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整理征税参考,不用作法律依据

私人根据网上文件整理了征税参考,不用作法律依据。

此处图例仅针对中国居民旅客,非居民旅客请自行查找相关资料

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大致总结如下:

完税价格:

食品饮料:15%;酒,烟:60%;纺织品,皮革服装,箱包鞋靴:30%;钟表及其配件附件:30%

金银珠宝:15%-60%;化妆品:60%;洗护用品:30%;各类电子产品:15-30%

(详细请查阅参考该附件)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署令58号http://gkml.customs.gov.cn/tabid/106/ctl/InfoDetail/InfoID/2425/mid/445/Default.aspx?ContainerSrc=%5BG%5DContainers%2F_default%2FNo+Container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关于对20种商品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7678.htm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5号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576/info428763.htm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99/tab43462/info285597.htm

携带物品入境要交什么税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info246918.htm

海关访谈 (http://www1.customs.gov.cn/tabid/49167/Default.aspx )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564/info793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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