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
- 本质是什么?
- 基础产品有哪些?
- 为什么它对于如今的借贷市场如此重要?
- 它到底是如何撑起利率市场化后的资金端?
本文将一一解答。
什么是供应链?
要了解供应链金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供应链。
中国最早研究供应链的学者把供应链定义为"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叫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
以联想公司为例。
它有一个产品是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的零件由联想的上游供应商提供,这些供应商可能为了组装这些零件需要更底层的零配件,比如螺丝,钢板等,他们也需要从自己的上游供应商进货。联想制造和装配(也可能外包给其他第三方来做)笔记本电脑后,就卖给它的客户,这个客户可能是最终的客户,比如说联想官网卖电脑给用户,也可能是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下面还可能有二级经销商,诸如此类,最终终端用户在当地的一个电器城买到了这台笔记本电脑。这整条链称之为供应链,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贸易都由类似这样供应链所组成。
供应链中每一个玩家都会产生资金的需求,上图的现金缺口是一个正常情况下的缺口,但是他们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和地位以及行业的不同会很大地影响着这种需求,去扩大或者缩小这个现金缺口。
比如核心企业采用延迟存货或者赊销,压供应商的账期,这样供应商的资金需求就会变大。比如核心企业向分销商压货或者采用大批采购返点的形式,这样下游的分销商为了付款就会寻求大量资金。很多强势的核心企业甚至可能主营业务是不赚钱的,但是由于在供应链上压榨上下游,所以手握了大量的现金。很多供应商或者经销商对于核心企业来说都是可以替代的,所以他们也只能忍受核心企业的压榨。
另外整个中国的市场总体来说是一个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市场,买家相对来说会处于一个比较强势的地位。正由于这些资金缺口的存在,供应链中的金融服务孕育而生。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
为了填补这些资金缺口,供应链中的企业会寻求贷款。除了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其他参与者很有可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个体户。他们的资质不足以拿到银行的授信。他们也没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或者是抵押借款后仍有资金缺口。这时候供应链金融就参与了进来。
其本质是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部分,即现金及等价物、应收账款和存货,把流动资产变现。供应链金融的产品也因此分为应收类(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预付类(预付款融资)和存货类(现货质押融资)三大类产品。
应收类融资
应收类融资帮助企业将不能流通的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或者票据。它分为应收账款转让(保理)和应收账款质押这两个形式。
应收账款转让的流程是:卖方向买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了应收账款,在赊销的情况下,卖方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资金方,资金方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提供给卖方融资,随后向买家索要货款,待收到全部货款后,扣除利息,费用后,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卖方。
如果买方拒绝付货款或者无力支付,资金方有权向卖方追索已经提供的融资,要求其回购应收账款,这种产品称之为有追索权保理。如果资金方独立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则称之为无追索权保理。如果在应收账款转让的时候,卖方不把应收账款转上的事实通知买方,这类产品称为暗保理,反之,称为明保理。
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融资从属的担保方式,在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基础上开展贷款。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并没有发生变更。应收账款质押属担保物权中的普通债权权利质押,适用《物权法》,而应收账款转让属债权让与,适用《合同法》。
应收账款质押获得的融资要纳入卖方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科目,增大了其资产负债率;而通过保理获得融资(根据《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2003]14号)规定仅限于无追索权保理)可视为提前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卖方的流动资产科目,对资产负债率没有影响,实质上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改善了财务结构。
预付类融资
预付类融资将买方本应即期支出的现金资产转换为短期借款或应付票据,提高了采购能力。
保兑仓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产品。资金方预付全额货款给卖方,卖方出具全额提单给资金方作为抵押物。买方分次向资金方提交提货保证金,资金方通知卖方发等价的货物。还有一种形式是货物不存放在卖方这里,而是存放在资金方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
在保兑仓业务中,买方实际上是先用自有资金提取一部分订购的货物,然后在销售过程中用销售款多次提货,但整个过程中只有一次订货。卖方则在销售一开始时就获得了金额等于全部货款的现金或者等价物。
在现实运用中,一些热销产品的库存比较少,或者卖方强势,强压批量采购,或者卖方采用大规模采购返点的分销策略,买方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从而可以从卖方争取较高的商业折扣,对热销产品也可以提前锁定价格(淡季打款,旺季销售)。对于卖方来说,用保兑仓,可以扩大销售。另外和能扩大销售的另外一个方式--赊销相比,保兑仓对于财务报表的美化是显而易见。赊销增加了应收账款,而保兑仓带来的是现金。
存货类融资
存货类融资的逻辑更简单,以企业的存货作为担保方式,换取流动性更强的现金资产。存货质押融资和仓单融资是其中的两大类。仓单融资里又包含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顾名思义,是以标准仓单(期货交割用仓单)或者是普通仓单(非期货交割用仓单)为抵押物的融资。
存货质押融资有静态和动态之分,静态存货质押融资中,货一旦押了,就不能以货易货,必须打款赎货。而动态则会设置一个抵押物的最低限额,允许在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客户可以以货换货,这个模式对借款人的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会比较小。
为什么供应链金融资产对借贷市场至关重要?
如今的借贷市场要么利率市场化势在必行(银行行业),要么已经实行(P2P行业,互联网借贷行业),为了获得资金,吸引投资人,资金成本必然会提高,所以为了匹配资金端和资产端的利率,必须找到高定价的资产。
大型的核心企业,融资渠道广泛,可以股权融资,可以发行债券,手握银行授信,如需信用融资也会有众多资金追逐,资金方根本没有议价能力。
所以要获得高定价资产,资金方的客户定位必然需要下移,转向中小企业,甚至个体户。但是风险和利益永远是成正比的,中小企业的确可以谈下很高的贷款利率,但是伴随他们的是很高的个体风险。
在中国,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比个人征信体系还要不完善,很多中小企业的征信报告是一片空白。而传统的信贷风险控制技术在面对无抵押无担保无真实的财务报表的中小企业时候,显得苍白无力,束手无策。
与之相对的,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自偿性贸易融资,企业通过借入的资金支持做成贸易,该交易的销售收入能够为自己还清银行贷款。这一特性正好可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的问题。
巴塞尔协议
商品融资中用商品销售的收益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没有独立的还款能力。借款人没有其他业务活动,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其他实质资产。商品融资的结构化特征是为了补偿借款人欠佳的资信水平。贷款的评级 反映了其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贷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而不反映借款人的资信水平。 委员会认为这类贷款可以从为储备、存货或其他多样化的公司借款人应收账款的融资中区分出来。银行能根据借款人将来多项持续经营的业务中,给后几类借款人的资信水平评级。这样的情况下,商品价值是风险的缓释工具,而不是偿还的主要来源。
的确,很多中小企业看下来并不是很好的企业,也难怪他们入不了传统银行们的法眼。但是他们在供应链那块的贸易是好的,所以寻找供应链优质高价资产等价于从一个不太好的中小企业挖出他挺好的那块贸易,并对其融资。这个任务和国家大力提倡的钱要流入实体经济,融资要多为实体经济服务竟然不谋而合。
当然这个任务也是很难的,这里的关键是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只有真正的掌握、控制这三流才能庖丁解牛般的将一个中小企业供应链这块挖出来,并且控制供应链中的风险。很多资金方并没有具备掌握三流的能力,只是把供应链金融当作一种输送资金的通道,这样下场会很惨。
举例两则:
例1
之前提到的保理产品,有些企业通过正常渠道拿不到银行的资金,于是有些为了赚钱的商业保理公司包装了他们的应收账款,借用保理的通道,为这些企业融到了资。供应链金融似乎成为了一个包装那些无法从正常的渠道拿到钱的公司的一个工具。
这些资金方们什么流都没掌握,看到了这些虚无缥缈的应收账款,以为捡到了宝。可能的风险点很多,比如应收账款是伪造的,或者应收账款的帐期/金额是被篡改的,比如买家最后私下和卖家结了款,绕过了资金方。但是因为没有掌握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所以资金方无法规避这些风险。其实本质上应收账款融资只是保理的一项服务,因为掌握了三流,保理顺理成章的还能提供的服务有买卖双方的对账,买方信用管理,卖方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等。
例2
上文所提及的存货质押融资产品,其实是一个已经被银行们玩坏的产品,最著名的莫过于上海钢贸事件。
存货管理困难,银行不可能派人去守着存货,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银行也没有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时点监管。顶多就抽查一下,钢贸商就应付一下。这里就存在很大漏洞,钢贸商甚至会将同一批存货多次质押给不同的银行, 2011年末,钢材的重复质押总额超过社会库存的2.79倍。
部分银行为钢贸商做质押贷款时,甚至省去一些登记手续和法律文件,导致质押物的质权没有及时移交到银行,这样,在钢贸商无法还款的情形下银行处置质押物遇到障碍,并承担较大风险。如果资金方不是专业领域的,跟本分辨不出质押物的价值,比如油被换成了水,煤炭除了表面一层下面都是矿渣,钢材从价值高的螺纹钢变成了价值低的型钢。有抵押物等于没有抵押物。
另外存货质押类融资隐含的一个风险是卖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像如今钢铁变成了白菜价,资金方怎么可能独善其身。
因此资金方需要深耕于行业,掌握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这样才能去了解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交易的连续性,卖方交付货物或者服务的履约能力,卖方产品在市场的竞争能力,控制供应链资金的闭环性。
要使得贷款的自偿性得以圆满,以上所述缺一不可。
本文作者:张超千(点融黑帮),现任点融高级产品经理,曾经在IT咨询审计公司,ERP软件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过,专注于供应链金融,财务供应链产品,业余时热爱研究一切美好而无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