味过往曾经。


(己亥年正月初八至初九成咏于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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