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2018.3.21)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第三科重叹法,前面第一科已经赞叹法了,这里又再赞叹般若法门的功德殊胜。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在在处处就是在此处、在彼处,在一切处;佛招呼须菩提尊者,若在一切的地方,有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弘扬,这个地点,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都应该供养恭敬。
「当知此处则为是塔」:应该知道金刚般若法门所在之处,就等于是佛塔所在之处。因为人对于塔是非常尊重、恭敬、赞叹的,所以以此为例,而说应该恭敬、尊重赞叹金刚般若法门所在之处。「皆应恭敬作礼围绕」这个地方;「以诸华香而散其处」:并且要用花、香来散在这个地方,表达恭敬、尊重、赞叹。
前面也曾经有类似的文,就是「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但是这里说的详细,比前面说得广,这就是有广略之异。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这是第四科重叹人,又再赞叹学习般若法门的人的殊胜。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他能够学习金刚般若法门,能受持、读诵、正忆念。「若为人轻贱」:学习金刚般若法门功德无量无边,应该得到人的尊重赞叹才对;但是也有一些不是这样,而是被人轻视毁辱。说学习般若法门特别殊胜,功德无边,那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呢?这下面加以解释。
「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这个学习般若法门的人,前一世造过罪、做过恶事,那个罪恶的业力,应该要堕落到三恶道受苦。因为学习《般若经》的功德力,将以前所造的罪,转重为轻了。那么转重为轻到什么程度呢?就是现在世有人轻视你、毁辱你,或者是有病、有苦恼的这些事情,就这样在人间受一点苦,过去世应该堕落三恶道的罪,就消灭了。这还是一个好事,所以你不要疑惑,不要因为这一件事,认为学习般若法门没有功德。
「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但灭除了三恶道的罪业,还能够成就无上菩提。所以学习般若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
做善有善报、做恶有恶报这件事,在《阿毘达磨杂集论》上说有五种差别。第一、他所教敕:造罪的时候,本人没有意愿做这种罪;但是上面有命令,不可以违抗,所以造罪了。第二、他所劝请:是由好朋友的劝说,因为彼此感情好,不能违背他,而造作这件事,但自己不欢喜做。第三、无所了知:造罪的时候,心里糊里胡涂的,但是也造罪了。这三种情形造的罪,不一定受果报,但也是有罪。若我们受持读诵般若的无相法门,修无我观、修四念处,就能完全消灭这样的罪业。
另外二种情形就特别了。第四、根本执着:就是由根本执着,由自己的贪心、瞋心,主动地做这件罪过的事情,不是别人劝请、也不是别人命令;自己明明白白地,因贪而造罪、因愤怒而造罪,这是决定要受果报的。第五、颠倒分别:就是错误的分别。错误分别什么事情呢?我小时候读书,看见一件事:我们中国人总是很恭敬尊重孔夫子,到了孔夫子的纪念日时,在孔庙就有很多人杀猪宰羊来供养孔夫子。这件事是用欢喜心做,也是有罪,因为对孔夫子有恭敬心,而造了杀业,这决定要受果报的,就是定业了。我们若能够受持、读诵《般若经》,定业也可以转重为轻,能转变,就是不到三恶道;在人间受一点苦,这件事就结束了。
造罪是这样子,做功德也是,道理是一样的。做功德的时候,自己不愿意做,由别人命令而做;或者感情上不得已也做一点善事;或者对于做善事这件事还不太明白,但也是做了。譬如说你是一个领导者,你的部属假藉你的名义造了很多罪,虽然你自己不大知道这件事情,但还有点责任的;做功德也是这样子,也可能得果报、也可能不得果报,但是有功德。若是自己明明白白地、很欢喜地做功德,这件事做成功了,决定会受果报,或者人的果报,或者天的果报。
但是,也有的经论说:众生造了罪,就非受果报不可,不可能不受果报。众生要造罪的时候,佛菩萨没有办法障碍他,说:「你不要造罪!」不能障碍的,他还是要造罪。当罪业成熟了,要去受果报时,佛菩萨虽然有不可思议的神通道力,也无可奈何,就是得要去受果报;佛对于一切众生很多很多的事情有自在力,但这件事,没有自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