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


我不是潘金莲的主人公叫李雪莲,她为了要二胎,跟丈夫弄了一个假离婚。但这离婚手续却是在民政部门办理过的真证件。当她把第二个孩子生下来以后,她的丈夫却又跟别的女人结婚了。她生气,她生丈夫的气。她要告丈夫,她要证明当时离婚手续是假的,于是,她要跟丈夫秦玉河结婚,然后再离婚。

于是,她來到有关政府部门,跟她打交道的部门领导有:

法院法官:王公道

法院专委:董宪法

法院院长:荀正义

县长:史为民

市长:蔡富邦

政府人员认为她实在是无理取闹,是“刁民”。蔡市长还对她进行七天的拘留。于是乎,“芝麻大的事变成了西瓜”,她到北京上访,幸运的是,她正赶上人大开会期间,她的事情被国家领导人知道了。他向省长储清廉过问了此事。

于是,从法官到市长都被撸了职。

在这期间,她去找过秦玉河,问他当时离婚是不是假的?秦玉河骂她是神经病,说她是潘金莲。

于是,她又开始了二十多年的告状。

每当人大开会期间,从巿里到县里到乡里的各级政府都如临大敌,跟李雪莲说好话,在李雪莲家站岗放哨。

最后,她的丈夫出车祸死了。蚂蚁没了,西瓜碎了,告状的理由也没有了。各级领导也安省了。中学时同学赵大头骗了她的感情,使她觉得自己真成了潘金莲。

她到了北京郊外,她來到了一个桃花园,满园春色她无心观赏,她从包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她要上吊自杀。当她把头挂到绳圈里的时候,桃园的主人救了她。


“大姐你不能害我!你死在这里了,谁还会来我的桃园。”“你要死,换个地方,到对面的那个桃园,那是老曹承包的,他跟我是对头?”“俗话说得好,别在一棵树上吊死,换棵树,耽误不了你。多大工夫。”

听到这话,李雪莲倒“噗啼”笑了。

李雪莲是幸运的,她又是不幸的;她是李雪莲,她不是潘金莲,她又似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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