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传统援助不足以缓解基础设施瓶颈

基础设施长久以来被视作基本的公共品,应该由政府来提供。

亚当·斯密 《国富论》 第五篇 第一章
政府的合理开支包括“强制执行合同和提供司法系统,授予专利版权,提供诸如基础设施等公共品,提供国防并监管银行”。

电力短缺是非洲的一个关键平静。撒哈拉以南非洲(南非除外)的人均用电量仅为年均124千瓦时。频繁的停电与停水一样导致企业竞争力低下。

非洲官员因西方欠缺对其基础设施的援助支持而表示失望。主流经济学家往往主张小政府,而忽略了政府最重要的只能,即向私人部门提供公共品。在官方发展援助(只有赠款和优惠贷款)这个狭窄的定义下,援助既不有效也不足以克服基础设施瓶颈。

2005年后,OECD的发展援助更加强调对非洲基础设施的支持,官方发展援助从2004年的41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81亿美元。非OECD成员也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01-2010年间,中国成长为非洲基础设施的最大融资者,占到融资总额的34%。其中超过50%的基础设施投资用于发电和输电。

在融资机制的种类方面,OECD成员认识到了官方发展援助的不足,它们的经验指明了混合融资的方向,即把援助与投资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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