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打电话来说,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的久了,好像变的越来越独立,甚至活成了自己想嫁的那个男人。
夜幕降临,独自一人游走在华灯初上的城市街道中,身边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但陪伴自己的只有那孤独的越拉越长的影子。
回到出租屋,打开房门,没有人站在门口迎接,也没有人温柔地说饭刚做好,快点吃,有的只是眼前的漆黑一片。
一个人的时候总习惯把房内所有的灯都打开,好像这满屋明亮的灯光可以驱散弥漫于空气中的孤独。也习惯打开电视机,把声音调大,看着电视机里播放的画面,好像有人在与自己聊天。又或者会打开手机的音乐播放器,听着喧闹的音乐,好像有人在与自己为伴。
一个人的时候有时连吃饭也会变得简单,不习惯坐在餐馆里,一个人身处嘈杂的餐馆,看着旁边成群结队的食客,内心会升起一股悲凉,貌似身边嘈嘈杂杂,热气腾腾,但内心却是一片孤独。热闹是他们的,与我何干。于是便埋下头,不停地刷手机,虽然朋友圈的内容已刷过不下十遍,但还是不愿停止,仿佛一抬头,就会遇上别人异样的眼光和窃窃私语,看那个人,一个人来餐馆吃饭。所以一个人的时候,便会选择打包带走,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哼着歌为自己煮锅营养粥。
已然忘记一个人的生活有多久了,恍恍惚惚中好像很久很久了。不想恋爱吗?不想找一个人陪你吃饭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谁不想吃饭时有个说说笑笑互相夹菜的人?
谁不想睡觉前有个可以互说晚安的人?
谁不想伤心难过时有个可以互诉衷肠的人?
谁不想来大姨妈时有个随时给你递红糖水的人?
甚至感冒的时候有个提醒你多喝热水的人。
我等了好久,这个人都没出现过,或许他曾经出现过,而我却没发现。
终于的终于,我变成了自己想嫁的那个男人。
我学会了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学习,一个人上下班,一个人走夜路。一个人久了,我已变得足够勇敢,足够坚强,勇敢坚强到生活中或许不需要你,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有工作,也能挣钱,能攒首付买房子。我还考了驾照,能开车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我能打扮的时尚得体,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高跟鞋穿梭于都市的写字楼之间,也能身着家居服,在出租屋里换灯泡,修马桶。我也可以在开心的时候奖励自己一件心仪已久的新衣服,一顿垂涎已久的美食。但我也希望当我穿上新衣时有那么一个人站在我面前说,亲爱的,你穿这件真好看。当我饿肚子时,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拉起我的手直奔餐馆。
或许这个人会出现的晚些,也或许一生都不会出现,但长久的一个人生活已经把我的内心磨炼的足够强大。我不会再焦躁,不会再惶恐不安,不会再情绪化,也不会再去逃避生活中的荆棘挫折。
我学会了一边生活一边等待。不怀想过去,不际遇未来。只好好地活在当下。当你出现时,我可以毫无畏惧地张开双臂迎接,当你走时,我也可以毫无遗憾地对那个离开的背影说一声不辜负。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说:“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感情归根结底也但是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我们始终都要认真地过好每一天。
活的热气腾腾才是对单身时光最好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