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版图上,除了前十七年我生长的城市以外,还有两个城市对我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魔都,是我在高三那年黑后板上写下的地方,高考后四个志愿都选择了的地方,我喜欢这儿,想要属于这儿。帝都,是我嘴里说的在那里待一年说不定会减寿十年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雾霾也许是因为某次看到的那条不太干净的地下通道,我不太喜欢那儿,也从未想要属于那儿,一如我从未想要你属于我。
那年夏天你去帝都的时候,我并不难过,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视你如珍宝,于你于我,都是注定要分开走各自道路的那种朋友,能和你成为朋友甚至同桌,已经是我最大的收获,三年回忆,一生珍藏足够。散伙饭上,我敬你的那杯酒,说的是——以后我就不会在你身上努力了,很感谢这三年你的所有包容。那一刻我很轻松,是结束也是新的开始。
在魔都,我遇到了新的人,发生了新的故事,在每天从早到晚有趣的日子里,我几乎不会想起你,却也能在遇到麻烦时微信上戳你。一年三五次的对话,平静又稳定。
可是有那么一天,我突然之间失去了一切联系你的途径。就像是有一本书你放在书柜里,日子久了每天打开柜子你也不会多扫他一眼。可是有一天你打开柜子发现有一个地方空出来了,你就会努力的去思考那里以前放着什么,直到你把整本书都想起了。
高一的第一天,老校区那个铺着吱吱呀呀木地板的教室里,你踩着桌子擦着头顶的电风扇,我站在过道上因为闷热的天气愣神。然后你就和我说了第一句话——“嗯…你往旁边站站,会落灰”。因为不知道我的名字而有点不好意思,我抬头看的时候,只觉得,这个男生真好看。后来这句话还被我郑重其事的写在日记本上……我大概是脑子有坑。再后来的日子里,成为朋友成为前后位成为同桌,每一天的日子都平淡无奇又闪闪发光。这个男生,原来不止好看,还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好脾气的对每一个人,各种各样的事总能帮得上忙,脑子也好使,能耐心解答脑回路清奇的我抛出的各种问题,也能和基友们互怼,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每一个认识你的人都喜欢你。你是珍宝,是一百分的人。
最喜欢的是高三。早上在学校门口一边跑一边四处看附近有没有你和御姐,一般走到楼下铃声就响了,三个人大叫着完了完了气喘吁吁跑上楼,踩着最后一声铃跨进教室,一脸乖巧的低头顺气,听老刘说你们仨是不是约好的每天都踩着铃才到,憋笑吐舌头。晚自习之前去楼下打几局羽毛球,或者在教室里闹一闹。晚自习里唰唰的笔尖摩擦声让人能静得下心来,一转脸就看得到你。那时候时间好像很紧张,但我们就这么一天一天不紧不慢的过着,踏实又美好。有人说过,没人喜欢上课,但都喜欢上学。那一年,每天跑进教室的动力是可以见到你,可以待在一起的十五个小时。我是个拙劣的演员,想要扮演一个普通的朋友,却总是掩饰不住露出马脚,最终成了一个跳梁小丑。如果重来,我一定收起看你时眼里的光,再藏起嘴角的惊喜。就像我妈总叨叨我的,你不能总把你的喜怒哀乐放在脸上。毕业的校服上,签了好多留言,你写的是“和熊孩子的日常我会记住的”,曾经同桌那个有趣的姑娘,你现在也还记得么。
同所有高中同学断绝联系,你一定有你的理由,我无论如何不能理解的理由。我问过好多人他们都说没有再有你的音讯,我找过你同校的人去打听你的名字,当知道同学的男朋友和你一个院系的时候,我觉得我很快就能找到你了,结果仍然是失败的,毕竟连和你大学同班的高中同学都一脸尴尬的告诉我对不起哦我也和他没有太多联系……你干净利落的,毫不拖泥带水地从我的世界里跑掉了。我害怕你再也不出现在每年夏天的同学聚会上,我害怕连饭桌上那句有谁联系过LY么也再没人提起。你教我的魔方最后一层的公式我忘记了,网上找的方法都不如你的简单,我不愿意学新的方法,我得找到你。
等十月考完试,我就买从魔都到帝都的火车票,我想这可能是最后一年还能找到你的机会了,我曾经犹豫很久,因为我不知道我要出于什么目的什么身份去找你,从敬你那杯酒的时候,我就把三年执念都留在两个校区的教室里了。后来我想明白了,即使我不再喜欢你了,你也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百分朋友,你代表的是我整个青春里最明朗的日子,你能让我想起那些年的自己。
我得找到你,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这次我先开口,同学,能留个联系方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