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霸占全国百强榜首,原来有这群敢作敢为的公职人员。

不一样的位置,就有不一样的感受和想法,我昨天刚经历的,对于位高权重者来说是鸡毛蒜皮的小亊,对我影响却是巨大的,因为我马上要缴纳五百元罚款,卑微地为昆山经济献上了我的一份力量。

2020.1.15上午9:40左右,我在淀山湖镇卸完货开车回常熟,途经昆山市东城大道时,遇到几位身穿交警制服的工作人员检查车辆。昆山经济繁华,东城大道又是它的交通要道,车流量非常大,那群人冒着危险横跨过马路,示意我停车,要求我出示证件后好像又商量了会什么,然后安排一位辅警上我的车。

东城大道是四车道,我在第三条直行车道上排第三辆车,正绿灯,后面正排着一长溜汽车呢,我着急地等辅警上车,起步往前时信号灯变成红色,辅警指挥我左转,我回应了句红灯呢!他挥手示意说你只管开,我忐忑着听从他指挥左转了。

心里在想,我有什么地方违规了?又想不起来,就等转好弯停车处理。不曾想辅警指挥我继续朝前开,我问到哪里去?他说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我便沒敢再吭声,开过一盏盏红绿灯,转了几个弯,好几公里路吧?结果到了城东交警中队,进入停车场停好车,招呼我下去跟他进办公区,门口有个保安模样的人和我说,你这个要罚五百。我还云里雾里,问怎么要罚五百?他指指我车厢上的铁栏杆。

我总算明白过来了,原来交警是因为我这个铁架子违规拦的我。我也算老司机了,三十年驾龄,这个铁架子用了十多年,一直在路上跑,按每月出车二十趟,每趟在路上遇到十个交警估算,这铁架约摸遇上过二三万人次的交警,为这架子我一共被拦下来过来两次,一次在南京,交警问了句你这架子可以脱卸不?我说可以,交警就把证件还给了我让我走人了;一次是在上海,也相同原因,说实话,我作为驾驶员我对交通规则的学习还停留在应付层面,还特地问过交警,拦我下来的上海交警检查了一遍我的铁架子,又一次放过了我,并回答了我的疑问:焊接的算改装,你这个可以拆卸的不要紧。

因此,在我的概念里,这架子并不违规,所以我天天顶着这个架子在江浙沪各个城市间穿行,确实没因它被罚过一次款,所以那保安说要罚五百元时我还心存侥幸着。

进了办公堂,我赶紧向工作人员解释:我这个架子是活动的、可拆卸的,插在栏板孔中的,车身上沒打过一个孔没焊过一个疤沒用过一颗其它螺丝,你不信可以去看一下,我空手不用五分钟就可以把它彻底卸下来,并且还分享了我的那两次经验,说上海南京都不罚的。他冷冷说,你的架子空车重车都装在那儿,和改装有什么区别?我被问愣住了,心里有疑问,比如这个铁架子能算货物运输吗?如果能,我装这货物一没超高二超宽超长超重,为什么就不行了?可我怕惹毛了工作人员,就不再提问,老老实实听从他的指挥,拍正面侧面照,填各种资料签很多的字按很多的指印,我还打趣说,捉到个贼也不过如此吧?!

我说等一下,我点下签了几个字,然后翻那一厚叠材料点数,共签了十三个名字按了十三个指印,加上处理单上两个,共签了十五个名字!打印那些文件和我做手续的时间共用了个把小时,终于把证还给了我,我问,到哪缴罚款?工作人员说还要等上面批,我问很快的吧?他说不一定,昆山有十四个中队,就一个人批,让我耐心等。我问明了可以改天再去处理后又坐了一会,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就偷偷拍了张他办公桌上的复印件。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最大的疑问就是这图片,当时工作人员递我文件,让我签哪就签哪,我边签边说,到了你们这里我反正都认了,也不用看文件内容了,只管签就是。只是在好几张文件上,工作人员将复印件放在我眼前,(我坐在他右侧。)指给我看第五条、第六条,然后教我照抄在某处某处,我当时只想早点处理完了好脱身,所以想都没想就照抄了。

那么我认为的问题在哪呢?其它文件都签字就可以,偏“以上查询的车辆信息是我驾驶的车辆,我对以上查询信息无异议。”和“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我手写,看来这两条很重要,第一条我理解,费解的是第二条。

事实上我是有异议的,我反复陈述我那架子是活动的可空手拆卸的,我不能确定它到底违不违规,我觉得既然装货时用这铁架子不违规,空车装个铁架子应该也不违规,至少,说它是违规是很牵强的,但他们没把我的陈述记录在文件中,我有异议有用吗?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异议了不肯签字,他们会帮我处理吗?我对他提出五百处罚太重时,他说罚五百不扣分了,还重?万一我不配合他扣证扣分就麻烦了,反正没用,顺他们意思签字就是了。

关键第二条,“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法律的事我不懂,不过我懂得些粗浅的逻辑,他们说的这个案子还要提请“上面”审批,也就是真正的处罚内容还沒下达,在沒定下处罚决定前,为什么要我先签“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是担心我在处理后要提出陈述和申辩吗?先封住我的嘴?他们完全可以在处罚之后再让我签嘛!而照例,每个人都应该有陈述和申辩,凭什么要我签下这种不是我意愿的字呢?难道他们也有点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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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我才有心思研究罚单,原来这次只是确定下事实,还要等到“上头”审批好,再去处理,上面说一式两份发我一份的,他们全粘在文件上,也没给我,这小细节无所谓啦,还有些小细节,比如明明是在城东中队,他盖的是交警大队,比如,敲的私章处理交警是罗某,事实上和我做笔录的根本不是罗某,因为盖章时,我记得他问另一个工作人员用谁的章?我才发现他办公桌上有好几枚样式大小款式相同的印章,对方说随便敲一个,当然,这些是题外话,与我的案子无关。

和我案子有关的是我违规的条款,我特意查了下,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看了下此条内的行为确实严重,无怪乎要罚五百,印象里闯红灯超速走应急车道之类的违章也只不过罚两百而已,这些常规违反者基本明知故犯的多,感觉和我的有区别,至少我不知情,试想,拆这架子五分钟,装这架子十分钟而已,我知道这架子违则会被罚五百,我会天天顶着他乱跑这么久吗?除非脑子不正常。

我没有要逃避处罚的想法,我只需要合理的解释。然后来研究我的违法,法规是这么说的,“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这句话该如何理解?按正常逻辑,我认为我并没有违则,但各人理解不同,要想搞明白的话估计要请教法律专家给出权威解释,而昆山的交警认为,在栏板原有洞隙里插几根铁管,就算沒超高超宽超长超重,那也是违法了。

并且,这种违法是非常恶劣的,要重罚五百元;并且,这种违法行为是不容陈述和申辩的;并且,为了预防陈述和申辩,在处罚决定还没下达前,先要签“我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我可以不签吗?我当然可以不签,没人“逼”我签这样的文件,但我还是签了,我不想解释我为什么会违心地签字,这个是需要人会心地一笑的。

昆山,就是隔壁县,我很熟悉,全国经济百强县第一名的常客,我对事物缺乏应有的了解,一直不太明白它为什么会这么富,现在我似乎有点明白了。

昆山有这么一群敬业的交警,完美地运用公权力,细致入微,认真负责,敢作敢为,它,能不富吗?

我觉得我们县的交警也要向他们学习,全国的交警都要向他们学习,这种优良的作风普及开来,那不只是一个县富,国家的富强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致敬昆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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