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听了张汝伦讲《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演绎的统觉的先验统一部分。
他提到了笛卡尔和休谟的经验主体概念。唯理论代表笛卡尔的经验主体就是像我们日常所理解的主体一样,是相对于客观现实世界而言的,仅仅只是人主体的经验存在;经验论集大成者休谟的经验主体是指“我”的一系列作用于感官的印象、“我”思考的观念、我痛苦的感觉、我快乐的感觉等等杂乱无章的现象。他提出:痛苦、快乐、思考不一定能推出痛苦者、快乐者、思考者的存在。这些作用于感官、内感觉的印象不一定就能推出背后后有一个持存同一的“我”的存在。而康德对他们二位的主体概念做出了彻底颠覆综合处理,突出了他最富原创性的见解之一——先验主体概念。不同于笛卡尔和休谟,康德认为,“我”本身有一种统觉的先验统一这种形式结构,统觉的先验统一就是先天的自我意识;而这种先天的自我意识是先天存在的,是形成知识的前提条件。他在前文中提到了他的哥白尼式革命——将“观念符合对象”颠倒为“对象符合观念”,而这就可以引申出另一重要概念——“人是立法者”。人一出生,就是先天带着自己的掌握知识的方法论结构来拷问现实或者自然界,逼迫现实或自然界做出回应。人来到自然界总是带着一部法律,用这部法律来为现实社会的各种现象做出人的尺度的审判。
所以他的主体概念是有别于人们日常理解的概念的,可见很多司空见惯的常识是经不起思考和推敲的。总之,康德伟大之处之一在于他的独创性的哥白尼式革命。这革命提升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和现实价值,并赋予人自身更多力量。从此,神的世界颤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