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卷二滦阳消夏录二001

有一个人看到鬼把他担来的酒喝掉,醉酒倒地无力反抗,用棒子把它打得形散不见了踪影,作者慨叹:

鬼本人所畏,以酒之故,反为人所困。沉湎者念哉!

对于酒,能沾唇适可而止者不多,故佛家五戒之末为:不饮酒。而现实生活中,家庭聚会与工作场合常常不得拒绝,故此为遮戒,即可以视场合饮少量酒。

酒为穿肠毒药,此篇故事即说出一个酒鬼的下场。本来人怕鬼,喝了酒的鬼却被人击打无还手之力,散于气中再不可见。沉湎于杯中物者当记住这个教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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