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权篇》中剖析说:“论战对手有智者、富者、贫者、贱者、勇者、愚者等,这就要求人们以博、辩、要、势、利、高谦、敢、锐等不同方式从容对付”。
01
第一次辩论的时候,我完全不懂得规则。
睁大眼睛看着群主发的一字一句,看谁先发言,谁要准备驳论。看自己是什么样的角色,看自己为什么而战。看自己站在什么样的立场,看自己能有什么样的论据。
我记得自己当时的血液奔腾的感觉,记得我因为对手答非所问的懵逼心情,记得别人夸奖我时的欣喜雀跃。
但是很快,我就因为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暂时放弃了辩论圈,看到成百条未读信息也由刚开始强烈的求知欲变成视而不想见。我很清楚自己三分钟热度的性情,只要体验过了,就再也不感兴趣。
但是,回想到在辩论场上的感觉,就是——好燃啊~
02
我重新去了解了辩论。
“辩论,就是把对人进行考查后所作的鉴定加以认真分析。双方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
我是打心里觉得,在赛场上说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对方的矛盾,反驳对方的漏洞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要知道,平常我并不是一个口才很好的人,因为沉默寡言,加上很多事情习惯烂在心里,我便渐渐成为一个站在路边鼓掌的人。我在观察,在体验。
只是,我不说话,也不辩解任何东西。
好像沉默了太久,也失去了自己的逻辑性和争论欲。
而在辩论场上,说实话,也不见得我自己的逻辑有多么强。我好像一直站在自己观点的对立面,刚开始是为了从别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挑战一下自己能做得怎么样,然后是为了写征文时看到了一句煽情的话瞬间任性倒戈,这次,则是因为辩论赛还差一个人。哈哈,有意思。
03
对不起,扯远了。
其实吧,我觉得,辩论这件事的关键点在于辩论的主角是正反两方,并不是观众。
而辩手在场上互相说明观点,用自己的语言影响对方,使得对方渐渐从不认同,到有点赞同,再到“哎?对方说得好有道理”,直至彻底被说服。
想想看,每位辩手对自己的观点拥有自信,上场前准备充分,然后逐条驳斥对方的论点,步步紧逼之下,锋芒毕露。
辩论过程中的对话心理产生的根源正是在于我们互相认识到对手的不可说服性,这里的“不可说服性”不是指对手的论证无懈可击,而是心理上的不可说服。
如果我们在辩论中能让对手也对我们的论点心服口服,这才是真正的赢了。
难道不是吗?
或许是因为理论的强大,亦或是感情的深刻,打动了对手,从而获得全胜。
赛场上双方处于对抗心理之下,说明辩手们已经大致了解了辩论,知道自己的观点是什么,又知道对方的漏洞是什么,知道自己与对手处于水火不容却又相反相成的关系,这样一来,对手的“不可说服性”造就了辩论的精彩性,造就了辩论的意义。
假使我们说服连本身反对这个观点的人最后都认同了这个观点,该是一件多么痛快淋漓的事情!
04
辩论是用语言作武器的战斗。
每个辩手都应该有“辩论意识”,辩论意识是指辩论队员在辩论过程中自学地维护全队统一的理论框架的心理反应,是一种在辩论中自控力与创造力有机统一的内在心理能力,也是一种在约束中发挥才华、超越局限的特殊创造心理。
集体辩论要求队员在统一、规范与约束中创造,在团结、互助、进攻、防守中获得胜利,如果没有这种辩论意识,只能说明,你不配成为一名辩手。
辩论只有一个胜者,赢是双方的最终目标。
对手不会让你站在他的对立面,心甘情愿地聆听你的教导。因为一时的退让可能就会导致全线崩溃。
对手也不可能见到你言之有理就缴械投降,因为作为辩手的尊严不允许他轻易放弃。
辩论的目的就是赢,让自己比对方更有道理,更富文采,更有技巧,更具逻辑,把对手说服,我们才算胜利。
05
辩论,就是辩手之间的争辩、讨论,辩手谋略通过阐释自己的观点来使对方俯首称臣,简言之,这种心理的深层动机是说服对手。
努力说服对手,不仅是辩论中攻心之前提,也是确定辩论方式的依据。
无论是什么比赛,拼搏的主角都只是选手,观众的喝彩只是在呐喊助威。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一场辩论赛中,好多观众如同墙头草一般,一会觉得这方有道理,一会儿觉得另一方的说法把自己征服了。
据说,“作为一般听众,对于场上一句话的记忆一般只有11秒。也就是说,你的逻辑再严密,一般的观众都很难完全理清你的逻辑。要听完一场辩论赛之后完整地理清双方的逻辑,得受过逻辑训练的人才能做到。这也就导致大部分观众,听一场辩论赛,感觉那边好,完全是凭借印象,哪边说话声音大,气势好,花哨多,搞笑,观众就喜欢哪边,对于逻辑,基本上一概不理。”
那么,这样的观众,只是现场的一种助燃剂,哪边气氛好,够煽情,就倒向哪边。
很多时候,我们听到现场观众的呼声,以为自己的论点足够出色,自己的发言足够有逻辑。
但其实,我们还没有战胜对手,说服对手,这并不是真正的胜利。
06
当辩手面向对手,如果对自己充满自信,觉得说服观众就可以了,那么,直接去街上演讲就可以了呀,辩论赛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吗?
假如只是为了说服观众,那么,这个所谓的“辩论”就只是在教导观众,而不是真正的“辩”。
所以,辩论,就是为了与对手争辩,就是为了说服对方。
生活中的辩论,大多发生在两人之间,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那还有一种比较通俗的说法,是“吵架”。
而辩论不一样,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因为观点对立清晰,即便是团队作战,也因为每个人的表达方式、语言逻辑不一样,使得说服效果不一样,观众也会根据你的发言自然而然地选择“支持”或者“反对”。
观众的存在就是为了“观看”,作为“听众”。
我们辩论不是为了博得观众的赞同,也不是以什么样的观点使观众屈服。
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啊,就是说服对手。因为辩论就是有这样的魔力,靠逻辑、语言、思维让对手输得心服口服!
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不是吗?
生活中的辩论伙伴大多是自然组合形成的。而辩论队的组成则不可能这样,一支辩论队组成的是逻辑、语言。
所以,辩手就是为了说服对手而生!
我国古代军事家孙武和诸葛亮都曾提出过这么一条用兵原则,“用兵之道,攻心为上。”
辩论之道,也是攻心为上。
先攻自己的心,让自己内心强大自信。
再攻对手的心,用尽全力去说服对方。
攻自己,让辩论有立场;
攻对手,让辩论有意义。
所以,我很想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