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属于我了,都是因为我的懦弱才将你弄丢,曾经共度的风和雨都化为烟与云。
以后的路,我想自己走。对不起,原谅我的放手!
再见,我的梦想。
1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给我的感觉还很朦胧,我甚至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也不不清楚你长什么样,我只知道,你在那里让我很放松。我向你伸出了手,微笑着对你说:“你好!我叫枝,很高兴认识你。”也许你是高冷的,当时你并没有理会我,然而我也没有动怒。我从桌子上拿起一支笔,在一张白纸上写着,一字接着一字。我用了一夜的时间,写了厚厚的一叠白纸,终于寻到了你的名字。
你的名字很美,纯净无暇,是这喧嚣尘世中的一片净土,能够净化我心中的浮躁。
看着你的名字,我感到很安详。
我决定要深入了解你,了解你的一切。
于是,我出门了。
凌晨五点,晨光熹微,稻田上已经有人在忙碌了。昨天收割机从稻田驶过,将金灿灿的劳动成果一扫而空,只留下了一些长在底下尚未成熟的残穗。
人,都是靠粮食养活的,所谓民以食为天,倘若没有了粮食,那么天就会塌下来。
所以,不管那一粒稻谷是成熟的,还是没有成熟的,勤劳的劳动者都不忍将它弃而不顾,当然,也不管是自己家的,还是别人家的。
我站在田野边,呼吸着清晨的第一口空气,看着忙碌的人们,试图寻找我的第一缕灵感。
这时,一个汉子挑担从我身旁走过,也许是路太小,也许是他低着头,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最终的结果是,他撞到了我,他挑着的东西也撒了一地。
那是一些连着穗的青色稻谷,也有一些脱穗成熟的稻谷,那些稻谷掉落在长满青草的小路上,大概是很难全部将它们找到了。
我有些歉意,刚要开口道歉,他却率先对我破口大骂,于是,我闭嘴了。我看着他发了疯一般趴在地上捡稻谷,慌慌张张生怕被人抢了去的样子,忽然感觉有些好笑。
忽然旁边跑过来一群不知被放出来吃稻谷的鸭子,三下五除二,将他罗筐上剩余的谷子一抢而空。
他仿佛失去了理智,对着一群鸭子拳打脚踢,口中骂着哪个杂种放的鸭子。
这时,鸭子的主人出现了,见到自己的鸭子被人暴打,连忙冲了上去,于是,两人扭打在一起,头破血流。
看到这里,我摇摇头离开了,因为我感觉我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与你有关的东西,我管它叫做“灵感”。 六点,我坐在土坡上,看着初升旭日下一片狼藉的稻田,原本金黄灿烂的美景经昨日数十台收割机一阵粗暴的横冲直撞,已然不复存在。四个多月的风吹日晒雨淋,终于成就了稻田的辉煌,但也于昨日六点整收割机的陆续退出,而完成了它们最终的使命。
辉煌过后便是破败,也许,禾苗的生长本无多大意义,能成为人们盘中餐才是它的价值所在。
八点半,日光有点刺眼,于是我决定离开。
归途中,我遇到了我的老邻居王叔,他手中拿着几枚鸡蛋,低着头从田野的小路走上来。印象中,我跟这个王叔并没有多少来往,只是我父亲跟他有些交情,后来随着我家被迫搬离到村西角落的山坡下时,我便很少见到他了,包括他的儿子王二狗,我记得年幼时我经常和那个憨憨的小子去掏鸟蛋来着。
王叔似乎没看见我,但出于礼貌,我还是跟他打了个招呼,“王叔,早啊!”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后笑着对我说,“哟,这不是小枝嘛,怎么这么早就下地干活了?你这身子骨受不受得了啊。”
的确,我很瘦弱,甚至比一些女孩子还要轻,所以,我几乎不下地。于是,我摇了摇头,答道:“我只是出来散散步。”他伸过手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小枝啊,过几日去我家吃饭,我家二狗子娶媳妇啦!。”
看着他那张兴奋得有些得意的脸,我笑了笑,说:“好啊。”
王叔哈哈一笑,说:“你老大不小了,也要抓紧找一个了,虽然你身子不如我家二狗壮实,干活也没我家二狗有力气,但咱们这镇子那么大,想来也总有一个姑娘看得上你的!”
不知为何,看着他的嘴脸,我忽然感觉有些厌恶。但我依旧保持微笑,说:“王叔抬举了。”
随后他又嘱咐道:“你一定要来啊,为了给二狗子结婚我可是专程去城里买了一辆汽车作为他们的婚车,你可不能不给你王叔这个面子啊,对了,记得叫上你老爹一起。”
说完这句话,他便从我身边走过,竟没有半分再做停留的意思。
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笑容渐渐从脸上卸下,心想,二狗子会开车么?我跟在他身后,见他逢人便拉着聊上几句,然后笑着离开。不用想,我也知道他对别人说了什么。
婚礼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何必如此大张旗鼓让全村人参与,这是想炫耀什么,汽车么?
在这个落后的村子,后生结婚都是到民政局拿个本而已,办酒席的很少,如他这般儿子结婚还特地买辆汽车来做婚车的更是绝无仅有。但不得不承认,汽车确实是一个可以炫耀的资本,至少这个东西,我就没有。
回到家中,我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父亲,因为我知道,他跟我一样,不屑于参与村里的任何杂事。
其实早在五年前他们将我们强行赶到村西的角落起,我们家便与这个村的人划清了界限。
我记得当时是作为村委会员的王叔联合其他几个村委员一起来到我家门口当众向我父亲宣布了让我们搬迁的这件事。
至于为什么要我们搬迁,他们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政府要在这块地上修建一个鱼塘。
这个理由听来何其荒谬,但当时在场的其他村民竟无一人提出反对,我们一家孤掌难鸣,又迫于他们口中的政府的压力,最终无奈迁移。
我们般走的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动工修鱼塘,只是我听说动工的当天他们便从地里挖出来一件文物,后来那件文物的去向,听王叔几人所言,是上交给了国家,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有些耐人寻味了。
其实许多事情都是透明的,除了你当事人心知肚明外,在外人眼中同样也是一清二楚,只是未曾说破罢了,就像为何你王叔能买得起一辆汽车一样。
二狗子的婚礼定在十月七号,那天恰好是我的生日,原本我是并不打算去的,但想了想,一个人过生日未免寂寞了些,不如便让他王叔给我过个轰轰烈烈的生日吧,红包我是不打算给的,打打秋风就好了。2
十月七号那天早晨出门时发觉晨风有点凉,于是我决定回屋换身衣服。
我对衣服的要求不高,但一定要符合我的心意,所以每次逛商场我几乎都是空手而归,因为即使走遍了所有的服装店,也很少会出现能令我满意的那件,即便,那些衣服多么华丽。
我对衣服是有感情的,就像对人一样。
别人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而却是人不如故,衣亦不如故。
这便导致了我的衣服很少、也很旧,总数不超过三套。然而衣服虽少,却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在换衣服上我比别人少了几分挑选上的纠结。
这次,我换上的是一条泛白的破洞牛仔裤、一件长袖纯白体恤,如我的人一般,简单,却又不单纯。
从我家到王叔家有小半个公里,行至半途时遥遥听闻唢呐声阵阵,还有此起彼伏的人群喧闹声。
我心想,看来来的人还不少啊!
我冷笑着摇了摇头,情不自禁地加快了脚步。
我来到王叔家的小院外,见到里面挨肩擦背挤满了人,一眼望去,这小地方倒的确是人山人海。
我大踏步走了进去。
王叔穿着一件喜庆的红色西服站在门口迎接宾客,手中捧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些瓜子糖果和饼干。我走到他身旁时,淡淡地笑了一下,说道:“恭喜王叔。”
说话时,我瞥眼看见他衣服口袋上插着几个厚厚的红包,不知是否有意而为。
王叔看了我一眼,笑着说,“呵呵,小枝来了,快进去坐吧。”
我假意摸了摸口袋,笑了笑说,“不好意思,王叔,我出门得匆忙,忘记带了。”
我没说忘带什么,但他显然明白我的意思。
我看着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继而变得尴尬,忽然有种快意的感觉从心底升起。
我承认,这是我从王叔脸上见过最好看的表情,不过可惜的是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从他脸上见到过那个表情了,如果让我知道的话,我兴许会拿出手机跟他合张影。
我坐在厅里啃着瓜子,听着身旁一群大妈在七嘴八舌的唠叨着些无趣的八卦事。
比如:
“刘婶儿,你不是见过那新娘吗?漂不漂亮呀?”
“那还用问,老漂亮了。你不知道,那脸蛋儿,可有多水灵。”
“二狗这小子可真有福气,能娶到这么漂亮一个媳妇,我儿子就没指望。”
“你也不看看人老爹多有钱,连汽车都买了,咱儿村上哪个能比?”
“唉,不过二狗这孩子也好,人老实,又勤快,关键是干活还有力气。”
听到这里,我心中冷笑连连,很想出言嘲讽几句,但最终我没有开口,因为,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于是,我决定转移注意力。
这厅上除了一群闲聊的大妈,就属客厅上摆着的那一张八仙桌最为显眼。这桌上正中摆着一些果盘,旁边是两根尚未燃起的大红蜡烛,大概是用于稍后拜堂时点燃。
我盯着那桌上的蜡烛看了一会儿,百无聊赖,心想看来这里虽然人多热闹,但也不怎么有趣,跑来这里过生日似乎不是明智之举。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自己都快睡着了,姗姗来迟的新郎和新娘终于双双踏入了门口。
旁边一群大妈大婶和一些小屁孩顿时就跟没见过女人一样,激动得就差跳起来了。随后各种俗不可耐诸如“新娘好漂亮、新娘好标志、新娘好白、以后我的新娘是不是也这样漂亮”的话语便纷纷冒了出来,一股脑的都钻进了我的耳朵,只听得我脑瓜疼>_<。
我抬眼看了一眼那新娘,五官端正,但脸上浓妆艳抹,苍白如白纸,实在看不出来原本肤色如何。我看了她一眼,继而将目光转向二狗子。虽然都要结婚了,但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一副憨相,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新娘,嘴上挂着我所熟悉的傻笑。
我看见他这样子,不禁对他有些同情。
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承担得起作为丈夫以及父亲的责任。
二狗子的成亲仪式很简单,几乎是依照着古代的那一套来,燃烛、上香、拜堂,送新娘入洞房,随后新郎出来敬酒。
二狗子人确实不错,虽然我不喜欢他父亲,但并不影响我对他的情谊。他性格憨厚老实,对待妻子是不会三心二意,但倘若他这性格一直不改,哪天他老爹倒下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上,他很有可能会举步维艰。
所以当他来向我敬酒的时候,我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狗子啊,一晃十几年过去了,现在你也结婚了,哥就送给你几句话,以后不要对每个人都那么好,当有人叫你帮忙做一些辛苦费力又没好处的活时,你要学会拒绝,以后对自己好点,也对你老婆好点。”
我不知道我这意味深长的一番话他到底听懂没有,我只看见他脸上挂着那一如既往的憨笑,一个劲的给我敬酒。唉,看来他真是醉得不轻。
二狗子已经得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幸福,至于这幸福能维持多久,已不是我需要关心的问题,我应该想想我自己。但是你给我的感觉依旧那么模糊,我该去哪里寻找你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我把答案都扔给了等待。
离开婚宴后,我将那喜庆与热闹丢在了身后,一个人默默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十月的风不冷,仍然带着几分秋萧瑟、几分秋的伤感。至少在我们南方来讲,便是如此。
也许人生的路是漫长的,因为它留给了我们选择的机会。离开是选择,也是必然。从降生伊始,我在这个小村子里,呆了整整二十三个年头,虽然算不上是腻了,但人不能总待在同一个地方,不是么?
人生很短,而我想要看的风景很长,我想要追寻的目标很远,所以,我不得不告别故乡。
放不下的牵挂,不过亲人而已,但他们注定不能陪我一辈子,我总得尝试一个人去习惯孤独,因为以后我要走的路,很远。
离开了父亲的怀抱,我于次日清晨六点整,带着父亲沧桑面容上的殷切盼望,踏上了去往远方的征程。
3
我要去的地方不远,但等待终点的过程很漫长,就像你用短暂的青春去无休止的等待一个你永远也等不到的人。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我要等待的那个人。因为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她给我的感觉是那样的平淡,就像一片叶子轻轻落在湖中,不能给平静的湖面带起丝毫涟漪。
我甚至记不住她的样子。
只是她那冷冷的、理所应当的表情,让我在心中留下了一个不算深刻的印象。
“这是我的位置,请你靠边坐!”她当时背着一个包包,手中提着一袋橘子,就这么站在了我的旁边。
我甚至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的。
但为了避免出错,我还是掏出口袋里的车票看了一眼,九十八号,随即又与我所坐位置对比了一下,依旧是九十八号。
我觉得自己应该没有坐错。
于是我平静地对她说:“对不起,我想你是搞错了,这是我的位子。”
她拿出车票在我眼中晃了晃,说:“我晕车,要坐靠窗的位置,我已经跟乘务员申请交换了,她也同意了。所以,请你让开。”
我看着她认真兼天真的表情,忽然有些想笑,我戏谑地看着她,问道:“她同意而已又不是我同意,要我跟你交换,凭什么啊?”
她的眼睛是那样的纯净明亮,然而细看之下,又会发现在那样纯粹的目光之下,却还带着几分坚定。
她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橘子放在我面前,淡淡地说:“这个橘子给你,麻烦你让开。”
一个橘子换一个座位,看起来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也许在她的眼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被拒绝的。
我不禁莞尔。
其实我一开始也并不打算为难她,于是我起身,跟她交换了位置。
她确实晕车晕得厉害,车开后不到一个小时,她的脸色便由红润逐渐转为苍白。我看着她一个一个地剥开橘子送入口中,白皙的脸庞上开始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我知道,她撑不了多久的。
果然,不到十分钟,她从包里拿出一个袋子,对着带着狂吐起来。
我看着她的表情,似乎很痛苦。
毕竟拿了她的橘子,我感觉我应该为她做点什么。于是,我向她递出了一张纸巾。
她吐了很久,吐得眼泪都掉出来了,也根本无暇来接我递出的纸巾,而我的手,便一直保持了那个送出纸巾的姿势。
大概一分钟后,她停止了呕吐,看见她那苍白得没有血色的脸庞,我知道,她可能是把腹中能吐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直到再也没有东西可以吐为止。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默默地接过我手中的纸巾,并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没有继续跟她说话,一个人默默地看着窗外的风景。直到她下车,我也没再与她交过一言。
这场短暂的邂逅就这样结束了,匆匆而来,悄然而去,平平淡淡,甚至没有为此留下遗憾。
从始至终,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也不想知道。茫茫人海,擦肩而过,终不过是彼此的过客。
在以后的人生路上,这样的过客,还会遇到很多、很多。
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觉得的。4
下午四点二十分,我踏出了火车站,看着四周高楼林立,我第一次,有了迷茫的感觉。
也许来到一个新的地方,每个人都是迷茫的吧!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我也只好这样为自己的不知所措寻了个看起来不那么牵强的理由。
迷茫伴随而来的往往的烦躁,就像从车站走到对面的餐馆一样,明明只是相隔了一条斑马线的距离,我却感觉走得很漫长。特别是一路上不断有着那些仿佛已经饿了十几天饥肠辘辘的狐狸在用着各种谎言意欲骗取猎物的上钩,这无疑让这短短的几十米变得更加漫长。
“靓仔,坐车吗?价钱好商量。”
“靓仔,来我这吧,我这车新买的,坐得更加舒服。”
“靓仔,我今天还没开张,你来的话我收你油钱就好了。”
“靓仔,坐这么远的车一定很累吧,我带你去按摩店放松放松。”
“靓仔,来我这,来我这儿,这天快下雨了,我这车有雨伞。”
“来我这儿,来我这儿……”
我看着他们迫切到饥不择食的样子,一双双贪婪而虚伪的眼睛看向我就像一群饿狼看一只羔羊。
更有意思的是,一旦猎物将欲落入谁家之口,兴许在那样关键的时刻,他们还会大打出手,展开一场毫无意义的厮杀。然而遗憾,我明显不是那只羔羊。
虽然他们那一声声“靓仔”叫得是那样的虚伪而且不含半分感情,但我还是要保持住最基本的礼貌,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一路走过,一路摆手。
“谢谢!不用了。”
“谢谢,我很近。”
从车站走到马路对面确实不远,我算了下,总共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马路对面的那个餐馆叫做“百里香”,在这个以俗气引领潮流的时代,倒确是个别具一格的名字。
我走了进去,与外面的热闹截然不同,里面很清净,或者说,冷清。整个门店里,只有老板一人,而且正趴在收银台上睡觉。
取餐窗口旁边摆着几碟不知放了几天的酸菜辣椒和葱花,一群苍蝇兴奋地围着调味小菜嗡嗡转个不停,倒是为这个安静的店里增添了几分热闹。
“老板!”
我走到收银员旁,敲了敲桌子。
“哦……”
老板睡眼惺忪的抬起了头,看了我一眼又把头埋到双臂之间,似乎还没睡醒,或者是只身一人的我,并不足以引起他的兴趣。
我也不生气,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我想看看他到底能睡到什么时候。
过了一会儿,老板终于抬起了头,揉了揉眼睛,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吃什么?”
我看着墙壁上的菜单,想了想,说:“红烧排骨盖饭。”
老板想都没想,直接说:“没有!”
我又换了一个:“西蓝花炒肉。”
“没有!”
“西红柿炒鸡蛋。”
“没有!”
随后我一连说了六七个菜名,老板总是相同的表情,相同的说辞:“没有,没有……卖光了。”
我最后问道:“那你这里有什么?”
老板指着取餐窗口旁边的一盘干巴巴的河粉,很是干脆的说道:“现在只有这个,你吃不吃?!”
这个河粉与那几个凉菜一样,不知道放了多少天了,可能早已经变质,然而有趣的是,我竟然说了一句:“吃,要免费的!”
老板瞬间翻起了白眼,冷冷的低声念叨了一句:“穷叫花!”
对于他这嘲讽的话语,我却丝毫不以为意,在离收银台最近的一张桌子旁坐下,淡淡的说了一句,“老板,上菜!”
粉,是汤粉,汤,是白开水加酱油。老板为了节省时间,似乎连油都忘记放了,这样吃起来确实比较清淡,然后汤上面漂浮着的一只绿色大苍蝇的肉类点缀,无疑为这份平平淡淡的汤粉增添了几分奢侈。
我拿着筷子搅拌了一下,让汤粉能够最大程度的吸收这块肥肉的精华,最后拍了拍桌子,对老板说道:“老板,你这里的卫生不太合格,粉里有只苍蝇。我要求你重新给我换一份。”
老板走到我旁边,二话不说,伸手把苍蝇捞起,然后一把摔到地上,颇不耐烦地说道:“还有吗!”
我笑了笑,说:“结账。”
不等他开口,我扔下一块钱,随即转身离去。5
或许也有人和我一样,怀揣着心中的梦想,背井离乡,踌躇满志的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本以为能够凭借着自己的某些过人之处,在这个全新的舞台大放异彩,然而结果却是,你被现实狠狠的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直到最后,你才发现,原来你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的优秀。
“很抱歉,您的稿子不符合我们的征稿要求,您可以回去修改后再来投稿。”
拒绝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拒接,第二种是委婉拒绝。然而不管是哪一种,由我眼前这位文质彬彬的编辑口中说出来,却总是那样的冰冷刺骨。尽管他言语神态之间,已经最大程度地保留了他身为一个文学工作中该有的谦和有礼。
其实这句话已经是我第三次从他口中听到了,自从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便在离这个出版社最近的地方租了一间相对便宜的小房子,然后躲在房子里,没日没夜专注于梦想的创作。
我这一呆便是半个月,期间除了吃饭喝水,我几乎足不出户。在这个过程中,我边写边改,一个字一个字的去斟酌,每写完一段我都会反复去阅读,直至确认无误方肯罢休。半个月下来,我终于写出了第一部属于自己的作品。
我拿着自己的处女作满心欢喜的去了出版社,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以“作品不符合征稿要求为由”拒绝了我。初时我以为只是我的作品题材或者风格不对,于是我回去修改,十天后又拿来投稿,然而结果依旧如是,修改后的作品未能进入他们的法眼。
那时候我感到很迷茫,心中在想,我是不是真的不适合进行文学创作?但是我很不甘心啊,我大老远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无依无靠,难道仅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合适?于是我拿着原稿回去反复斟酌,尽量往他们所要求的方向去修改,七天后的今天我再次拿着改好的稿子来到这里,这次那位编辑只是拿着我的稿子粗略扫了一眼,便给出了与前两次相同的拒绝理由。
修改?也许我再改一百次,结果也是一样,你拒绝的不是我的作品,而是我这一个月来的心血。
付之东流,所有的努力,皆为白费。
我抬头望天,无尽彷徨。在这个没有方向感的城市,我该如何踏出下一步。
十一月,已经是进入了冬季,虽然是在南方,但是夜风吹在身上,依旧寒冷刺骨。
八点的时候,我离开了出版社,迎着冷风,感受着这个城市黑夜里的孤独,步履蹒跚地走向无法预测的未来。
不管是在多么繁华的城市里,在那一个个人们不愿意去关注的阴暗角落总会有着一两个弱小的身影彼此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借着对方的体温苦苦抵御寒风的侵袭。
但它们都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了呀!
我慢慢地向它们走近。
也许是对生人的害怕,又或者是出于对故人的恐惧与憎恨,它们在见到我时发出一声尖锐而凄厉的叫声,一身毛发和尾巴都输了起来,但是那瘦小的身躯早已无力支撑它们做出攻击或者逃跑,所以只能虚张声势的对我张牙舞爪。
我看着它们的样子,忽然有些同情,想想它们以前又何尝不是别人掌中的宝贝,而如今却被如此无情地抛弃,着实可怜。
其实像这样的流浪猫还有很多,它们从小就被主人娇生惯养,一旦它们离开了主人的依靠,便会失去了生存的能力,最终只能靠吃垃圾来维生。仔细看你就会发现,在城市里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总会出现一两只猫的尸体,其实那些就是被冻死或者饿死的流浪猫。而我眼前的这两只,也许用不了多久,也会被冻死。
“我带你们回去吧!”
我轻轻的说着。
其实猫哪里会听得懂,也许那句话其实在说给我自己听的吧。破碎了梦想,我就像个迷了路的孩子,彷徨无助,渴望身边能有一人对我伸出手,轻声对我说:“孩子,我带你回家。”
“爸……”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阵酸楚,眼泪便要不争气的流出。
多少年了,我都没有过这样心酸的感觉了,我本以为自己已经是心如铁石,不会再有什么太大的情绪波动,但直到此刻我才知道,原来我的脆弱,一直都在。
原来,我还是个孩子!
7
离家之前,我曾向我父亲借了一千二百块钱,再加上我手中原有的一千块,共有两千二百块,但一个月吃吃喝喝下来加上房租水电,也已所剩无几,而且身边还多了两个只知道吃饭不懂得干活的家伙。
看着那两个吃饱后便慵懒地缩在我枕头上睡觉的家伙,我不禁有些头疼。这两只流浪猫已经被我领回来两天了,小家伙们刚回来的时候还有点怕生,给它们喂食,它们也总是战战兢兢地不大敢吃,然而两天相处下来,它们也渐渐放下了戒备,今天甚至都跑到我枕头上睡觉了。
它们是睡得舒服了,可怜我的枕头就这样被它们糟蹋了。不过没关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买过一个就是。
看着我那干瘪瘪瘦到可怜的钱包,我只能这样,为自己即将买个新枕头而破费找了个安慰自己的理由。
楼下就有个百货商店,是房东家的,我平时都是去那里买一些零食和生活用品。
今天看店的不是房东,而是她的女儿。她女儿十五六岁的年纪,是个挺水灵的姑娘,尤其是一双眼睛,清澈明亮,我从中看不到任何的杂质。我知道,这是因为她还没有被社会所污染,依旧保留着人性最原始的善良与天真,所以才会有那样清澈明亮的目光。
我一进门,小姑娘便带着甜甜的微笑,问道:“哥哥,要买什么。”
我报以一个礼貌的微笑,说道:“一个枕头,和一箱老坛酸菜牛肉面,要袋装的。”
小姑娘瞪大了双眼,惊讶地问道:“哥哥是没钱吃饭了吗?买这么多泡面?”
如果换做他人,我指定以为她这是在嘲讽我,但面对那样清澈双眼,我无论如何生不起这个念头,因为我知道,她是真的感到惊奇。
我淡淡的笑着,说:“是啊!都快没钱吃饭了。”
她去搬来一箱泡面,刚在收银台上,犹豫了一下,她说:“那要不哥哥,我偷偷送你一箱吧。”
这回轮到我吃惊了,我知道这个小姑娘人很好,但也没想到她竟然会这么大方。我愣了一下,说道:“不用了,谢谢你!”
听我这样说,她也不再坚持。结账的时候,我又跟她要了几包小鱼干,一共七十五块钱。
打包的时候,老板娘走了进来,她见到我后,当即给了我一个不太好看的脸色,问道:“小伙子,你这租金拖了好几天了,打算什么时候给我?”
她虽然态度不好,但毕竟是我理亏,所以我只好苦笑着说道:“房东太太,再宽限几天吧,等我找到了工作,一定把房租给您补上。”
她冷冷的说道:“再给你五天时间,要是你还交不上房租,就给我卷铺盖滚蛋。”
看着她往里面卫生间走去,我悄悄将头凑到小姑娘的耳边,轻声道:“依依,以后长大了可千万不要像你妈这样,不然可会嫁不出去的。”
小姑娘听完杏眼圆睁,“啊”了一声,满是惊奇地问道:“为什么。”
我朝她眨了眨眼,说道:“你以后就会明白了的。”说完,我笑了笑,走出了店门。
8
这两只猫待在我这里已经七天了,刚开始的两天,我给它们喂的是去宠物店买的上好的猫粮,在后来的两天里,我喂的是去楼下超市买的小鱼干,而到了最后这几天,我穷了,便直接给了它们些白米饭。
接受,是个过程,哪怕你再不愿意,在现实面前,你也只有低头。不管你前身有怎样的风光,你需要承认的是,现在的你,已不再是别人掌中娇生惯养的宠物,而是一只被现实无情抛弃了的,流浪猫。
米饭再怎么不好吃,却也总还能填饱肚子,对吧?至少在你有能力捕捉猎物之前……
原本我是不打算去工地的,因为在此之前,我几乎不干粗活,但后来我想了想,我与其他人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我,还是要吃饭的。
干工地的人与种地的人一样,都是要起早的,唯一有所区别的是,后者,是靠自觉性。
工地离我住的地方不远,只有两个多公里,但我每天都要提前半个小时过去,因为挤公交的人多。
我干的是临时工,日结,每天一百多块钱,算上今天,已经是第五天了。虽然在第三天的时候,我已经凑足了交房租的钱,但我还想多拿一点,毕竟,我还要去更远的地方。
八点钟准时开工,我搬起了今天的第一块砖。因为今天下了点小雨,导致砖头湿哒哒的,摸上去有些刺骨的冰冷。
这种苦楚虽然来得猛烈,但其实过一段时间,你就会习惯了的,就像那个从早到晚埋头苦干,到了收工的时候还跟工头申请多搬几块砖只为多拿两块钱的何展望。
何展望是个挺斯文的小伙子,带着一副眼镜,温文尔雅,一看就是个有学识的读书人。
其实他确实是个读书人,听他说,他今年正在读大二。而至于他为什么要来工地干这样粗重的活,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他,当时他笑着对我说:“我女朋友快过生日了,我想送她一件好一点的生日礼物,但我家里条件不好,每个月给的生活费也刚好够自己基本的开销,所以只能在外面做点兼职赚点外快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我知道其实没有他说的做点兼职赚点外快那么简单,看他那长满老茧的双手就知道,在这工地上,他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作为学生,他本该是高贵的,平时不过是在课堂上弄弄笔,翻翻书,很难想象,那双粗糙得像干了十年农活的手,是来自于他这样一个在校大学生。
看着他那拼命干活的样子,我不知道是该嘲笑,该羡慕,还是该同情。
但不管出于何种看法,我对他这个人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至少我看着他,比一般人来的顺眼。于是趁中途喝水的间隙,我走过去招呼他道:“今晚一起出去喝点酒?”
他很有礼貌,很符合他作为一个有文化修养的学生的身份。他笑着说:“不了,今天星期日,我晚上还有课。”
我点点头,不再强求。其实我跟他认识才两天而已,对他也还不算了解,于是又多问了一句:“你来这里干活挺久了吧?”
他边搬着砖边回我的话:“差不多一个月了吧,我也就平时没课的时候还有双休日出来做做,算起来也没多长时间。”
我问道:“你这么为她付出,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
他停下手中的活,目光望向远方,嘴角挂起淡淡的笑,静静地却没有说话。
虽然这不是同一个人,但不知为何,这个似曾相识的笑,让我想起了二狗子。
不用再问,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随后,我又问了他一句,“如果将来她离开了你,你会后悔今天为她做的一切吗?”
听了我的话,他的目光由迷离悠远而变得深邃坚定,他看向我,认真的说道:“如果真的留不住这缘分,只能怨我福浅,但我绝不后悔,至少对于这份感情,我尽力了。”
不知为何,他这一番话就如一根尖针一般,深深扎入了我的心,看他一脸决然的样子,仿佛他女朋友真的有一天会离开他。
这是我的预感,很强烈。
我忽然有些后悔问他这个问题,于是我向他道歉:“抱歉,我不该问你这句话,是我的不对!”
他摇了摇头,苦笑着说:“没关系,其实这也是我曾考虑过的问题,但我不能因为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而否定了现在真实存在的温暖。”
我想了想,似乎有些道理。孤独是一杯烈酒,而我,是习惯长醉的人。
1
如果说气温的骤然下降,会导致街上的行人的变少,那么唯一一个人多的地方,一定是医院。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为我从公交车上下来的时候才八点半,而医院的大门口已经有许多人进进出出,院内的停车场也早已停满了车。
也许像我这样处于亚健康的病夫并不在少数,那些隐藏在骨子里的病态在风寒的侵袭下,便会渐渐现出原形。
其实早在昨天开始我便已经感觉到不适了。所以,我提前向工头请了假。
2
在医院里排队等待的时间永远都是那样的漫长,钟表在孤独而暴躁的情绪下仿佛停止了转动。压抑而无处发泄的感觉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特别是当有人在你面前插队时你看见的那种明目张胆兼目中无人的张狂姿态,瞬间便会让你有种吃了苍蝇般恶心的感觉。
当恶心到了极处,就像一个打满气的气球被人不断地往里面打气,打到它快要爆炸的时候,它便会想办法把里面的气全部吐出来的。
当然,这样的气球不只有我一个,还有很多。
“喂!你干什么?插队啊?!”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对着前面那个染着青色头发的非主流青年怒骂一声。
那非主流小青年回头对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子说:“你管得着么?”说这话的他,无论语言或者神态,都很拽。
“他妈的!”
也许金丝眼镜男的涵养并没有他穿戴整齐所显示出来的那样有深度,他丢下一句话后便越过人群,一把将那非主流青年拽了出来,然后两人不出意外扭打在一起。
保安闻声赶来,迅速将两人分开,随后各自拖了出去。看热闹的人意犹未尽,纷纷注目于外,有好几个好奇心大的,甚至放弃即将排到他的位置,跟了出去。
至于那两人最后会怎样,我没有兴趣去了解。
因为少了那几个人,所以很快便排到了我。
我挂完号去看了医生,医生说只是普通的流行性感冒,掉个瓶,吃两天药就好了。临走时,医生还特地嘱咐了我一句:“记得多喝热水。”
我点了点头,心想热水是个好东西。
取药的时候,我将单子放入窗口,那药士面无表情的接过来看了一眼,随即不很耐烦地骂了我一句:“你眼瞎吗?没看到这里是中药药房,西药在那边!耽误我时间,下一位!”
“对不起,谢谢!”剧烈的头痛已经让我有些分不清中西药房,我拿着她丢出来的单子去了旁边的西药房。
取药、排队打针、等候点滴滴完,最后拔针。医院的这一系列流程,我废了四个多小时,终于走完。
3
医生的话毕竟还是可信的,他说只是普通的流行性感冒,打个吊瓶,然后吃两天药就好了。他确实没有骗我,打完吊瓶之后果然感觉舒服多了,但是回去之后还得多喝热水。嗯,对,多喝热水。
我心里默默地想着。
我并不打算坐公交车,因为我晕车,而且我现在还发着烧,坐在公交车上的那股眩晕恶心的感觉会被无限放大,所以我宁愿走路,毕竟不是很远。
快到家的时候,我看见依依抱着双腿坐在马路旁的石凳上,在冷风下她的身子有些瑟缩。
我好奇地走了过去,问道:“依依,这天气这么冷,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依依听到我的声音抬起头来,我看见她眼圈有点发红,似乎刚才流过泪,不禁更是感到惊诧,问道:“你怎么了?”
“哥哥……”依依楚楚可怜地看着我,轻声对我说:“我摔伤了腿,走不动了。”
我问她:“那你怎么不给你妈打电话啊?”
依依道:“刚才去给王阿姨送酱油,出门太急,没有带手机。”
唉!
虽然不想多管闲事,但是这个小姑娘对我确实不错,于情于理,我似乎都不能置之不理,于是,我对她伸出了手,道:“我背你回去。”
依依清澈纯净的大眼睛里流露出了满满的感激之色,她甜甜的笑着,说道:“谢谢哥哥!”
我背着依依回到家时,见她母亲正在吃饭,桌子摆放三菜一汤,其中两个肉菜已经被吃了大半,只剩下一碟青菜和汤水似乎没怎么动过。她见到我们回来,淡淡地说了一句:“依依,叫你去送个酱油,怎么这么久才回来?”言语之中颇有责怪的意味。
我听了她这句话感觉很是不舒服,当即忍不住说道:“你女儿在路上摔伤了退!”
说完这句话,我紧紧盯着她的脸看,结果却失望的没有从她脸上看到任何的表情变化。她走了过去,扶着女儿往屋里走去,边走边说:“你这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送个酱油还能摔着了,真是没让我省心!我带你进去擦点药。”
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忽然回过头来,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你送我女儿回来,要不在这里吃个饭吧。”没等我回应,她便接着扶着女儿往里面走去。依依也回头叫了一声:“对呀哥哥,你就在我家吃饭吧,我妈妈炒菜可好吃了!”话音一落,我便听到她母亲骂了一声:“多嘴。”虽然她这声音压得很低,但还是如苍蝇的嗡嗡声一般,无法阻挡的钻进了我的耳朵,让我感到一阵厌烦。
我笑着说:“不用了,谢谢。”
回到宿舍,我吃了一包泡面,然后吃了药便蒙上被子,沉沉睡去。
次日醒来时,已经是十点多了,我只跟工头请了一天假,意味着,我迟到了。
今天烧已经退了,头还是有些疼,但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起床刷牙洗脸,便匆匆往工地赶去。
来到工地,不出意外的,我被包工头狠狠训斥了一顿。
“你有没有点时间观念,这都几点了你才来?!”
“这个点才过来,你是过来吃饭的吗?饭桶!”
“要是再有下次,我告诉你,你直接给我滚蛋!”
我低着头,他那一声声话语犹如针尖一般,狠狠扎入了我的心。内心深处,仿佛有一头野兽在咆哮,挣扎欲出。不知不觉,我已经握紧了拳头,但是理智告诉我,需要隐忍,因为我还需要这份工作。于是,我微微欠身,对他说道:“对不起,不会再有下一次了,我一定会注意时间的。”
听我这么说,包工头便不再对我恶语相加,只道:“行了,你去干活吧!”
今天我又见到了何展望,我问他今天周一,不用上课吗?他说今天早上没课,所以出来搬几块砖,多赚点钱,争取早日能为女朋友买生日礼物。
我笑了笑。他兴致勃勃地告诉我:“照这样下去,我想不出十日,我就可以凑够钱给她买礼物啦。”
看到他开心,我也为他感到高兴。
但是,真是如此吗?
我在心中问自己。
可能,我也是个心善的人吧。
我抬头望向天空,在那里,我看不到太阳,也看不到自己的影子。
呵,也许,嫉妒还是有的吧!我这样想着。
也许是看到我今天被包工头骂,他同情我,又或者是因为快要可以凑够钱给女朋友买礼物所以很开心,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总之,今天的何展望特别热心,每当有我搬不动的重物时,他都会过来帮我,还时不时地给我递水。似乎他这人待人一直都是那么热心的吧,毕竟他人很好。
何展望到十二点的时候就走了,他说下午还有课。
对于何展望,包工头还是很宽容的,毕竟他只是个学生,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当然也什么时候走都行。
下午,何展望走了,只有我一个人面对寒冷的风,默默地付出苦力。其实这工地上除了何展望,还有许多人,但是我一个也不认识,除非是跟我很开心有缘的,否则基本上没有一个能接近我。因为,他们都是陌生人。
我知道,我这点性格大概很不好,因为不利于社交。也许在别人眼中,这样的性格需要改,但是,我改不了,也不想改。
4
十天的时间其实真的不长,不过只是重复几遍同样的生活,做着几次相同的工作罢了。
今天的何展望很开心,真的很开心,因为他凑够给恋人买礼物的钱了,他说今晚请我吃宵夜以做庆祝。这种邀请从来都是却之不恭,所以我,向来是答应的。当然,也有别人拒绝我的时候,比如,上次我对他的邀请。
作为一个还需要靠父母的钱来生活的学生,搬了几天砖,自然也没什么钱。虽然是他请客,但我也尽量往消费低的地方去。
聚会的地点选在大学城东边一个偏僻的烧烤摊。这里人少,相对来说便宜一点。
吃的东西,我也尽量点少一些,几串热狗、两把韭菜、两只鸡爪,四串肥牛,外加两个玉米。而酒,是我从商店买过来的,因为烧烤摊的酒贵。
何展望似乎是因为性格内向的问题,即便是跟我这个“老熟人”在一起,也显得有些拘谨,从来到这里到我点完菜之后,他便一直低着头,或者时不时看向远处,偶尔看我一眼,却也找不到话题。
作为东道主,却没有东道主的热情,我想,他现在应该也是挺尴尬的,于是,我选择主动打破这个僵局。我拿起桌上的一次性杯,抽出两个,在彼此面前各放一个,随后打开一瓶啤酒,将各自的杯子倒满,微笑着说,“干杯,祝你完成心愿。”
何展望连忙举起杯子,说道:“谢谢!”
我看着他将酒一口喝干,脸色瞬间有些涨红,随后慢慢恢复正常。我知道,他酒量不太好,或者说,他基本没喝过酒。于是我笑了笑,说:“慢慢喝,啤酒虽然不比红酒优雅香醇,但是你细细品尝,却也别具一番滋味。”
我这句话说完,我在他眼神中,看到了一丝感激的色彩。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用意。
我知道他不善交谈,于是我便东拉西扯的与他聊着一些琐事,最后慢慢将话题牵引到他女朋友身上。
我问他:“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问起他和他女朋友相遇的经历,他便一脸幸福望地向了夜空,仿佛在那里,有着他们彼此相见时荡漾起来的涟漪。
他说,那时高二时候的事了,那天举办校运会,所有的同学都去看比赛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待在教室里看功课,也是我性子原因吧,我不喜欢热闹,只想安静的独处,可能这样的我在别人眼中一些另类吧。
他说着干笑着望了我一眼,似乎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说:“没关系,你继续讲。
他又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去一楼打水回来,因为我们那时候饮水机很缺乏,只有一楼安置着一台,二楼和三楼都没有。我回来的时候不小心在楼梯的转角处撞到了她,她当时手中捧着几本书,我撞倒她的时候她的书都掉到了地上,而我杯子里的水也撒了出来,大半都洒在了她的衣服还有她的书上。还好当时天热,我打的冷水,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撞了她之后,心里很慌乱,一个劲儿地给她道歉,然后又连忙帮她把书捡起。可能是看见了我手忙脚乱的笨样子,她突然笑出声来。”
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笑容,仿佛已经沉浸在了往事当中。思绪与目光,都已飘向了远方。
他轻轻的说着:“她的脸不算很漂亮,但是很干净,她的笑容没有多娇艳,但是很温婉,还有她的声音,她的声音算不得珠圆玉滑,但是很温柔,仿佛能渗透我的心……”
说到这里,他忽然问我:“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被问住了,似乎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下,却最终没能给出答案来。
也许他也没想能从我这里得到答案,或者说,他已经有了答案。他继续说着:“我是相信的,因为当我从地上帮她捡起那本《罗密欧与朱丽叶》时,就注定了我与她无法分割的缘分。”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却有兴趣爱好相同的两个人。如果说这一生一定要遇到一个对的人,那么我想,那个人一定会是她。”
何展望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说道:“那时候我们还不是一个班的,但每次我路过她那里的时候,我都会刻意停顿几秒钟的时间偷偷看她一眼。”
“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科,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我和她接触的机会就多了,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问题,还有聊着一些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情节的趣事。就这样,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后来在七夕节那天,我们确定了关系。之后一路相伴,一直到了今天”
我听完之后沉默了,他们之间的故事很平淡,也很简单,没有想象中童话故事般的荡气回肠,如湖水一般,无波无澜,两人仅仅是因为相同的兴趣爱好便走在了一起。我不禁在想,也许最真的爱情,往往是来自平淡的相遇与相处。
一直以来,我都渴望得到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那种经历生离死别最终刻苦铭心的爱恋,是我一直向往的梦。但是,现实中又如何会有?也许存在的也只是自欺欺人自及我沉浸的幻想与谎言罢了。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一个跟我一样,活在梦里的人。
5
每一座城市的夜风中,都会有一个孤独而无处安放的灵魂,在飘荡。
从今天起,我对你的认知,又多了一分平淡的残酷。
也许平淡归真,多年后老矣,我平淡的心,颤抖的手,也会写下如此一个平淡的故事。然而现在,唯一能够慰藉我心灵深处的孤寂的,也唯有那两只猫。
“嘿!饿了吧,今天我开了荤,也带了点好吃的给你们。”我对那两只猫轻轻地说着。
我听说猫喜欢吃鱼,所以特地去买了两条鱼。
我对烹饪并不拿手,所以我做得很小心翼翼。当然,我也知道猫吃生的也可以,但我还是想给它们更健康的熟食。
十五分钟后,我将鱼煮好,用一只碟子装着放在地上。当我看着它们一点一点将鱼吃下去的时候,内心深处,忽然感觉到一丝满足。
也许付出,也是一种幸福。
6
第二天夜晚八点,我接到了何展望打来的电话,他说要请我喝酒,但是从他的声音中,我听到了一丝异常。
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了极处!
该怎么形容呢?
你可以这样想,一个人被硬生生剥夺了情感然后发出的空洞且无力的哀鸣,这大概便是当时电话里何展望跟我说话时所用的声音。
电话里,他告诉了我喝酒的地点,依旧是昨晚的地方,所不同的是,今晚,他带了酒。
两箱啤酒。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喝了两瓶。桌子上摆着一些烧烤。然而菜已经凉了,他似乎一口也没吃。
我没有说话,默默地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他也没有出声,拿过一个杯子,给我倒满了一杯。
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静静地看着他,等待他的开口。何展望沉默了许久,说了一句:“我们分手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嘶哑,但是,很平静。
听到这句话后,我的内心也很平静,因为我早已经猜到了结局。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或者说,他根本不需要安慰,因为,他是男人。
我看着他一口气连干了三杯啤酒,然后沉默了片刻,对我说道:“这几年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将她捧在掌心里,从不让她受哪怕一点委屈。我将自己最好的都给了她。我以为我们能一直走下去。但是你知道吗,就在今天,我亲眼看见,她上了别人的车!而且还是辆奔驰!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知道,他的情绪已经不受控制,之前的平静只是他刻意地压抑,一旦找到倾诉对象,他的情绪便会瞬间如山洪爆发般喷涌而出。倘若任由他这样发展下去,他很有可能会精神失常。而我现在要做的,不是那无力的安慰,而是当头棒喝,让他能从极度的悲伤中醒转过来。于是我猛然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拽着他的衣领怒喝道:“混蛋!为了一个女人,你至于这样吗?!你给我振作起来!”
他大叫一声:“啊……!你杀了我吧!”突然用力挣脱我了的手,疯狂的抄起桌上的酒瓶便往他自己的头上砸去。
“你疯了!”我大叫一声,连忙伸手去抢夺。然而毕竟是晚了一步,我听到“砰”的一声,酒瓶在他额头上碎开,绽放开一抹鲜艳到刺眼的红。啤酒从碎裂的瓶子里淌出,将他的头发、衣服都浸湿了,还有那些从他额头裂开的创口流出的血与啤酒混杂在一起缓缓从他脸上滑落,一道、两道、三道……在这极度的寂静中,时间也好像静止了一般,仿佛能听到心跳的声音。
一声、两声、三声……
“砰”
最终,那心也如啤酒瓶一般,碎了,裂成了无数的碎屑,然后狠狠地扎入身体的每一个部位,让每一寸皮肤都能感受到那剧烈的疼痛。
何展望坐倒在椅子上,双眼呆呆的看着我,目光空洞无神,泪水掺杂着血水还有啤酒从他脸上往下流淌,一点一滴,浸红了衣领。
失恋,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没有体会,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很痛苦的,就像一个习惯了生活在阳光下的人,突然间整个世界的光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冰冷。
我慢慢扶着他起来,轻声对他说:“我送你去医院吧。”
他目光呆滞,没有说话。
摊主闻声慌慌张张赶来,看到我们的样子,连忙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的心情很沉重,只是摇头,用嘶哑的嗓音对他说道:“帮我叫一辆救护车。”
救护车很快到了。
车刚停下,迅速从车上下来几个身穿白大褂的人,一起将何展望抬上了救护车。
“伤者大量出血,需要立即输血!快!立即回医院!”
白色的车门迅速关闭,将何展望与医护人员紧张且急切的声音一起,隔绝在我的世界之外。
救护车走了,在急促的笛声中,渐渐从我的视线里离去。
空气中依旧弥漫着一股啤酒与鲜血混杂在一起的腥味,那是,何展望的悲伤。
“也许,以后不会再见面了吧……”我这样想着。迈着沉重的步伐,我朝着与悲伤相反的另一个方向,离去。
归途的夜空下,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寂静的,只有那啤酒瓶碎裂的声音,在我心底回荡不休。
如果说人生的每次的相遇都能给我带来一个悲伤的灵感,那么,我宁愿与你擦肩而过。
7
两天后,何展望走了,他彻底告别了这个世界,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他的身影出现。这或许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但令我意外的是,他至死的时候,手中都还握着那份要送给他女朋友的礼物。
那是一条项链,很精致的项链。然而他还没来得及亲手替她戴上,幸福便已离他而去,同时带走的,还有他的生命。
原来,他还是放不下啊,就算落得个遍体鳞伤,却依然不舍的放手。我想这也许就是他的宿命吧。一个人过于痴情,却未必是件好事。
8
离何展望逝世,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我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没想到,我在另一个地方,又看到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病房中,那个女孩脸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对坐在床边那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说道:“表哥,这次真是谢谢你了,虽然这样欺骗展望,他可能会因此恨我,但我也无怨无悔。不管怎样,这对他来说,都是最好的结局。”
她说话时的声音很虚弱,短短的一句话说出来,已经剧烈咳嗽了三次。坐在她身旁的男人沉默了许久,最后沉声说:“希望,那小子能对得起你的良苦用心。但我觉得,你还是有必要告诉他真相!”
女孩说道:“你千万别告诉他,展望虽然看起来温和随意,但我知道他其实性格很刚烈,如果让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不知道他会为我做出什么傻事来。”
那男人有些怒了,说:“你为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真的值得吗?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把你忘了,正和别的女人亲热!”
女孩笑着摇了摇头,说:“他不会的,我了解他。但我也希望他真的能忘了我,然后找到一份真正属于他的幸福。”
女孩轻声道:“表哥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陪他走完这段人生,但到了这里,我已经不能陪他走下去了。想想以后会陪在他身边的身影,我真的很羡慕。”
“但只要他过得好就行了,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能幸福吗?表哥,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说到这里,女孩眼中流下两行清泪,笑容,变得有些凄楚。
那男人叹了口气,说道:“也罢,我尊重你的意愿,不告诉他就是了。我已经联系了北京医科大的教授,他对癌细胞切除很有心得,这两天就该到了。你放心,有表哥在这里,你不会有事的。”
女孩摇了摇头,说道:“表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知道自己的情况,你不用白费力气了。”
看到这里,我便离开了,至于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我已经不想去了解,因为我知道,她终归是避免不了香消玉殒的命运。因为在绝症面前,任何挣扎,都是徒劳无功。
其实有时候我挺羡慕何展望的,能遇到一个他爱而且深爱他的人,不过遗憾的是,命运竟然给他开了这么个玩笑,让他饮恨而终。
有情人却逢绝路,也许世人本不该如此深情?
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给了我很深的触动。我也知道,我该离开了。
我要去寻找下一个灵感。
只为,追逐你的背影。
但我希望,下一个灵感,不再是如此悲惨的故事。10
我是一个简单的人,从不喜给自己过多的点缀,就像旅行一样,我从不会给自己背负太多的包袱。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仅有的几套衣服,带上我的两只猫,我踏上了去往另一个陌生城市的道路。
也许离别总会带着伤感,就像临行前依依对我的不舍以及她那双眼中流露出的那殷切的盼望。
“哥哥,你真的要走了吗?”
“是的。”
“那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吗?”
“大概……也许吧。”
面对这种不确定的未来,我从不敢说得肯定。11
我不知道这趟列车要开往哪里,就像人生一样,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终点。我期待着尽头的另一处是惊喜,但也恐惧等来的是失望。
我静静看着车窗外流动的风景,就像茫茫人海中那些不断与我擦肩而过的身影,转瞬即逝的邂逅之后又能在自己生命中刻下怎样的印记。
到这里,我忽然又想起了她。那个坚强而柔弱的女孩,这次的列车上,没有了她的身影。
我想,可能以后都遇不上了,毕竟,她也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在这荒芜的岁月里,我只有等待。
可能,我是在等待某个人,也可能,只是在等待间,等待那遥不可及且充满未知的未来。
就这样,在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万次的呼吸之后,我终于迎来了这趟列车的第一个站点。
车厢内播报起普通话发音标准的女声。
我掏出自己口袋里的车票看了看,所至地点与播报地点完全一致。
我知道,我该下车了。
12
下车后,在人潮汹涌的出站口,我把我的一只猫弄丢了。怪我没有照顾好它,才使得它离我而去。想到它以后可能会在别人的掌心中给予温暖,我便心有不甘。于是,我决定去寻找。
我返回车站,去往它可能存在的每一个地方,幻想着可以在某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角落,见到它的身影,就连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我都会将他们,还有他们的行李都认真仔细地打量过一遍。然而一路下来,终不得果。
既然不想失去,当初又何不牢牢抓紧?
我忽然有些后悔对它的不重视。
但是,我现在还能做什么呢?唯有默默祝福,希望它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归宿。
至少,以后它就不用陪我吃那些超市买来的几块钱的鱼干了。
于是,我决定了放弃。
我抱着仅剩的一只猫,转身,往出站口而去。
我怀中的猫自我下车之后,也就是它的同伴丢失时起,它便开始一声不响,一双眼睛就只是呆呆地朝着一个方向望。也许,那里曾经是它另一半丢失的地方。
它看起来有些落寞啊!
也是,原本它们是一对的,而现在被硬生生地拆分开来,变成了彼此间茕茕孑立的孤独,能不落寞吗?
我摸了摸它的脑袋,轻声对它说:“放心吧!我会帮你找到它的。”
虽然这么说着,但我也知道,这只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的谎言罢了,因为我觉得,我再也找不到它了。
但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充满了戏剧性,它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情况下给你带来惊喜。便如我即将踏出站口时,她在背后对我叫出的那声呼唤:“等一下!你的猫不要了吗?”
她的声音很轻,而我却听得很清楚,仿佛除她之外我身旁的所有声音都静止了,整个世界里,只有她的那一声轻轻的呼唤。恰如三月花开,满山遍野都是娇艳的鲜花,那沁人心脾的花香,随她那声呼唤从我身后飘来,像一阵风,虽然无法触摸,却又真实可闻。
我转身,看着她那亭亭玉立的身影、素净淡雅的笑容,我的嘴角,也不自觉地露出微笑,我轻声对她说:“是你呀!”
……
如果每一次相遇,她都能在你心中刻下印记。那么,你会为她做点什么?
13
她告诉我,其实在我下车的那一刻,她已经见到了我。后来我的猫在拥挤的人群中掉了下来,恰巧跑到了她的身边,她便抱了起来,她本想走过去将猫还给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跑远了,于是,她便坐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直到,我回到了那里。
她对我说,我的猫很可爱,她很喜欢。
于是我告诉她,既然你喜欢,我可以送给你。
那一瞬间,她睁大了双眼,有些不可思议,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知道,她想要拒绝。
于是,我接着对她说,我打算一个人流浪天涯,带着这两只猫只会连累它们,你忍心它们跟我受苦吗?
她也许真的是很喜欢这两只猫,又或者说,她真的很善良,听到我这么说,她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她接受了。陪伴了我三十多个日夜的猫,从此,便有了新的归宿。
严格说起来,我其实并不能算是它们的归宿,也没有资格做它们的主人,因为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又凭什么去将两只弱小的猫咪照顾得周到呢?
所以,我选择放手,选择成全。
至少在她身边,它们不会经常挨饿到深夜,也不会经常在深夜里被冷醒,然后只能在我床头下无助的叫唤。
我知道,她是不会舍得让它们挨饿受冻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