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走进屋里后,伸出布满伤痕的大手摘掉牛仔帽,又用力掸了掸皮衣。他的皮衣磨损的很严重,两个袖口都开裂变了色,露出里衬。皮衣的下摆垂到膝盖位置,虚掩着他腿上的两处破损伤痕,他的靴子很脏,脚底板沾着干结的泥土,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来之前是否喝醉了,失足跌进过地沟。
当我打量这个壮汉时,他也在环顾四周,屋子里的陈设、摆件和人。他像是在寻找什么人,不过屋子里只有我和陈刀,从他那冷峻的表情下可以看出,他有些失望,看样子他要找的人不在这里。
既然不在,那就赶快走吧!我在心底说道,我可不想伺候这个看起来很难缠的家伙,大不了他的五块钱提成我不要了!我很愿意恭送他离开,但事与愿违,他已经朝我走了过来。
这个身材高大的牛仔来到吧台后,在陈刀对面坐下,皮衣抖动间,满身的尘土掺杂着夜雾的寒潮扑面袭来,呛得我连忙向后退了几步。
这时,陈刀终于放下手里的报纸,倦懒地将头抬起,看向来人。当陈刀看清来客那张冷峻脸孔后,眼中闪过一抹异样光彩,他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只是嘴角略微抽动,屁股也不由自主地从椅子上腾起,缓缓站直了身体。
来客伸出粗糙的大手,用手指轻声敲打在吧台上,陈刀立刻点头微笑,然后偏过头来示意我招呼客人。我自然是老大的不情愿,但是来客毕竟是今天第一单生意,我便硬着头皮走上前,小心翼翼地将咖啡样单放在他眼皮底下,轻声询问道:“顾客您,您好,请问您喝点儿什么?”
那人没看酒水单,转过身来上下打量我。我则礼貌地微笑,同时也将他的容貌记下。他的眼睛很大,眼白布满血丝,鼻梁高挺,脸上满是短小的胡茬。他的黑色长发垂到下巴位置,湿漉漉的像是刚淋过雨。春城还没到雨季,他的头发不像是被雨水浇的,身上也很干爽,这一头湿发或许是他的个人癖好吧。
顾客看了我有一会儿,然后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嗯,肌肉比例不错,这个总算还像点儿样子,是你招的还是文静招的?”
陈刀笑着回答:“是老师亲自选的。”
顾客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先是点头,然后才回问我说:“你上班几天了?”
我:“今天第一天,不瞒您说,您还是我第一个顾客。”
高大男子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辰沐雨。”
高大男子再次点头,然后将酒水单塞回给我:“沐雨啊,我不喝咖啡,随便做点儿什么吃的吧,两天没正经吃东西了。”
我微微愕然,当初招聘的时候可没说招厨子!我有些为难地看向陈刀,希望他能替我解围。不料陈刀却附和着那个顾客,对我说道:“你去后厨做些宵夜吧,算上你自己做四份就好,厨房里食材都全。”
陈刀的语气不容置疑,我只好灰溜溜地逃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几样新鲜的食材。真是艺多不压身,好在我毕业后学过一段时间厨艺,这些年来也都自己生活,烹饪技术自认为不错,做出几个拿手好菜不在话下。半个钟头后,我从厨房端出来四份热气腾腾的简餐,陈刀拿起一份送到楼上,那个顾客也不含糊,接过饭菜便狼吞虎咽起来。看样子是饿坏了。
饥饿的滋味我可是再清楚不过了,看到男子吃饭时眼中泛起的泪光,我一度以为他像我一样是一个江湖浪子,风雨飘零,顿时动了恻隐之心。直到他毫不含糊地将三份宵夜都扫进肚子里,我才发现他其实是个不值得可怜的臭流氓。
这个无耻之徒吃饭的速度很快,等他将第三份饭菜打扫干净之后,上楼送饭的陈刀才走下来。见那名男子将饭菜都吃光,他也不恼,只是司空见惯般一笑。
无耻之徒饱腹后满意地用衣袖擦了擦嘴巴,然后恬不知耻地问道:“你手艺还行,以前学过颠勺?”
他吃了我的宵夜,我心里虽然不乐意,却没敢表现在脸上,只是心不在焉地回答:“嗯,以前在饭店做过,后来那家店动迁搬到新城区,我也就失业了。”
那人又问道:“所以烹饪手艺算是被那家店给埋没了,你的家人呢,也在春城吗?”
我:“没有家人,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
无耻之徒拍了下手掌,感慨地说道:“完美!”
他的声音很小,但已经足够击穿我的自尊,好在我从小就习惯了这种冷嘲热讽,没跟他计较。也不是我脾气有多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是没得选。跟那个无耻之徒聊天很扫兴,我离开吧台,找了个角落坐下,心中对这里的好感一下子全都消失了。但每个月一千五百块的底薪,和一杯咖啡五块钱的提成,有足够的理由支撑着我留下了。
见我转身离开,无耻之徒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只好悻悻然看向陈刀,投去询问的目光:“怎么样?”
陈刀无奈地耸耸肩,并没有说什么,沉默着钻回吧台里,接着看他的报纸。无耻之徒显得很懊恼,长叹一声后,便离开了座位推门走掉了。看样子他们应该是老相识,陈刀并没有向无耻之徒索要饭费,我却不得不替那个邋遢鬼收拾一桌子的残羹油碟。
坚持一下,距离发工资还有二十九天!
我给自己打气,然后起身到吧台收拾餐盘,当我将餐具都收拾起来放进一个托盘后,发现其中一个盘子底下压着几张钞票。是三张百元大钞,票子皱皱巴巴的,最上面一张还沾着一块干涸的血迹。
我疑惑地攥着三张钞票,这时陈刀的声音透过报纸飘荡过来:“澄哥打赏的小费,如果觉得多可以分我点儿。”
没等陈刀的话说完,我连忙将三张钞票揣进口袋,捂得紧紧的,然后端起托盘逃也似的跑进厨房。
坚持一下,这只是第一天!
陈刀的旧相识澄哥走后,店里再没有一位顾客光顾,又等了一个小时,到了午夜十二点,我的第一天工作宣告结束,无名咖啡馆正式打烊。跟陈刀告别后,我裹着大衣出了咖啡馆,往住所走去。我住的地方距离咖啡馆不远,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如果我全力跑回去,三分钟就能到家。走过三条街就到了,可是一路上,我总是感觉像是被什么人跟着一般,如芒在背。
难道,是那个无耻之徒嫌自己给的小费太多,后悔了?那可不行,既然钱已经进了我的口袋,那就绝不会轻易再给出去,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甚至小跑了起来。
我前脚刚跑,就听到身后同样传来了跑步声,虽然脚步声凌乱,但速度却飞快,不亚于我。我的心里没来由升起一股恐惧,我租住的公寓夜里很黑,被追到那里可能会更危险。于是我把心一横,没有回宿舍,而是找了一个光线亮的地方,突然停下脚步,猛地转过身来,却只见到一团黑影嗖地一声钻入路边的灌木丛中。
站在路灯下,我心中的恐惧稍稍缓和,怒气却越来越盛,便对着灌木丛破口大骂道:“那个什么澄哥,你也太赖了吧,想把钱要回去就直说,没必要使这么下三滥的手段吧。舍不得给小费就不要给呗,装什么大尾巴狼,都这么大人了,真是的!”说着我便将手伸进内衣口袋,紧紧抓着那三张百元大钞,却迟迟没把手抽回来。
灌木丛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却不出来,说不定是害臊了。我却越想越气,他不仅抠门,而且在无名咖啡馆的时候还嘲笑我是孤儿,怒火中烧之下,我从道旁树下抠出一块围土的板砖,用力扔进灌木丛中。板砖似乎击中了目标,草丛中传来一声闷响,随后,一只像是黑色的狼狗钻了出来,哀嚎两声并向远处跑去。
“呼,原来是野狗”,我长出了一口气,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才收拾心情,向宿舍走去。
我租住的小楼很破败,是一栋房龄超过二十年的旧公寓。旧楼被附近的大厦包围着,我房间的小窗朝北,所以一天二十四个小时照不进阳光来。如果有一天我偷懒忘记通风,就要在饱含潮气的被褥下睡上好几天。好在我住在顶楼,七层的视野还不错,能看到楼下的几棵歪脖子树和几只大垃圾桶。只是夜里楼道里没有灯,我只能摸着黑上楼。
真爽,第一天上班就赚到三百块小费,明天送小白上班回来的路上,我打算顺道买一部手机,最好是带照明功能的!攥着三百块不义之财兴奋地规划着自己的未来,我一口气爬上七层楼梯都没觉得累,一会儿去旁边水房痛痛快快冲个澡,就能元气满满地迎接新一天。
只不过当我推开房门,摸索着墙壁正要打开灯的那一刻,却吓了一跳。只见我的面前,摇晃着一对碧绿色的小灯,那似乎是一双眼睛,目光中透着刺骨的幽寒,直直盯着我。我吓的耳朵里轰隆一声,然后竟然听到了血液在皮肤下流动的声音,滋滋的冒着气泡。我的身体有些僵硬了,使出唯一的力气将墙上的开关拨开,灯光突兀地亮起,刺得我眼睛有些酸痛,但被炽热的灯光普照后,我的心里却安稳了不少。
鼓起勇气眯眼向前看去,只见刚刚被我用砖头打伤了的那条黑色狼狗,此刻正蹲坐在我的床上,它平静地看着我,竟露出嘲弄似得笑容。我连忙抄起门口的扫把指向它,可是在我低头的瞬间它便消失在我面前。我连忙举着扫把追到窗口,窗户大开着,阴冷的风猛灌进屋里,我向下看去,到处都是漆黑的一片,哪里还有恶犬的踪迹。
是我眼花了吗?
也有可能是我出现了幻觉吧,跟以前的兼职零工比起来,无名咖啡馆的工作实在是太清闲了,而且身边的还都是一些怪人。身材火辣怪力惊人的老板娘、脸印伤疤沉默寡言的吧员陈刀、那个身材高大头发湿漉漉的神秘邋遢客人,当然了,还有那条跟踪我的黑色流浪狗。又或许是我兴奋过头,想象力过于丰富了,毕竟今天第一天上班就收获了三百元巨款,太幸运了,这让我感觉到身边发生的一切都好像不真实。
可能只是忘了关窗户吧,我在心里宽慰自己,然后坐在床上将怀中的三张百元大钞握出来,摊在床上一字排开。我松了一口气,这不是幻觉,如果每天都能有这样的收入,遇到再奇怪的人和事儿我都能接受!
不过下一秒,我身上的汗毛孔就炸开一般竖起,只见我的床单上,赫然印着两只沾满泥土的狗爪印。刚刚发生的一切,或许,不是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