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门语言,需要学习语法吗?
有人认为不需要,凭语感就行。语感怎么来?多读多背多看……
不错,背诵是必须的——我们当年学中文可没少背古诗词课文,到现在还能在说话时派上用场。
可问题来了,语感的培养需要多久呢?
三天?一个月?一年?三年?
效率太低了。
语法的作用就是为了帮助非母语学习者高效学习的,都是前人总结出来的,直接用就行了。
我们常说,聪明人学东西,首先需要掌握的是该领域的规则(或者说规律),这样学习更高效。
现在有这么好的前人总结而来的语法,为什么不用呢?
不用,很愚蠢。
对于学生来说,在学英语时有疑惑可以请教老师,但对于我们校园外的人来说,问谁呢?就算身边有人会英语,问总归是麻烦别人,也不方便。若是身边没谁会英语,该怎么办呢?搜索引擎搜不到,写帖子几天没人回,欸!
最近我偶然发现一款好用的语法解析工具: 句解霸。发现除了不翻译,以及不会清晰明了地告诉你什么是主干外,总的来说还是蛮不错。
无图无真相,且来观之,不收费的哟!
首先我们看到中间有个红色分隔符,这是句读,它有两个作用: 第一个作用是用来提示朗读时要稍作停顿;第二个作用是表示他们是整体一块的: 出现在开头那一块,可能是状语从句,也可能是主语从句。
再看划分说明,|| 表示状语从句、并列句,因此排除这种可能。
接着我们看下图的解析: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分隔符前面那一部分就是主语从句(充当主语的句子)。
再看有两个蓝色的单词,这些是动词。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谓语呢?
既然前面那一部分为一个整体,那么里面的动词是作为整体存在的,因此谓语必然是was。
前面的文章我们详细讲过,谓语后面接的要么是状语,要么是宾语。a mistake在这里是名词成分,显然是充当宾语了。
因此 "That I love you was a mistake"是主谓宾结构。
你可能会问,要是去掉引导词that也可以吧?
不行!
为什么?去掉后有歧义: 究竟你是想表达"我爱你是一个错误"这回事,还是"我爱你,即便你是错的"?
That作为引导词,就是提醒你它们是一伙的,请不要拆散它们。
再来看另一个例子:
这是一个强调句型,你可以看下面解析部分。
这里不再详解。
总之,有分隔符划分的,就应该把它当作一个整体;而之所以这么划分,是因为语法上它们就是一个整体。虽然解析里没有明确告诉你主干是什么,但根据划分和解析,你可以判断出来。
还有一个功能特别好,就是会推送语法相关知识点的链接,加强学习该语法点。
请看以下例子:
是不是很贴心呢?
不仅如此,没事的时候看看语法,也很方便:
APP虽好,但免费试用的话最多只能输入12个字符。我后期会经常使用,因此干脆买了个会员,挺便宜的。
行,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